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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谚识赞同地点头:是变了挺多。

高中时的谢霜语温柔寡言,但总透着一种小心翼翼的自卑感,现在的谢霜语仍旧温柔话不多,但从内到外都非常自信从容,散发着让人难以抗拒的成熟女人的魅力。

郑烨张了张嘴,想把在饭店里谢霜语跟童博说的那番话告诉孙谚识,但碍于朗颂在场,他开不了口。

因为一点变故,三人到达郑烨家的时间比计划中晚了一点,朗月已经睡熟了。

甘甜甜万分不舍,对朗颂说:反正我都在家,以后周末可以让月月来我这玩儿。

朗颂点点头,客气地说:谢谢嫂子。

郑烨拿起车钥匙准备去玄关换鞋,孙谚识按着他的肩拦住他:别折腾了,我们打车回去。

郑烨还有很多话要说,但确实已经很晚了,而且孙谚识看起来疲惫至极。他犹豫了一下,心想谢霜语那事可说可不说,以后有机会再提吧,至于其他的话

他别有深意地拍了拍孙谚识的肩,一切尽在不言中了。

孙谚识会意,低声道:放心吧,我心里都有数,你别管我了,把重心放在事业和家庭上。

孙谚识和朗颂打车回家,一路上两人都很沉默。

孙谚识并没有打算解释卓历的身份,因为没法解释,除非他撒谎。况且这是他的私事,他没有一定要向朗颂解释清楚的责任和义务。幸好朗颂不是个爱盘问的人,一直以来他们也形成了一个不主动问另一个选择性开口的默契。

可是孙谚识还是有点担心,他怕朗颂已经看出了什么。

他并不是怕朗颂知道自己是同性恋这件事,因为他知道,以朗颂的品性就算是知道了这件事,也不会做出什么伤人的言行。他怕的是,朗颂知道以后会误会自己的意图,毕竟当初是他主动让朗颂租到自己家来。

如果朗颂回过神来,把雷斌那些嘲弄的话当了真,误会自己让他住在家里是有什么私心杂念,那他就算有十张嘴也解释不清。

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他真心实意地将朗颂和朗月当成了家人,三人相依为命生活下去挺好的,他最不希望看到的就是这种安定平和的生活被打乱。

孙谚识疲顿地捏了捏鼻梁,无声地长叹了一口气。

朗颂眼角的余光看到这一幕,轻声问:怎么了?头疼?

没有,孙谚识搪塞道,有点困了。

朗颂心疼地看着孙谚识青白的脸色:明天我把月月带去店里,你在家好好休息。

好。

孙谚识身心俱疲,回到房间里就爬上了床,他懒得管自己穿着身上这套西装在外面沾了多少灰尘、细菌,也懒得管西装是不是会被压得皱皱巴巴,慵懒地躺在床上,连一根手指都懒得动。

直到朗颂洗完澡回到房间,以为他睡着了轻声叫他一句,他才动了动麻木的手指,应了一声。

孙谚识拿着衣服进了浴室,他将花洒开关调到了冷水那边,冰凉的洗澡水兜头浇下,糊成一团浆糊似的脑袋终于清明了一些。他一手撑着浴室的墙壁,垂头闭眼站在花洒下边淋着冷水,和卓历当街拉扯的一幕幕又不断在脑海中闪现。

在得知卓历离婚之前,他从没想过两人重逢的可能性,可是在获悉卓历离婚后,他就已经预料到两人迟早会见这一面,只是他没想到竟会这么快,场面会这么混乱。

他设想过两人时隔两年再次碰面的画面,或是冷漠地擦肩而过,或是虚情假意地打声招呼,但从没想过竟是这样一种局面。

入秋以后,晚上最高温度只有十几度。孙谚识在花洒下站了良久,感受到刺骨的寒意才关掉花洒,将湿发捋向脑后,抹掉了脸上的水珠。他缓缓抬起头来,幽深的瞳仁闪烁着坚定的光芒。

洗完澡,孙谚识在走到挑廊吹了会儿风才转身回房间,他推开房门的同时,眼角的余光瞥到朗颂惊慌地把什么东西塞到了枕头底下。

两人四目相对,朗颂又慌张地回避了视线。

孙谚识挑了挑眉,没有吭声。他爬上床时低头看到了朗颂没有藏好的东西,虽然只露出了一个小小的尖角,但因为他也有,所以很容易就认出来那是谢霜语的名片。

孙谚识暗暗扬了扬嘴角,没有戳破朗颂的小男生心思,毕竟谁会不爱美女呢,他十七八岁的时候看到美女也会不由得脸红心跳。

作者有话要说:

朗颂:我恨你是块木头!

第71章生气了?

熄了灯,朗颂才慢慢地将手伸进枕头底下,摸出了手机。手机在漆黑的房间里发出白晃晃的亮光,屏幕上是孙谚识抱着朗月在院里逗黄豆玩的照片。

他手机里有很多朗月的照片,这张照片之前偶然拍下的,方才突然想翻出这张照片看一眼,谁知刚打开相册孙谚识就推门进来,他心下一惊便下意识地藏到了枕头底下。

朗颂退出相册将手机锁屏,又将手机放回枕头下边,手背不经意刮到了什么坚硬锋利的东西,他伸手一摸才发现是谢霜语给她的名片。

虽然知道对方只是出于礼貌给自己递了一张,朗颂还是小心地将名片放在了床头一个收纳用的小匣子里。

窸窸窣窣地声音过后,房间里彻底安静下来,静谧到连孙谚识均匀的呼吸声都听得一清二楚。

朗颂平躺在床上,将双手叠放在肚子上,他没有睡意,也不想睡,于是睁着眼睛看着头顶的床板。

窗帘拉得严严实实,即便是外边微弱的光线也照不进来,所以其实什么都看不见。

但他可以闭眼想象。

他想象着孙谚识侧身躺在床的左侧,将脸埋进枕头里的模样。

他想象着孙谚识闭着双眼睫毛轻颤的模样。

他想象着孙谚识修长笔直的双腿,纤瘦的脚腕。

他想象着孙谚识肚子上薄薄一层腹肌。

急促的喘息声在漆黑又静谧的房间里特别明显,朗颂遽然睁开双眼,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这是自己的呼吸声。他扯过薄被捂着自己的口鼻,屏息了足有十秒才从半梦半醒的状态中清醒过来,紊乱的喘息也逐渐平息下来。

他在黑暗中一动不敢动,凝神听着上铺的动静,直到确认孙谚识的呼吸依旧均匀平缓,并没有被吵醒,他才暗暗松了一口气,抬手轻轻抹掉额头细密的汗水。

紧绷的神经松懈下来后,感官也变得灵敏,朗颂想换成侧卧,腰一动却感到下面一片湿漉漉。他犹豫了一下,才伸手往下摸去轻轻碰了碰,即便隔着运动短裤他也能感觉到一片黏糊糊、湿哒哒。

梦里的令人面红耳赤的画面再度浮现在眼前,纤瘦的脚腕,白皙的皮肤,心脏难以自抑地开始剧烈跳动。

朗颂闭上双眼,右手搭在胸口,他感受着自己激烈又快速的心跳声,终于确认了一件事他喜欢上了孙谚识。

不,不应该说是确认,应该说是承认。

现在回想起来,其实他很早就意识到自己对孙谚识产生了一种有别于他人的朦胧情愫。至于具体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已经没法追溯。

也许是他埋在孙谚识的掌心哽咽那刻,也许是送朗月入学那天孙谚识突然近距离凑到他面前令他心跳加速那刻,也许是那天深夜孙谚识孤独又无助地坐在厨房灯下的那刻,也许是孙谚识趿拉着人字拖散漫不羁地说我的房子租给你那刻,也许还要更早一些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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