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个人是自主的或自决的,他就处於「积极」自由的状态之中。这种自由是「去做..的自由」。
而消极自由指的是在「被动」意义上的自由。即人在意志上不受他人的强制,在行為上不受他人的干涉,也就是「免於强制和干涉」的状态。
现代意义上的自由一词是从日本引入的,日本在翻译外国文献时首次使用中国古籍里的「自由」一次来对应「Liberty」。
在翻译的争议问题上,严復也用「自繇」一词来替代。然而最终流传下来为民眾所接受的,还是「自由」一词。
自由的观念在当前世界较為流行。有观点认為自由是促进人类进步的最伟大的原动力之一。
自由即有权做一切无害於他人的任何事情。自由的底线和原则,是保护每一个个体的自由。
所以,公民的财產和人权不应该受到侵犯,并由构成人民之间契约而起草的法律来保障。
而游行集会权、著作出版权、新闻知情监督权等等是基本的人权。
关於国家和个人的关係,则认為早在国家出现之前的人的权利比国家的权利更為珍贵和不可剥夺。
任何一个国家都没有权利去限制人民的幸福及追求幸福的权利。那种限制公民应有自由的观念来自不合法的「君权神授」、「家天下」等旧思想的沿袭。
因為不侵害他人自由的行為都应该是自由和合法的。这就是现代「人权高於主权」的普遍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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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应该保护人民的人权,并以营建人民的幸福、保障人权為自己的责任,也是一个国家存在的合理前提。坚持人文主义,以人為本,现在已经是世界最主流的思潮。
也有观点认為,西方由资產阶级组成的政治团体,以及自由意志主义者认同的自由是消极自由。
他们认為,积极自由实际上会去干涉他人的消极自由。因此自由的底线和原则,是保护每一个个体的消极自由,而不是去推崇积极自由。
他们保护公民的私人劳动所得财產不受侵犯,非法财產可以由人民共同决定起草的法律来解决。应该保证公民人权不受侵犯,他们主张包括法西斯主义者,马克思主义者在内被看作不益於西方社会稳定的政治团体在西方的人权,游行集会权也应该得到保障。
这些人的核心思想是「人权高於主权」,即「爱自己就等於爱国家」,坚持人文主义,以人為本,现在已经是西方的主流思潮。
西方的一些其他在野政治团体,如当代马克思主义者,社会主义者以及纳粹主义者,则批评消极自由过分强调个人的权利,忽视社会权利,忽视平等。
他们更倾向於积极自由,认為社会的积极干预可以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平等。而在干预的过程中,个人的权益受到侵害,个人的自由被抹杀。
权利与自由集中到了统治者的手中。被普遍认為是极权主义。同时,这些人在过去过於强调所谓的「领袖」的作用,导致个人崇拜泛滥,其实质是旧时代「皇帝」权威的复製。
他们為了抵制自由观念,把自由的观念绝对化,认為绝对的自由是不存在的,所以,他们否认自由的存在与意义。
他们提出「自由王国」的哲学定义,指的是一种绝对的自由。而事实上,绝对的自由是不存在的,存在的是相对的自由。
《自由本来就以不侵害别人的自由的為前提》,是限制的和有条件的。但这种限制,并不意味著自由观念的无意义,相反,在限制之外,存在广阔的自由天地。这恰恰是需要保护的。
而**主义者,反对的就是个人的自由和这些的自由天地。因為个人的自由必然会瓦解到**者行驶的**统治。所以,在**国家,自由往往是不被广泛认可,其意涵也是受到刻意扭曲的。”
(梨树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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