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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聘礼

伏城上一次是被徐云起带走的,这一次是被周衡带走的,他走的那天望了一眼自己住了五年的地方,家里雕着小黄鸭的大婚床,庙里的断头佛祖,那个破破烂烂的破庙牌匾,最后是清晨里的柳荫巷。

伏城走的时候还听到了乌鸦收尸人的铃铛声,兴许又是哪里死人了,但这些跟他已经没关系了,伏城选了自己的人生。

他以为金铃会多少有点不舍,没想到她倒是很兴奋。

金铃从小到大都没有离开过白麓城,路上看上什么都觉得新鲜,唯一不如意的是她不会骑马,以前在白麓城没有要骑马的时候,伏城也没教过她,于是现在金铃只能缩在马车上。

金铃年纪小,又是个嘴甜的小姑娘,走到哪儿都有人喜欢,锦衣卫和东厂难得在这件事上意见一致,都特别喜欢逗金铃玩。连陆川柏那么严肃的人,都架不住金铃一口一个陆大哥。

金铃跟谁都玩得好,就是不太待见崔公公。崔公公却特喜欢缠着金铃,天天要认金铃当徒弟。

“咱家到底哪里不好?”崔公公忍不住问道,他肩膀上停着猫头鹰,猫头鹰的眼睛眯成一条缝,睡觉的时候脑袋一点点像是个小老太太。金铃坐在崔公公对面,这是东厂的马车,一堆伤员里坐着一个小姑娘乍一看有点突兀。但金铃不想去打扰伏城那一对,又觉得锦衣卫的马车里陆川柏和那个任剑远有点猫腻,只能屈尊进了东厂的马车。

“你变态。”金铃道。

崔公公估计还没被一个小姑娘这样说过,一张小白脸气得更白,道:“咱家哪里变态了?”崔公公扪心自问,他对待金铃这小姑奶奶那是一个言听计从,不知道哪儿来扣的这么大一顶帽子。

金铃看着崔公公,认真道:“我看见你舔手了。”崔公公打伏城的时候,在伏城身上挠出了血爪子,然后顺势舔了一下,没想到此举在小姑娘眼里简直是变态。

……

金铃此话一出,身边的人倒是率先笑起来,都是一帮太监,被金铃逗得不行,齐声笑起来马车就跟鸡笼一样,而金铃就是掉进鸡窝里那只瑟瑟发抖的小猫。

崔公公黑着一张脸,道:“咱家以后……不舔还不成吗?”

金铃犹犹豫豫的,她的功夫是跟伏城学的,她本想着跟着伏城学功夫总比跟着这不男不女的太监好。但伏城本身练得是刀法,金铃一个女孩子跟着学也学不到伏城那个水平。

崔公公想要收金铃为徒不是心血来潮,是真的难得学断魂爪的好苗子。连伏城都承认,金铃跟着崔公公学比跟着自己更合适。金铃慕强,当然想自己更好,但……

崔公公道:“你到底在犹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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