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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死,或者杀了夏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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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夏沫帮夏弥梳头,柔顺到底,扯不出一丝掉发,这让夏沫对夏弥的未来很有自信,绝不会出现m字,成了老太太也是秀发飘逸。

当然,龙王不会衰老就是了。

基本上还没活到机能自然衰退,就被杀死在王座上。

这么一想,四大君王的尊号听起来多么多么的牛逼,看似永恒,但也像是一种诅咒。

每一王,注定不得善终。

就好比原著里路鸣泽的那一句话。

凡王之血,必以剑终!

夏沫隐隐的触碰到笼罩在龙王头顶上的黑色宿命,这时的她还没有察觉,只是看着沐浴在阳光下的夏弥,心生莫名的伤感。

“昂热是一个怎么样的人?”伤春悲秋不符合夏沫的人设,她压过心底的惆怅,问向夏弥。

在和仇白攀谈时,夏沫询问了她是否听说过昂热?

何止是听说过,简直是如雷贯耳,希尔伯特.让.昂热,这个名字在混血种世界如同家喻户晓的大明星。

不是所有的混血种热衷于屠龙,没有什么宏大的使命感,反而像龙一样喜欢积累财富,过好自己的小日子。

仇家就是这样,一个不入流的混血种家族,竟然相信龙血具有起死人肉白骨的功效,事实相反,龙血剧毒,腐蚀性强于硫酸,媲美王水。

昂热和他背后代表的龙血秘党就是一个异类,他们长期处于屠龙战争的前线,几十代人的牺牲,相对的,秘党也是混血种世界里毫无争议的最强,至少明面上如是。

昂热则是最强秘党里最强。

其他享受和平的混血种对他的看法,大概是对一位功勋卓著的将军的尊敬,倘若他们也参与过屠龙事业,恐怕会在尊敬的基础上,增添不少畏惧。

他们理所应当的恐惧纯血龙类,而能倒反天罡杀死纯血龙类的昂热,他们也要畏惧,昂热强到仿佛不是混血种,是要比怪物还可怕的哥斯拉之流。

夏弥回想她和昂热下线见面,尽管各自心怀鬼胎,但在外人看来,相处愉快。

“他是一位真正的绅士,很懂博女孩的欢心。”

于是,夏沫对昂热的印象最终确定为:从容不迫、优雅得体,英国贵族那款,平时性格应该是寡言少语、谈吐文明。

而昂热,他从夏弥、楚子航口中了解夏沫,以为是西子那款白月光。

在学校,夏弥总不能当着楚子航的面,说夏沫虽然看起来像是林黛玉,却是《林黛玉倒拔垂杨柳》的林黛玉。

“哦对了,这周六,给我们一天准备时间,昂热约我们吃饭,订在aspasia餐馆。”夏弥说,看着夏沫的眼睛。

“所以,这是鸿门宴?”夏沫笑了起来。

“确实。”夏弥点头,“那去吗?”

“为什么不呢?”夏沫反问,脸上带有浓重的兴趣,“校长大人敞亮,虽然和我们最初的计划出入,但结果一样的就行。”

“让我看看混血种的最强者,是何等风采。”

……

周六,临近赴约还有两个小时,仇白给夏沫打来电话,说出一个地址。

偏僻的地下室,昏暗的环境,“仇白”小姐挂断电话,随意的扔掉,整个人背靠在真皮沙发上,翘着二郎腿,右手把玩伯莱塔92f手枪,和夏沫见面时胆小慎微的社畜形象不符,魅惑众生的脸上透着女王般的慵懒高贵。

她的对面,是一群被绑起来的混血种,准确说是一群亡命之徒!

现在却如同待宰的猪一样瑟瑟发抖!

“找你们确实不容易,但感谢你们其中一个人的盛情邀请,轻松的帮我完成老板的委托。”

“也该告别了,希望我们这几天的相处还算愉快。”仇白小姐轻声道。

“接下来,你们有两个选择。”

“死,或者…杀死接下来赶来的女孩。”

后面也会提,这群亡命之徒有人也想拐走美女,结果踢到铁板上了,酒德麻衣将计就计,端了老窝。

酒德麻衣安排在咖啡厅也是有原因的,让夏弥碰到寻找妻子的丈夫。

这一切都是老板的任务罢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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