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他拦住的是一个英国男人,金发碧眼,高大英俊,穿着褐色的风衣和黑皮鞋,手里提着一个电脑包,风尘仆仆的样子。
他被小周拦住,明显愣住了。
唐甘兰也愣住了,两条眉毛渐渐挑高,爆出了大大的笑脸。
“Hi,西蒙!”
*
西蒙是唐甘兰的大学同学,年龄28,未婚,富三代,老爹是诺丁堡连锁酒店的CEO,性格爽朗幽默,如果放在剧本里,绝对是很受欢迎的搞笑角色。
以上,是谭迟听西蒙和唐甘兰畅谈30分钟后做的人物小传。
唐甘兰貌似很高兴,语速比平常快了30%,五成英语五成英文,幸亏西蒙中文也不错,居然这样也能和唐甘兰聊得热火朝天。
谭迟听了一会儿就头晕脑胀,改为观察周围。
被唐甘兰大加赞赏的音乐节的确有几分规模,虽然场地不大,舞台也很简陋,但胜在啤酒醇厚,观众热情很高。台上表演的正是宣传册封面上的乐队组合,唱着谭迟听不懂的歌词,节奏欢快,台下观众举杯欢饮,和声同唱,气氛十分热烈。
旁座的几个小伙子最是热情,吹口哨、尖叫、大喊、飙泪,那熟悉氛围让谭迟有些怀念国内的粉丝。
大约是注意到谭迟的目光,小伙子们热烈和谭迟打起了招呼,顿把谭迟逗乐了,结果,这一乐,就坏事了,其中一个金发小伙子居然提着酒杯就跑了过来,状似要和谭迟做进一步的交流。
可惜,他还没蹭到桌边,谭迟就被唐甘兰一把搂进了怀里。
“5……¥#@!”
唐甘兰飞速说了一句英文,金发小伙子哭丧着脸退了回去。
谭迟仰头:“你说什么?”
唐甘兰:“我说你不喝酒。”
“哦。”
西蒙噗一声笑了,蔚蓝色的大眼睛定在谭迟身上,一脸兴致。
“喂!”唐甘兰一脸不爽瞪了回去。
“OK!OK!”西蒙举手做投向状,移开了目光。
谭迟:“……”
场地里突然喧闹起来,追光灯满场飞转,鼓点狂躁,观众们跳起身大叫欢呼,拼命摇着手里的荧光棒。
谭迟:“新的健身模式?”
唐甘兰:“是抽奖环节,追光灯随即抽取一名观众上台,和乐队共同表演——”
“砰”追光灯稳稳落在了唐甘兰的身上。
唐甘兰:“……”
谭迟:“恭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