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这般,无非热爱。
饭后韩凛洗碗,朝歌去准备剪头发用的工具。
韩凛是医生,经常做手术,所以朝歌给他剪的发型一般都比较清爽,又不失稳重。
朝歌称这款发型为,医生头。
韩凛毫不犹豫地嘲笑朝歌的取名能力。
太难听了。
韩凛洗完碗就到卫生间,朝歌已经站在凳子后等他了。
[坐。]朝歌比划。
朝歌剪头发时很专注,小剪刀被他细长的手指操控,在韩凛头发间闪动。
带来细细碎碎的痒。
韩凛静静地看着镜子里的朝歌,心里是满满的温柔爱意。
很快,朝歌放下剪刀,用大刷子把韩凛脖子上和脸上的碎发扫掉,再解开罩衣。
他满意地看了眼镜子中的韩凛,对他竖起大拇指。
辛苦。韩凛说,我又帅回来了。
[你一直都帅,就比我差一丢丢。]朝歌用小拇指挤出一点点缝隙。
恩,比你差一丢丢。韩凛笑,你去准备准备,我把这里收拾下,然后咱们出门。
韩凛没说要去哪儿玩,到地方后朝歌才惊讶的发现,韩凛居然带他来了个画展。
[啊这]朝歌站在门口不肯进去,[实不相瞒,这个人和我不对付。]
韩凛还是头一次听说:你认识他?
[大学同学。]朝歌比划,[我们理念不合,爱吵吵。]
你居然会和人吵架?韩凛更惊讶的是这个。
[也不是吵架,就是三观不合,不想理他。]朝歌比划,[浪费你一片好心了。]
那没事,我本来想带你来的也不是这个展,正好今天只有这个,还没来得及买票,你看里面也没几个人,估计不好看。韩凛说,那我们走吧。
[那我们去哪儿呀,韩医生。]朝歌挽住韩凛的手,下巴搭在韩凛的肩膀上,眨巴眨巴眼。
你想去哪儿?韩凛问。
[你去哪儿我就去哪儿,我是你的腿部挂件。]朝歌表示自己超乖巧。
那我们去动物园吧。韩凛说,你最近不是在画一个动物森林的插画故事吗?
朝歌有固定的儿童绘本刊物的插画工作,最近几个月连载作者写的是一个在森林里的温情小故事,朝歌已经画了两三个月的动物了。
[走走走,我想看熊猫和大鸟!好久没去了。]朝歌拉着韩凛就往前走。
朝歌喜欢动物,特别是各种毛绒绒,他们恋爱初期约会最常去的地方之一,就是动物园。
他们市区里就有一个市动物园,很大,慢慢走着能逛大半天,在郊区还有个野生动物园,更大,连着山,一早到山脚下往上爬,再爬下来,一天就没了。
朝歌决定去市里的动物园,因为市里的动物园里有四五只熊猫,还有他们省最豪华,品种最齐全的鸟谷。
韩凛开车,路程不远,他们花了点时间找停车位。
因为是周一,人比平时少很多,朝歌在自动售票机上买了两张票,就拉着韩凛进园。
第一站去的就是朝歌最喜欢的熊猫馆。
他们市有熊猫基地,就在动物园隔壁,这里的几只熊猫都是在熊猫基地出生的,被这座城市的人看着长大,大家对他们的感情都很深。
[乖乖,他们好像又胖了。]朝歌趴在玻璃上看,熊猫这个点正在泡澡,天气热,展馆里还放着几块冰块降温。
光吃不运动,和你一样。韩凛说,脸盘子就像十五的月亮。
朝歌头也没回,一脚踢韩凛小腿上,附赠国际手势。
韩凛轻笑:胖点好,捏起来舒服。
朝歌这下回头了:[再给你一次好好说话的机会,我的脸到底胖不胖。]
不胖,就是肉肉的。韩凛说,你在家那么辛苦,怎么可能没运动呢。
朝歌鼻息哼气:[算你识相。]
看,啃竹子了。韩凛指向熊猫。
朝歌立马回头观赏。
朝歌喜欢熊猫并不是因为他们可爱,而是因为他觉得熊猫憨憨的,还会抠脚,特别像小时候住他们家不远的一个胖叔叔。
那个叔叔每次干完活回家,就喜欢坐在门槛上,一边啃甘蔗,一边抠脚。
大着肚子和笑眯眯的,和熊猫一模一样。
那个叔叔经常给朝歌吃糖,还给他讲数学题,人超好。
看了二十多分钟,韩凛帮朝歌和熊猫一一合影,才带着恋恋不舍的朝歌离开熊猫馆,去往下一处目的地。
26、天天开心
逛了一上午,韩凛和朝歌直接在动物园里的小吃店,点了几份小吃当午饭。
动物园里的食物味道普通价格还贵,朝歌一边吃一边对着韩凛做怪相,无声吐槽,连连摇头。
下次来玩,还是你带便当吧。韩凛说。
朝歌点头:[这个动物园除了动物,一无是处。]
也不能这么说。韩凛把辣椒粉倒进炸土豆里,这儿风景不错,挺闲适。
[虽然我很喜欢胖达,但是我喜欢来这里玩,是因为每次我来,都是你陪着我。]朝歌比划,[换哪个动物园都一样,重点是你。]
哇,小朋友今天嘴巴抹了蜜。韩凛说,甜到我了。
[走走走,看小鸟去。]朝歌脸红红,一段剖白说得心跳加速,恨不得埋进韩凛怀里再也不要出来。
市公园的百鸟谷是特质的一个仿真山谷,从入口进入后,就仿佛置身山林,时不时就会有几只、甚至一群小鸟飞过。
百鸟谷很大,进去后有很多条线路可以走,朝歌和韩凛选了条人少的路,并肩散步。
[早知道来公园,我就带上相机了。]朝歌比划。
事出突然,我也没想到今天那么巧,画展只有那一个。韩凛说,不过不拍照也没事,就全身心放松下来,好好玩。
朝歌点头,指向前方的枝头。
那里蹲坐着一只脆羽小鸟。
[是它!]朝歌兴奋地抓住韩凛。
谁?韩凛茫然地看向那只鸟。
[你忘了吗,我们第一次来百鸟谷时,进门看到的第一只鸟就是它。]朝歌自信满满地比划。
韩凛惊了:这你也能记得?
[因为它右腿上有个疤,特别像小桃心,所以我记得。]朝歌欢欣地望着那只鸟,[当时我看着那个小桃心,心里就想啊,这一定是天意,连大自然的生灵都在告诉我,要紧紧把你抓住。]
韩凛跟着朝歌,也回忆起了当初的场景。
那时候他们俩还没确定关系,刚从日本回来不久,正是双方都心知肚明的暧昧期。
韩凛在日本就发现朝歌喜欢动物,所以回国后就带他来市动物园玩,没想到朝歌虽然是本地人,但却是第一次去这个动物园,喜欢得不得了。
不过那时候韩凛满心都放在朝歌身上,仗着自己比朝歌高,站在朝歌身后,痴.汉似的,视线就没离开过朝歌。
他对自己看过什么鸟,着实一点印象都没有了。
韩凛看向前方枝头的那只翠羽小鸟。
这只鸟的腿上果然有一块颜色浅淡的疤,从他们这个位置看过去,正好是一颗小小的爱心,非常小,不注意肯定看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