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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成泊(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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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也又偷摸打听了一些班的服装,有的是民国学生服,有的还是类似八路军战士的服装。

十六班的服装,相对来说,更保守些,更端庄些。

陈思闻便把更多心思放在朗诵形式上,采用些新颖的形式,队形变化,读法上改变之类,更注重质量。

也是担心自己班的形式完全暴露,徐光远找来了一间空着的教室,就在邻楼,离得不远。

一周下来,整个人倒是累的够呛。晚饭都是彭达帮忙带来的。

而她和徐光远则走出练习教室,还是坐在花坛老位置。

看着夕阳,吹着冷风,等着彭达回来。

郑豪和别的男生偶尔会过来找徐光远,约着他的时间,又是一些杂事。

期间倒是发生件有意思的事情。

周四那天,陈思闻坐在花坛上,而徐光远和郑豪在旁边站着低头说着什么。

时间已经不早,陆续有学生从食堂出来,经过这边的小广场。

几个男生从南边过来,似乎是从二楼下来的。

陈思闻瞥了眼,没太在意。

渐渐,余光中,几个人似乎是往自己这边来的。不禁又看了过去。

还正让她给猜对了。

几个人越走越近,最后站着她的面前。

抬起头,直愣愣看过去,目光直勾勾盯着他们。

一旁的徐光远和郑豪也注意到,转过头瞧过来。

目光中带些寻视的意味。

陈思闻,你有男朋友没?

最前头那个寸头男生开口。

一听这话,陈思闻也猜出什么,不禁笑了笑。

没有。

心底也有些不知所错,笑容夹杂几分尴尬无措。

你愿意做我女朋友吗?

说着,手里递过来一束棒棒糖花。

谢谢你,不过我不了解你,现在不能接受。

她只能努力地笑笑。

那人还穷追不舍,咱可以试试看,这样就了解了。

哟,陈思闻,招桃花了。

一旁看戏的徐光远走过来。

徐哥,你们认识啊。

那人认识他。

我朋友。

徐光远又往寸头男生那边走了两步,拉着他到旁边说了几句什么。

行,明白了,那我们就先回去。

寸头男生说着。

转身招呼着几个人就走。

转过身来,笑说:美女,我叫孟岐,记住啦。

挥挥手就潇洒地走了。

这位孟岐挺阳光的呀。陈思闻看着他的背影说着。

这家伙有点渣,同桌你这烂桃花不错。郑豪在旁边说着风凉话。

看着不像啊,长得还显小。

你是想说他长相乖?徐光远接着话,这家伙私下不老实,打架也挺狠的。

说什么呢?

彭达不知道什么时候飘了过来。

徐光远头轻轻往前面一扬,示意他往那看。

陈思闻招桃花,把孟岐那朵山茶花给招来了。

彭达一脸惊讶:兄弟牛啊。

随后一脸八卦:答应没?

郑豪摇摇手。

没事儿,等朗诵完,找你谈对象的指定少不了。

彭达说着。

到时候,哥几个帮你参谋。

陈思闻一脸无奈。

您们留着吧,都给您们。

她站了起来,从彭达手里拿出自己的饭,往徐光远这边靠了靠。

你刚刚给孟岐说了什么?

你猜。

作者有话要说:

说了什么呢,孟岐后面会有出场吗

第15章

连续五天,陈思闻的嗓子开始出现不适。

担心继续这样下去,最后会影响到整个朗诵,毕竟她是其中的独诵。

周五晚自习上课前,还是去了办公室找来周老师来帮忙。

晚自习下课前,彭达伸手戳了戳前排的陈思闻,她配合着往后靠。

一会儿你在停车场前面等等我们,七班有个家伙惹事找我们帮忙,我们再最西边那里,你别过来。

他小声附在她的耳边说起。

女孩点点头,身体又往前去了。

坐好,忽然想起什么,讲台的老师正寻视着,就没再转过头去。

叮叮

下课铃声在学生的期盼下响起,班里立即像是炸开锅。

陈思闻连忙转过身。

徐光远和彭达已经站了起来,正要朝着外面走,转眼见女孩往这看,有些疑惑。

你慢慢收拾,我们也很快。徐光远开口。

待会儿注意点,小心点。

她关心道。

两个少年明了,点点头就往外快步走着。

陈思闻一向不是个赶节奏的人,走出教室时,班里还是那样,不剩几个人。

走出教学楼,迎面而来两个熟悉的面孔,正是和她同班的两个同学。

陈思闻,走的那么晚嘛?

她点点头,我先走了,拜拜。

没有多说,打完招呼就离开了。

后面的两个人也习以为常,早已习惯她这不爱主动和人打交道的性格,没有说什么,继续回班里拿着忘记带的钥匙。

九点多钟的外面格外冷,空气里都是好闻的冬天气息。

来到停车场,陈思闻瞥了眼最西边那头,大晚上,不太能看清什么,周围还没走的灯光来回闪着,有些刺眼。

回头,打开自行车,一路推到东头的小亭子下等着。

这晚,没什么风。

她还是像平常一样,围上厚厚的围巾,手也被手套保护着。

她很爱惜自己的手,生怕长冻疮,口袋里也都会装着一小管护手霜。

十七年来,只冻过一次。也就是五年级的时候,跟着姥姥生活的那年。

爸妈说,等到冬天的时候,他们就会回来了。

她确实等到那年冬天,那年冬天的除夕。

他们回来了,自己手上的冻疮也彻底裂了开。

怎么裂开的?

是端起灶台上的那锅饭的时候,还是从院子里拎水给姥姥烧水喝药的时候?

记不清了。

陈父陈母都生了一双好看修长的手,她也遗传了下来。

常常有人夸赞她的那双手。

如果细看,会发现食指的指掌关节处那块皮肤,并不像其他地方的皮肤细腻。

那块皮肤,当时已经模糊的不成样,是后来新长的。

左右手都是如此。

不过左手处那块地方,最后还留下了一个小小的红点。

一直没有消失。

就像许多事情总会留下一个印记。

而那粒小小的红点,也算是一个特殊而又普通的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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