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之间不知道谁更惨。
时间一晃过去三日,沈灼灼习惯了京城的口味,还是没办法习惯京城的干燥,一大清早起来,她嗓子肿的咽口水如同咽刀子。
实在是太难受,沈灼灼打算出门去医馆瞧瞧,是不是生病了。
还没到冬日,屋中未曾燃煤火,怎么能干成这样?
沈灼灼脸色难看地走出屋子,咽口水时的疼痛让她面目狰狞了一瞬。
“阿灼,我为你煮了一锅雪梨汤,已经呈上桌了,快去喝两口,润润喉咙。”
沈清瑶过来喊沈灼灼去吃饭,“等吃完饭,我带你去医馆看看,估摸着是水土不服,开两服药回来。”
看医生没什么问题,但是开药!
想想谢秋莳之前上火,秦卓给她开的苦药,沈灼灼脸色一变,“阿姐,你最近忙,我自己去医馆就行。”
只要姐姐不在,开不开药还不是她说了算!
沈清瑶不太放心,但正如沈灼灼所言,最近她实在是太忙了,出门一趟,她回来整理情报要整理到晚上。
“行,那你小心一些,出门记得戴帷帽。”
最近京城的大家小姐流行出门戴帷帽,遮挡容颜,有的则是将帷帽变作头饰一样的首饰,上面坠着珍珠宝石,极尽奢华,以此来斗富,沈灼灼没有斗富的心思,但是戴帷帽还是可以一戴。
因为它是真的好看!而且对社恐很友好,戴上去出门的话,谁都看不见她的模样。
沈灼灼不是社恐,主要是最近她要低调行事,而且说实话,现代人大多带了点儿社恐属性,不喜欢见生人,更不喜欢和生人打交道。
她所居住的地方,距离城中心比较近,附近都是大院子,可见附近住的人应该身份都不低,家里很有钱,放在现代,妥妥是城中心富人区的房子,抱谢秋莳大腿的好处可太多了,现代要是她闺蜜能给她这么一栋房子住,她们能当一辈子好闺蜜!
附近的一条街上,就有一处医馆,声名远扬,据说里头的大夫医术极为高明,家中有人在宫中当御医。
沈灼灼到的时候,就看见那所非常有名的医馆前头人头涌动,还停了不少马车,要不是路宽,怕是要发生堵车了。
她当即从马车上下来,吩咐赶车的马夫将马车赶远一点儿,别在这附近停下,以免之后又有新人来挡路,最后马车无法调头,被堵在里面进退不能。
而她自己则溜达着往医馆走了。
时下大族出身的人都讲究排场,出门必定要带上十几个家中奴仆,多了的数十人也有。
好比此刻医馆前,人确实不少,真正看病的没几个,可能还没马车数量多,因为马车可能不是用来拉人,而是用来拉货,很多富贵人家在外喜欢用自家东西,吃穿用度全是自家的东西,自然出行一次,东西多到要用马车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