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真正的CEO,其实并不是所谓的首席执行官的意思,而是指的行政总裁,也就是大昌的姜婉儿所处的位置。
只不过公司不比国家,不同的公司根据不同的需要建立不同的职位,其职能权限也有所不同。姜婉儿的行政总裁所拥有的权限,还不能真正达到CEO的标准,大昌集团依然是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的传统管理机构。
而张震提出的建立完善的CEO制度,就完全不同了。
在这里,要理解CEO制度的作用,首先要了解它的创建的意义所在。
CEO制度的真正意义,其实就是体现着真真正正的拥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想象强·菲力普领导下的欧联公司的下场吧,就可以明白两权分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跨国公司全球业务的拓展,企业内部的信息交流日渐繁忙。由于决策层和执行层之间存在的信息传递阻滞和沟通障碍,影响了经理层对企业重大决策的快速反应和执行能力,一些企业开始对传统的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式的公司治理结构进行变革。而CEO就是这种变革的产物之一。
它的出现在某种意义上代表着原来董事会手中的一些决策权过渡到原有经营层手中。CEO不是总经理,也不是总裁,权利却是极大。董事会的权利被大幅削减,CEO却对重大决策拥有拍板权。
一般来说,CEO的担任者,并不是公司的拥有者,但是也有例外。比如比尔盖茨。
面对经济全球化及我国加入WTO,让许多企业都怀着强烈的危机感,忙着策划、调整,厉兵秣马,以应对世界市场的挑战。CEO正是在如此的背景下在我国出现的。不过,我国一些企业的CEO只是称谓上作了更改,实际上还是董事会决策下的总经理日常负责制,并非真正意义上的CEO。应该说,人力资本作为资本走上前台是知识经济时代的一个最为主要的表现形式。一个企业总经理的称谓改称CEO,不能仅仅只是称谓上与国际惯例的接轨,让企业在产权制度、治理结构以及企业文化等诸多方面与国际惯例接轨应为更重要。
因此,假如用传统层面的看法去理解张震的提议,那么张震的做法就是在夺权了——他提议建立CEO制度,然后由自己亲自出任龙腾公司的CEO。
理由很简单,陆天豪做为公司的拥有者,更大的工作职能应该是指定公司发展方向,管理董事会,下达年度任务等一系列战略行为上。
事实上陆天豪也一直是这么做的,在公司成立之后,他几乎就很少干涉公司的具体经营,全部交给下面的员工负责,主要负责人就是张震和刘小莉。
张震是老江湖,擅长营销,财务,人事等方面,而刘小莉年纪轻,富于幻想,懂技术,主要负责技术方面。
然而,这毕竟只是小公司的做法。当公司发展到一个足够的规模时,就需要专人专责。含糊的将某事交给某人的做法不再符合时代潮流的需要。因此,张震在这个时候就提出了这个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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