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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磨磨蹭蹭半晌,终于下定决心,把一个装瓜子的盘子倒空,双手托住盘子,哆哆嗦嗦地伸向敖烈。

敖烈“哼”了一声,把茶杯放入盘中,手中华光一闪,忽然现出一柄红缨枪,毫无先兆地朝赵奉仙攻了过去。

赵奉仙连人带椅往露台退去,随手把门边的幔帐扯落,双手扯着幔帐两端,运劲一抖,柔软的布料被卷成一条长长的布棍。

他一脚把身下圆凳踹落楼下,旋身飞起,二人就在露台这方寸之地交起手来。

敖烈枪尖寒光凛凛,红缨飞扬,招招追逐要害,枪枪咄咄逼人。

赵奉仙一条布棍舞得如同佛宗弟子手中僧棍,气势铿锵,棍法刚柔并济,竟然半点不落于下风。

两个大佬忙着打架,姜虞机警,恐被殃及池鱼,早已搬起小凳子躲得远远的,顺便还端了盘甜瓜过来,一边吃瓜,一边“观赏”二人相斗。

虽然她心里的确厌恶赵奉仙这个总爱“强她所难”的小变态,但心里也不得不感叹,这狗男人,绝了!

打起架来简直仙男下凡,一招一式凌厉流畅,锋芒毕露,招式优美,出招迅猛,收招利落。

这才叫比斗,她和诸葛绮红打的那一场叫什么呀,简直丢人。

就像两个蛮泼女子互相撕扯头发,用指甲互挠,哪里有半点修仙之人的样子。

姜虞越看越是羡慕,渐渐入了神,连瓜都忘了吃,两只圆圆的杏眼骨碌碌转着,一眨不眨地追逐着二人的身姿。

这小变态说得没错。

若她是位金丹大成的修者,或者有她那位大表姐姜玉善七成修为,也不必在此受这小变态作弄。

虽然穿越这东西一回生,二回熟,胎穿是穿,穿书也是穿。

但到底人之所以为人,正是因为人有感情,活于世间,需要的不仅仅是填饱肚子,有一衣可敝体,一屋可遮身。

更需要一股气,一点信念。

前前世,她活到十六岁,一直都在为比赛,为夺冠努力。

便是前世混吃等死当咸鱼,至少也享受过生活和天伦之乐。

可一朝穿书,来到这个全然陌生的世界,便是面上看起来镇定,实际上她心中还是迷惘茫然居多。

而此刻,看到清朗月辉之下二人身影疾闪,枪棍相交,如惊鸿掠影,姜虞忽然心中一动,像有一丛嫩芽破土而出。

天地逍遥,自在潇洒,在这个奇幻的修仙世界,难道不是一件令人心驰神往的事情吗?

姜虞食不知味,像只松鼠一样,机械地啃着手中的甜瓜,心神完全被刚刚一闪而过的念想吸引了。

忽然听得“嗤啦”数声,敖烈一枪震裂赵奉仙手中布棍,露台上空,彩帛碎片飘飞,洋洋洒洒,如落雪缤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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