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夏沫参与执行部的任务,学分只是一个小小的原因,更多还是满足好奇心。
纯血龙类的她渴求见到世界光怪陆离的一面,然后统治它。酒德亚纪在施耐德的许可下,说明这次b+级执行部任务。
芝加哥,位于北美大陆的中心地带,是美国的第三大城市,拥有无数的高楼大厦,被誉为是“摩天大楼的故乡”。
光彩照人的繁荣背面是阴影丛生的罪恶。
事实上,美国芝加哥被称为“犯罪之城”,该市犯罪率长期以来都非常高,团伙犯罪、枪支泛滥和毒品问题等让芝加哥成了美丽的罪恶都市。
哥谭市的原型之一就是芝加哥,有人评价这座城市为“地球上的地狱。”
不过危险大多集中于城南和城西,其他地区相对安全的。
人间的治安问题不归卡塞尔学院管,除非涉及到了龙类和混血种。
“猪头屠夫听说过吗?”酒德亚纪问。
“听说过芝加哥打字机。”夏沫老实的说。
“…猪头屠夫起源于一个很恐怖的传说,地点就在芝加哥。”酒德亚纪说,她漂亮白嫩的小脸努力假扮阴沉的模样,格外的卡哇伊。
毫无疑问,酒德亚纪想要吓唬这个学妹,谁让她总是游刃有余的样子,老气横秋,不带怕的。
明明是学妹。
酒德亚纪心生一种把她吓哭的冲动,然后抱在怀里蹂躏、咳咳,是好好的呵护。
“据说,在1893年世博会期间,有一个杀猪屠夫,他有一个习惯,在走进屠宰场之前,他会带上杀猪时砍下来的猪头面具,并且发出“哼哼”的声音,就像猪叫一样。”
萌妹子扮鬼脸都是可爱的,她发出小猪佩奇一样的哼哼声,惹得夏沫一笑。
酒德亚纪见此,语气顿住了,耳根红了,后知后觉的意识到导师和叶胜都在这里,不是女孩子的茶话会,要注意形象。
她轻咳几声,一本正经,继续说。
“他觉得这样是为了让那些等待被宰杀的猪仔认为屠夫是他们的同类,从而减轻害怕。”
“可是有一天,他戴好面具进入屠宰场,却不小心跌了一跤,摔倒在地。”
“猪头面具离开了他的脸,此时,那些等待被宰杀的猪,一涌而上把他吃了,连尸骨都找不到,被人发现的时候,只剩下血淋淋的靴子。”
“这件事情,在那个时候,弄得整个芝加哥的人,人心惶惶。”
“因为在那之后不久,光顾这个屠夫的老主顾们,纷纷离奇丧命,每一个都是惨遭开膛破肚,剥皮抽筋,最后被倒挂,在浴缸里放血,就像那些被宰杀的猪一样。”
“奇怪的是,警察却找不到杀人凶手,但每次都能在现场发现猪的痕迹。”
“还有人说,他们亲眼见到了猪头屠夫,人们都传,是那些死去的猪,回来找人类复仇,就这样,猪头屠夫的传说流传开了。”
“在那以后,人们总是说,如果伱站在镜子面前轻声念到:“来吧,猪儿,猪,猪。”他们(猪头屠夫们),就会回来大开杀戒。”
夏沫了然,反问。
“所以猪头屠夫重出江湖,陈墨瞳被他抓住剁成猪头肉了?”
“别说这么吓人的话啦。”酒德亚纪不满的说,“陈墨瞳的血统是a级,在家族里也学习过格斗术,懂得自保。”
“现在有线索吗?”夏沫问。
“有,”回答夏沫的是正在开车的叶胜,头也不回的说,“我们调查到一家肉食品加工厂,据反馈卖的罐头味道很怪。”
“这只能说是质量问题吧?”
“不,”叶胜说,“有人吃到了骨头,人的脚趾骨。”
夏沫想,合乎粥礼。
“今晚咱们就过去。”叶胜继续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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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