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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马前男友成了顶流——蔷薇照雪(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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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继续说道:我觉得你丢工作肯定没那么简单!

宋昱:?

小李:你想啊,公邮就只有我们内部员工知道啊,就算是外面的客户知道,他又怎么会知道密码?

宋昱的脑子还在转着弯,小李继续说道:我今天刚好在你出去后,进那个姓黄的办公室找他有事,听到他在打电话。

小李看起来很气愤地说道:他说,已经按你说得都办好了,放心吧。

宋昱

那天晚上,宋昱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想了很久,怎么都睡不着。

他隐隐约约觉得自己并没有错,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局面就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了。

思来想去,觉得自己这辈子最快乐的时光还是在学校里度过的。特别是初中,那时候的学生多单纯啊,帮你买一瓶水,替你打一次架,深厚的革命友谊就建立起来了。

宋昱想到那些跟在孙远均后面做小跟班,天天拿着一盒小饼干去他的班上找他的日子,那些和李思一起组建乐队三个人像打了鸡血一样练歌的时光,恍如昨日一梦,每个表情每句话都还历历在目,可是不知不觉已经过去了十年了。

真可怕,宋昱又想,要是人可以一辈子不长大就好了,像彼得潘一样多好。

宋昱又想起了大四毕业的时候,很多同学去考研的原因,好像也不是为什么为了更好地实现人生理想之类冠冕堂皇的原因,而只是单纯的不想工作而已。

其实宋昱那时也动过念头,可是又觉得自己大学时光一直在忙着恋爱,后来失恋之后又得了病,没怎么认真学习过,所以很多成绩都很一般。要考也许多半会考不上吧。

孙远均在晚上快十点钟的时候,打来一个电话。宋昱告诉他说想辞职。

孙远均有点诧异,之前让他辞都不辞,这次倒是自己主动提出来了。

孙远均:那辞职之后做家庭妇男吗?

宋昱不客气地骂道:去你的!我想去考研,想回学校继续念书。

孙远均说道:好呀,我养你。

不用你养,我算了下我还有差不多三万块的积蓄,三年研究生足够了。

哦,原来昱昱这么多钱呀。

宋昱仿佛隔着电话线也能看到那边孙远均嘲笑他的表情,气得都不想说话了。

孙远均接着问道:想考哪里的大学啊?

宋昱:想考T大。

T大?孙远均虽然在发问,但是语气并不惊讶。

宋昱点头道:我想回T城了,我想念我的浪仔了,想陪陪它。

第二天宋昱去告别了他的心理医生沈杰,并把自己的未来的计划告诉了他。沈杰对于他的遭遇深表同情,并主动提供了一些考研的经验给他,虽说医科生和文科生有很大的不同,但是有很多东西还是相通的。

比如说英语和政治啊,沈杰告诉他一定要参加公共课的辅导班,专业课方面他叮嘱他一定要研究好这个学校历年的真题。有时候网上搜不到的,就可以去那个学校论坛去找,找不到就上网找渠道买。

沈杰考研差不多是十年前了,时代在变,很多经验可能未必有用,可是这份精神上的支持就足以让宋昱觉得挺温暖的。

即使知道他的性取向,还是有人对他很好的,比如沈杰,比如小李,比如更多年前的好朋友袁菲,他们是这个令人不太满意的现实世界里透出的一点点光亮所在。

收拾好了行李,该扔的扔,该送人的送人,最后的东西只有一些衣物,和一些书,宋昱找了个快递上门来收,收件地址那里写了孙远均在T城的房子地址。走的时候行李并不多,只有一个双肩包。

上飞机的时候,宋昱深吸了一口气,告诉自己,我还不到三十岁,一切都没关系,我还可以重头再来。

那些打不败你的,只能让你更强大。

作者有话要说:不好意思啊,今晚更得很晚。

宋昱当年是休学,不是退学。是孙远均以为他退学了,所以他是有大学文凭的,只是学校一般。

第27章

宋昱从机场直接乘坐机场大巴回到了孙远均的家,孙远均因为经常不在家,所以常年在物业那里存了一把钥匙。一放下行李,宋昱就急冲冲的去宠物医院接回了浪仔。

孙远均因为太忙,浪仔经常要寄养,从宠物医院老板那毕恭毕敬的言语中,宋昱猜得到他一定是花了不少钱。浪仔是一只十多岁的老土狗了,灰白色的毛乍看上去像一只秋田犬。它躺在一只笼子里,睡得很沉很香。

老板对宋昱说,浪仔最近吃得很少,他还以为是生病了,结果仔细检查了一下,没发现问题。

宋昱问道:那是什么原因?

老板笑着答道:我猜他是想主人了。

宋昱心里琢磨,那它是在想自己还是在想孙远均呢?

老板接着说:其实不仅是浪仔,这里的小猫小狗都很想主人啊,对于你们来说,它们只是一个玩伴,对于它们来说,你们就是全世界。

浪仔,浪仔,宋昱轻轻呼唤了几声,叫醒了它。

浪仔睁开眼睛辨认了一会,又用鼻子闻了闻宋昱手上的气味,终于意识到是谁来了,一下子激动地叫了起来。

这一叫引发了这个房间里其他狗狗的吠叫。大家的叫声此起彼伏,甚至有几只小猫也加入了喧闹的行列。

然后浪仔就被栓上狗绳,在其他动物艳羡的目光中拉风地走出了宠物医院。

浪仔的动作肯定是没有小时候灵敏了,但是作为一只狗,它行走的速度想要超过人类,那还是小菜一碟。而且它很久没见宋昱了,十分兴奋,一会儿闻闻他的脚,一会儿亲亲他的手,有时甚至不好好走路,围着他绕圈圈。

宋昱的身材修长,长得唇红齿白,虽然已经二十七岁了,但是长得很甜,眉宇之间,还流露出一种很清新的少年感。这样的人在人群中本来就是很惹眼的,更何况身边还有着一只很可爱的狗狗呢。

一个帅哥牵着一只狗,走在深秋铺满梧桐树落叶的马路上,构成一道很独特的风景线,来往路过的行人不论男女都忍不住多看两眼。

宋昱买回了狗粮,一回到家,就给浪仔喂了食。自己的饭菜都没来得及解决,就开电脑搜考研的事情。

今年的报名时间十月一号到十月三十一号。今天是二十八号,宋昱想还好,他还有三天时间决定报什么专业。得尽快决定下来,否则又要等一年了。

虽然宋昱也明知即使报了名,一次性考上的机会也很渺茫,毕竟明年一月份就考了,从来念书就不怎么样的宋昱也没想过复习三个月就能考上的好事。

查了一个下午的资料,宋昱决定考中国古代史,作为一个中国人,还是研究古代史更有成就感,也更感兴趣。

在网上买好参考书目,就开始做准备了。既然是考T大的研究生,宋昱还报了两个在T大上课的辅导班,一个是政治的,一个是英语的。

宋昱每天把书本和笔记本放进黑色双肩包里,步行到地铁口,坐五站路,然后在T大站下车,走进阶梯教室的那一刻,宋昱觉得自己瞬间又成了一个大学生。

每天早上起来就要背英语单词,政治那些条条框框也要背。历史学那些大部头的专著简直厚得和金庸的小说一样,却又没有那么的精彩。要是给从前的宋昱说他以后会在没有孙远均的监督下自发地学习,他一定不会相信。

可是如今的自己,却真的在这种匆忙的生活中,找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平静。他想起了他十七岁那年也是这样每天像疯子一样不停的刷题,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只为了去到和孙远均同样的城市。

那时候自己还太小,还什么都不懂,大一点之后,他所有的目标和努力都几乎是围绕着他的小太阳的,而如今他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为自己而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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