将这在纠结犹豫和怨愤中浪费掉的七个月的时间都弥补回来,再次站在面前看到她的脸,听到她说话的声音和浅浅的呼吸声,权至龙终于清楚地认识到一件事。
他赢不了。
他也喜欢过很多人,从少年到后来功成名就时,每一个都是真心的喜欢,也付出了精力和在意,曾经在综艺节目上时,队友说过,和至龙哥恋爱的女生会感到很幸福,他似乎是“服务型男友”,愿意弯下腰来为女友系鞋带,注意着她的喜好,用完餐后主动递过纸巾,这些细节仿佛都在说明着他的爱意。
可权至龙知道,那不是,对于他来说,这些都是非常轻松的事,更像是刻进骨子里的绅士和浪漫,为每一任女友都可以做这样的事。
他太知道如何对一个人好了,这些行为是不需要他付出什么东西的。
但,颂希不一样。
权至龙从前不会做饭,即便度过漫长的宿舍生活,在做饭这件事上仍旧是粗糙又随性,但是现在他学会很多烹饪的技巧。
他作息很不规律,因为灵感只有在半夜时才会迸发出来,但只要身边有她在,他愿意跟着她的作息睡觉起床。
他思考事情的时候特别喜欢啃指甲,经常把指甲盖啃得惨不忍睹,从小到大很多年都没改掉这个坏习惯,交往的时候颂希提过两次,他后来就努力地忍住了,坚持了很久很久,在分手后才故态复萌。
权至龙想,他必须要承认,爱就得甘拜下风,爱就是一物降一物。
“对不起……”
眼睛突然变得模糊,仿佛要下起雨来,权至龙声音沙哑,有种下一秒就要哽咽的错觉,他看起来,像是要碎了的艺术品。
金颂希怔怔,她慢慢抬起头看他,有些不解,也有些慌张,被骂的人是她啊,他哭什么?
不仅被面对面骂了,还被写到歌词里去骂了,她才应该是那个最委屈的人。
至龙哥,他哭什么呢?
她脚尖动了动,不知道是该靠近,还是保持原地不动,抛开后来这些令人感到糟心的事,权至龙几乎是对她最好的人,她从小所缺失的那种被人保护,被人关爱,被人担心又唠叨的感觉,全部在交往的时候被一一填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