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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刘威和王秘书一样,都有大量的股份在公司,对刘威,任潜悠没有把他当成外人,现在在任潜悠看来,刘威也已经是不可缺少的伙伴了。

不管这边拿肉麻当有趣,另外一边,小七皱起了眉头。

因为猎犬的能力必须在地面上才能发挥,而现在的很多的交通工具都不准携带宠物,所以小七他干脆开了金铁刚刚做出来的房车,一路追踪。

这头大狗对小七很和善,只是经常会眺望云城的方向,似乎是在怀念他的主人。

正所谓匹夫无罪,怀璧自罪。他那可怜的主人不过是一个普通人,却因为拥有一只这样的狗,而被人监禁折磨。

而现在,他们所在的位置,正是省城。

省城是小七“有记忆”时,就生活的地方,而这条狗却带领他们来到了省城,这说明他的记忆并非是错误的,也不是通过某种方法强加给他的。

那换心诀是很厉害的技巧,当时的黑衣带着任潜悠进入白衣的内心世界,使用的就是这种技巧,也就是说,如果使用方法得当,这种技巧完全可以控制一个人的神志,严格来说,最早的白衣其实是被任潜悠控制了。

再来到省城,小七很有一番感慨,就是在这里,他遇到了任潜悠,也改变了自己的一生。

第四卷:鸿门盛宴第五二九章:寻找过去

离开这里的时候,还是一个以偷窃为生的小混混,但是再回来的时候,却已经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富豪,一个绝对的高手,这种感觉,就叫做衣锦还乡吗?

还有,这种心中横亘着的,无法理解的想法,就叫做近乡情怯吗?

虽然,这里算不上是自己的故乡。

现在的小七和刚刚离开的时候的小七有一点决定性的不同,那就是眼界,在见识过了最顶级的高手之间的战斗,甚至自己都已经成为了绝顶高手之后;在拥有了绝大部分人一辈子也无法拥有的财富,拥有了易悠公司的股权,见惯了大人物之后;在住惯了豪华别墅,做惯了豪华汽车之后,再看到老城,小七发现,这以前见过的最大的城市,竟然如此的破败,灰扑扑的,如同蒙尘百年的模型。

而现在的小七再不是之前那没有知识的小混混,他一直在努力学习,或许比同龄人还有些差距,但是他的见识和才智却弥补了这一切,现在的他心中,再也没有那深深的自卑,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自信,如同当初刚刚被潜恒熏陶过的潜悠,还不知道收敛自己的这种自信,整个人显得格外神采飞扬,即便心情有些不好,也不过是看起来有些犹豫而已。

半年的时间,先是身体得到了充分的锻炼,然后拥有或者说寻回了自己的能力,现在地小七足足长高了半头。不再是之前矮小的少年,皮肤虽然依然有些黑,却不再是之前那毫无光泽的黑,微黑的皮肤泛着健康的光泽,好像茁壮生长的黑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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