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是很脏,和阿冽用来做手机壁纸的那个自己,一点都不一样。
八点的报时准时响起,裴云洲猛地惊醒,回到了床前打开电脑。
但这一次,他并不是为了工作。
裴云洲只是亟需一些东西来让自己心安,而笔记本电脑的那串密码,无疑就是最好的东西。
520412,吾爱零四一二。
在颤抖的指尖,精准无误地凭借肌肉记忆完成这串数字的时候,裴云洲甚至有些鼻酸地想哭。
颈侧尚未彻底愈合的痕迹再一次灼烧起来,成为恋人在侧的有力佐证。
仅仅是输入一串数字,就让他觉得,他的阿冽仿佛从来没有离开过,而是就在这里,亲昵地吻他的脖颈。
但这段密码实在是太短了。
就像卖火柴的小女孩,点燃了火柴以后,仅仅是一瞬间的火光闪过,很快就熄灭了。
他的阿冽,也是一样。
裴云洲犹豫了一下,合上了电脑,然后再一次打开,输入了这串密码。
反反复复,反反复复。
直到第不知道多少次的时候,电脑的开机键,突然就失灵了,不论他短按还是长按,屏幕都没有了反应,也不再出现那个能让自己输入密码的数字框。
耳边的嗡鸣令裴云洲的大脑变得茫然。
好像,又把事情搞砸了啊。
“这个项目很重要,我们裴氏那么多年的努力能不能有成效,裴家能不能真正成为上流世家,就看这个项目了。”
“小洲,做得好,妈妈永远以你为骄傲。”
在一阵阵的耳鸣声中,裴云洲依稀分辨出父母殷切希望的声音。
他猛地想起来,自己打开电脑,原本是因为到了八点,到了每晚睡前例行处理工作的时间。
而他却把电脑弄坏了。
今天不止弄丢了他的阿冽,还弄坏了电脑,弄砸了工作。
怎么会这样呢。
裴云洲低头看着自己的熟悉又陌生的手,手指细长又苍白,骨节分外明显,整双手几乎没有半点血色,只除了手背上密密麻麻的新的针孔,以及斑斑驳驳的淤青。
目光最终定格在自己的指尖。
那里正留着漂亮的指甲,带着微微的锐,似乎是整间病房里,最后的有棱有角的东西。
下一秒,颤抖的指尖便彻底失去了主人的掌控。
锐利的指甲搭上了另一只手的手腕,落在苍白得有些瘆人的皮肤上,其下就是青紫的血管走行,似乎只要轻轻一划,就会有瑰丽的血液流出来。
他实在是太瘦了,不盈一握的腕骨与空荡荡的病号服衣袖里,渺小得几乎如从18层高楼向下望去的人们一般,成了随时都可能被碾碎的蚂蚁。
而现在,这具身体好像也成了蚂蚁中的一只,甚至,是最卑微的工蚁。
指甲接触皮肤的时候,裴云洲感觉不到什么痛,甚至只是失望地看着皮肤上留下的一道红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