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好,以下是我的设想。马特稍微整理了一下他在纸上写下的笔记:上了法庭,法官会要你叙述事情经过,目前有几点。第一,整件事情是小威尔先生率先攻击并因为撞及角度的关系造成自己受伤。第二,你当时受到突如其的袭击时有将对方推开,以监视画面看来力道稍大但还在正当防卫的范围内,他的骨裂也不是你防卫行为所造成的。第三,鉴于对方的行为与表情、眼神带有恶意,你的反击符合任何正常人的反应,不算防卫过当。还有什么想法吗?
没有,感觉没有什么与需要补充的。
那好,现在我来说一些作为被告你需要知道的基本开庭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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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完了!
好啦其实还有一科英文
法律什么的,太难懂了XDD
GuardianDevilIII
经过马特的一番法学洗礼(荼毒)之后,艾亚对律师产生了某种谜样的敬畏之情。
堪比博士能记下整篇星际法一样的恐怖程度。
好在被告出庭其实不用真正非常完整的法律知识,只要照实陈述情形与证据,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坦白说要他宣读誓词承诺绝不说谎什么的,让他的良心有点疼。
他要是有学到老头那种没心没肺、睁眼说瞎话的能力就好了。(乔:嘿!)
一周后的开庭很快就到了,按照程序他与小威尔先生各占一方,等待法官走入法庭、起立行礼。
被告,艾伦.罗伯特先生,原籍为英国伦敦,目前常驻美国纽约,年龄二十七,斯塔克工业技术员工。以上是否有误?法官问。
没有,法官大人(Yourhonor)。
好。你被控告在柯林顿区第九大道上攻击了乔治.威尔先生,导致他锁骨断裂、多处瘀青,你是否认罪?(Doyoupleadguiltyornotguilty?)
我无罪。(Notguilty。)
被告可以先坐下了。控方律师请作你的开场陈词。
小威尔先生的律师一看就是个大排律师,西装笔挺、姿态自信而倨傲。他叙述了案情、蓄意伤害的控告等等,传唤了第一个证人。
我,伊莉.布朗,郑重地、真诚地、真正地声明和肯定,我所提供的证据将是真相,全部真相,只有真相。证人是一位有点年纪的中年女性,有点紧张的样子。
布朗女士,你能形容一下你那天看到的情形吗?律师问。
一周前吧,应该是周二早上。布朗女士紧张的搓着自己的衣摆,但没有在说谎的样子:我像平常一样去上班,我在柯林顿区的南区洗衣店工作。我当时在街的对面,没有很注意另一边的情况,只有眼角余光稍微瞥到人影。下一秒就听到小威尔先生的叫喊转过头去,看到小威尔先生倒在地上。
你能跟我们具体描述两人的相对位置与动作吗?
是的。小威尔先生倒在大概距离罗伯特先生一到两公尺的位置我有些不确定那个距离,背朝地、一手捂着自己另一边的肩膀。罗伯特先生站着,似乎没有特别的动作至少没什么特别让我印象的动作。
所以原告倒卧的距离与被告至少有一公尺以上?
是的,肯定有。
罗伯特先生有任何关心小威尔先生的举动吗?比如去检查他是否有受伤或扶他起来?
没有。
所以罗伯特先生并没有对撞倒小威尔先生有什么歉疚之情?律师推了推眼镜,点出他第一个证人所用来佐证的论点。
以我看到的情况,我想是没有。布朗女士回答。
所以我们可以推测,他撞倒小威尔先生并不是意外?或是他对于此是毫不在乎?
我想是吧。布朗女士更紧张了一些,但马特很清楚的知道她没有说谎。没有上过法庭的证人紧张本就是正常的。
好的,谢谢。我没有其他问题了,法官大人。律师朝法官稍微行礼、坐下。
辩方律师是否有要提出问题?
是,法官大人,我有几个疑问想向控方第一证人提出。马特站起身,面向布朗女士:女士,请问您有从头看到事情的经过吗?
没有。
所以有没有可能是小威尔先生先做出有敌意的动作,而被告只是正当防卫呢?马特问:如果是被告先受到攻击,确实不会在反击之后再去察看小威尔先生的状况或是表达任何歉意吧?有没有这样的可能呢?
似乎也是有可能的。布朗女士不太确定的回答。
在我的纪录上,小威尔先生是有前科的。马特说,稍微在法庭上走动:半年前,他曾在街上攻击一名无辜的男士,造成对方轻微脑震荡,而小威尔先生也被判了三个月的刑期。说是小威尔先生先攻击了罗伯特先生,似乎也不是不合理的事情。说完,他转向法官微微行了一个礼:我没有其他问题了,法官大人。
控方律师是否有要进行其他询问?
没有。
证人,你可以离开证人席了。法官说,由书记带领布朗女士离开。
通常控方不进行二次询问代表的是被告方赢得了这一回合,但马特可以从心跳升判断,控方律师毫不紧张且十分有自信。
他们早就料到被告会打出正当防卫这张牌,接下来就是要看控方能不能说服陪审团和法官此事是否到达防卫过当的程度。
法官大人,现在我将传召第二证人。随着控方律师的话声,一个看起来十分有权威的医师走了进来,站到证人席上:金.怀特医师,能请您叙述一下小威尔先生的诊断结果吗?
根据医检报告,若不是很强烈的撞击无法达到这种伤害。怀特医师头发灰白、带着闪亮的金属框眼镜、语气自信而庄重:小威尔先生的锁骨为斜形完全骨折,如果单凭撞击要造成这样的伤害,必须要是十分集中的力度。人体肩部构造看来,最有可能是被告刻意用肩骨顶端去撞击小威尔先生。说着,医师做出一个假想的姿势:用右肩朝着前方、右手收在腹部的位置、身体微微前倾。这个姿势确实是能造成最大冲击的动作。
他指的是将身体前倾,用肩膀顶端去主动撞击。艾亚在旁边小声的解释给马特听,点了点盲人律师的肩膀、演示了一下动作。
怀特医师,当然我并不是这里的专业,但我查阅了一些理论后有些想法。轮到辩方质询,马特站了起来到证人面前:人体结构看来,就算是小威尔先生主动蓄意撞击被告,也是有可能伤到自己的吧?实际上马特对于人体结构再清楚不过。要成为出色的格斗家,必然要对人体每一分弱点、关节有很详细的了解。
当然单看结构是可能的,但如果以你说的情况,两人接触的面积相对较大、压力分散后所需要的总合力又要在翻个一倍,小威尔先生会需要加上助跑才做的到这种撞击。怀特医生推了推闪亮的眼镜:就算小威尔先生真的足够强壮到在不助跑的情况下达到这种力度好了,罗伯特先生也应该至少有瘀青才对。但我印象中当时罗伯特先生并没有提到自己有受伤,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