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卫东轻了一些,这些小事他基本上都会顺着方黎。
方黎苦恼地问:“我今天还要背那些单词和句子吗?”
“能背就背,背不下来,也不怕。”
秦卫东不想给他什么压力,大不了他去找叶培林,一张留学签证而已,方黎就是通不过面签官又怎么样,对叶培林来说就是打个电话的事。
“你开始说去的时候我还没感觉,现在看到你留给我的书,英文真的好难..”
他们高中的时候根本不学英文的,小镇子里找一个会扫地的大爷简单。
但找一个会教英文的老师那可就太难了,这些天他看秦卫东的那些书,那些个字母就像一个个歪歪扭扭的蝌蚪一样,连在一起让他头痛得很,方黎那本书翻了几天都翻不过去第一页。
“我到了美国也要念书?”
老天,那岂不是要了他的命?
“你想读吗?”秦卫东看着他,问。
方黎想了想,摇了摇头,嘴里含着牙膏泡泡地讲:“不是很想念,太难了。”
秦卫东怕他咽下去,把漱口的杯子抵到他唇边:“漱完口再说话。”
方黎咕噜两下,把漱口水吐了。
他的心态和当初执意要去上夜校的时候发生了改变,那时候他们很难,他也想赚钱,能够帮秦卫东分担一些。
可是现在,赚钱的事情已经交给了秦卫东,而且比他赚得多多了,他们也不缺钱了,人总是有劣根性的,生存上的事有人替你做了,那么你再去做的欲望就不是那么强烈了。
更何况,这些年秦卫东摆出的态度也是一直不想让他出去赚钱的,即便是潜移默化的,对方黎也产生了一些影响。
方黎搂着秦卫东的脖子:“我只陪你去读书,行吗?我有我自己喜欢的事,我喜欢写写歌..”
方黎不是没有自知之明的人,念书这件事他已经试验过许多回,次次都告诉他,他真的不在行,在中国他连一个县城里不入流的夜校都念不明白,花了钱不说,还什么都没学会,难道去了美国他就能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