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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渣后,我送渣攻火葬场——一人路过(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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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寻见状,提醒:谢谢,送上来吧。

啊、好、好的!

女员工这才回神,手忙脚乱送上料理。她在这家店干了也有两年,还是第一次遇见这种情况。

虽然不是没有明星或者演员来过,但她对那些人观感平平。要说在店里遇见心心念念的偶像,这还是第一回。

请、请慢用。

她毕竟有着自己的职业素养,勉强忍住朝偶像讨要签名的冲动。

正要合上门,忽然听见偶像道:啊、等等。

女员工一个激灵:是、什么事!

顾星河:能别告诉别人我在这儿吗。

女员工:啊

顾星河笑:之后上菜,能不能就你过来?

偶像指名要她服务!?

女员工颤抖着声音回答:好、好的,当然。

拉门这才合上。

她往回走的时候,感觉脑袋还是晕乎乎的。这天晚上发生的事,她估计一辈子也忘不了。

待门合上,顾星河收回视线,要接着方才的话题讲下去。一回头,就看见坐在对面的两人若有所思望着他。

顾星河问:怎么了吗

方思澄没回话,移开视线咽了口酒。

周寻:不愧是明星

虽然早知道顾河现在身份不一般。但对方与他接触的时候态度仍然和从前一样。这还是周寻第一次看见对方和粉丝相处。

一方是过于紧张到无措;另一方是游刃有余,从容不迫。

偶像与粉丝之间的关系。

偶像被粉丝所追捧、所热爱。如此理所当然。

现在想想,他或许上辈子也是把秦宇升追捧成了「偶像」?

周寻捏鼻梁。

估计是最近接触多了。竟然在这时候想起那人。

明、明星?顾星河连忙解释,不是!我只是会唱几首歌。

唱歌唱到那么多人都知道方思澄语气很凉,那就是明星

顾星河抿嘴,这只是工作

他琥珀色的眼底倒映着周寻身影:至少你别把我当明星,好不好?

周寻本意只是揶揄一番,没想到对方反应会这么大。

他点头道:我知道,我们是朋友。

顾星河像是松了一口气。

再转回话题时,又变成从前那副开朗的模样。

对了,这次回国以后,我短时间应该不会再走了。他笑道,大部分工作都在A市。所以我在这边买了个房子,以后暂时会住那儿。

方思澄眼皮一跳,觉察到顾星河下边会说出什么话:等等、你

没来得及阻止,顾星河便先一步说了出来。

他望着周寻,眼睛闪闪发亮:你毕业以后可以直接住进去。房子在市中心,以后上班也很方便。

我这边会有一段假期。你下班回来,我们可以一起看电影,周末去听演奏会和音乐剧。

顾星河畅想着美好未来。

还有专门的阿姨打扫做饭。里边隔音也很好,我可以每天写歌。你也能专心做你的事。

怎么样,周寻?

周寻没立即回话。

自从高中以后,对方一直执着要跟他一起住。只是无奈双方都很忙,实在凑不到一块儿。

现在终于有了些时间,竟然直接在A市买下房子。

周寻现在有了一定经济实力。虽然离买房还差得远,但租房倒没问题。

早在毕业前一个月,他就在物色公司周边房子,也早已交了定金。

就在他斟酌着怎么说出这句话时,方思澄便先一步道:周寻他已经租房子了。他语气很冷,你的房子,还是留着自己住吧。

租了也可以退。

顾星河像是没看出方思澄言辞中的挑衅,又或是不想搭理。径自朝周寻道:违约金我来交。

周寻叹了口气:我先交了三个月房租,等这之后再说吧。

顾星河:周寻

之后合租周寻看向顾星河,我记得的,以前就说好了。

顾星河眉眼舒展开来,笑望着周寻。

那就等你三个月。

酒过饭饱后,周寻去上厕所。屋里只剩顾星河方思澄两人。

顾星河因要控制体重,全程都没怎么吃。倒是一直在热情地给周寻夹菜。

见周寻离开,便朝方思澄道:对了,今天毕业典礼

话没说完便被打断。

你在想什么

方思澄眼神很冷。连带着房内温度都下降几分。杯中盛着清酒,倒映着青年下颚,倒影轻晃。

顾星河依然在笑:什么

别装听不懂方思澄眯眼,只是高中好友,有必要非缠着周寻和你一块儿住?

顾星河恍然大悟:你也想一起住进来?

方思澄无言。房内温度再次下降。

开个玩笑顾星河道,但之前就约好了,我只是履行承诺。

方思澄:承诺?

方思澄:或许高中那会儿周寻需要你这么做。但他现在已经独立了,不用你再锦上添花。

顾星河:尽管如此,作为朋友我想跟他一起住,有什么不对吗。

方思澄沉默。

在他看来,顾星河口中所谓的「朋友」并不那么单纯。但对方信誓旦旦说出这种话,是真的没意识到,还是在装傻。

少顷,他开口道:你只有周寻一个朋友?

顾星河没有回避:像周寻这么重要的,只有他一个。

方思澄为自己倒了一杯酒:你倒是喜欢随便把这种话挂嘴上。

对方一再咄咄逼人。哪怕是顾星河也有些生气了:那又怎么样?说到底,我想和周寻一块儿住和你有什么关系。

方思澄自从高中那会儿,便意识到自己喜欢周寻了。

但他不知该如何行动,所以只是以「朋友」的身份默默陪伴对方。

无论是眼前这人还是那个富二代,陪周寻的时间都不会比他长。

所以他有自信,比起这两个人,自己更清楚周寻想要什么。

可是,他迟迟没敢踏出一步。

周寻正如本人说的那样。高中时候全副精力都放在学习上;等上大学参加实习,又把大部分精力放在了工作。

喜欢周寻的人不少,但对方从没有意识。

包括自己。

一旦表白怕是连朋友也做不成,所以方思澄始终伫足不前。

现在乍一听见这问题,方思澄发现自己竟连反驳的余地都没有。

他不过是周寻的「朋友之一」,有什么资格去驳斥周寻的决定?

顾星河不喜欢吵架。见方思澄没再说话,便想转移话题缓和下气氛。

结果还没开口,就听见下一句话。

因为我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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