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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声明一石激起千层浪。吃瓜群众纷纷冒出一脑袋问号:

【居然是父女关系?大家都猜错了?】

【所以根本不存在什么金主,只是某家粉想太多了吧?】

【无良营销号为了流量什么料都敢编,举报了】

【真是开局几张图,后面全靠编。合理怀疑是对家买水军陷害。】

网上的风向开始变动,有不少人开始回踩最初发这个话题的营销号,连带着李锦曼的微博也受了牵连。她的微博底下多了不少质疑的声音。

只是这理性的声音中不包含李锦曼的粉丝。她们只觉得苏慕斯仗着自己富二代的身份横行霸道,怀疑这些人都是苏慕斯雇的水军。维护蒸煮的目的激起她们的好胜心,她们越发狂热。

一时间,两人微博都成了战场,硝烟弥漫。

就在情势胶着之际,一直装死的辰娱文化传媒上线发了加盖公章的声明:

近期部分用户通过互联网平台恶意捏造、发布针对@苏慕斯女士的不实言论,对我司艺人造成极大的困扰,侵犯了艺人的名誉权。在此郑重声明如下:

一、苏慕斯女士一切通告皆由公司及其经纪人经手,程序合规。

二、李锦曼女士因作风不正,行为不端,已被我司解除合约。

三、针对某些用户恶意诽谤、诋毁苏慕斯女士的行为,我司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侵权人责任。

附:【律师函】

与此同时,苏慕斯接到了青姐让她转发声明的电话。

苏慕斯转发后,不到五分钟,这篇声明转发过了三十万,热度直线上升,飞快窜上热搜,又几分钟之内窜上了热一。

有明眼人发现,这封律师函列明的追究对象除了几个煽风点火的营销号、骂得最凶的私人用户之外,还有一个人——李锦曼。

众人哗然,辰娱居然直接下场为苏慕斯说话,还对李锦曼发了律师函。更神奇的是,李锦曼居然已经和辰娱解除合约了?不,更确切的说是被解约。

所谓的作风不正、行为不端到底是怎么不正不端?

一时间,辰娱微博下方都是不明真相吃瓜群众涌出的三千个为什么。

随后,金牌音乐制作人的一条微博解答了所有人的疑问:【有人呕心沥血创作,有人却费尽心思剽窃。事实证明,心术不正的人不配当艺人,更不配留在辰娱。】

吃瓜群众——

【有没有课代表?】

【我来翻译一下,这意思就是被解约的人干了剽窃别人作品的事?】

【说得不能再明白了吧,就是李锦曼干了抄袭的事呗。】

【李锦曼是因为抄袭才被取消盛典资格吧,亏她还好意思卖惨,恶人先告状】

【李家操作奇葩,那种婊里婊气的白莲花语录太败路人好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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