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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回公安不是说了,让我好好看着老的知青点,结果这都好几个月过去了,人也没下来。说起这个,沈忠明还真来气。

每天好几个大小伙子看着,不要公分,不要粮食呐。

你说把人抽走干农活吧,万一上头来人了,结果看见空空荡荡的知青点。里头一个守着的人都没有,那岂不是给自己找麻烦?

所以吧,这人还不能不留,一留还得留好几个。

因为还真的有人想过来偷东西的,当时就惊动了守夜的人,偷儿一见没了机会,自然溜之大吉。

也就是说,他们什么人也没抓到,就连小偷是谁也不清楚。

因此,他更加不敢把人手抽走。

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上头要真的派人下来,结果里头的东西都让人给搬空了,那他这个大队长也算是做到头了。

沈忠明是个官迷,他已经习惯了做大队长的威风,真让他变成一个普普通通的队员,他哪里受得了。

所以一直来,都千方百计保住自己位置。凡是会动摇他位置的,他都不敢去做,平日在大队里出事也很是公正,在大队里的名声其实还算不错。

唯一一点问题,就是于女色上。

不过沈忠明显然也不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哪个成功的男人背后,没有几个女人。

他沈忠明作为大队长,背后搞几个你情我愿的女人又怎么了。

再者他又不搞那有主的,压根就没有伤害到任何人。

可显然沈忠明忘了,这个时候搞破鞋是要被抓去斗的。

当然,他也不是真的忘了,只是行事如此多年,从来没有出过问题,故因此养肥了胆子而已。

李金花一听是这个事情,顺口就给自家男人提了个建议。

要不你上县城问问公安吧,好歹得个准信。

说实在的,沈忠明并不想跟公安接触,可是他转念一想,确实找公安们打听一下消息比较好。

于是点头应道,你说得有道理的,是该去打听打听。万一公安们有别的指示,咱也好尽快配合。一直这么拖着,实在不是个事儿。

当然,最重要的是,他正好可以上县城。

搞不好坐牛车去,还能追上马娟。

马娟小产后身体虚着呢,县城那么远,可别把人累坏了。一想到马娟,沈忠明立马就心疼上了。

当下便说道,择日不如撞日,就今天儿个了。等下我把上工的事情安排好,就让老吴送我上县城。

说完,沈忠明端起晾凉了的白米粥,呼噜呼噜喝了一干二净。完后手上又拿了个肉包子,迈步就往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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