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那些人犯罪在先,就像那个大叔,他的女儿遭受到了那样的对待,他选择走司法程序,却没能得到公证的对待,我想他活着,每时每刻都是煎熬,死了对他反倒是一种解脱。”
“对了,那份决定性证据是什么?为什么没有那个东西就没办法给那个畜生定罪?”有网友疑惑道。
“是强.奸犯的精.液,是从受害者体内取出来的,具有唯一不可复制性……”
“只能说,有钱真能使鬼推磨……”
“有钱人不可怕,有钱人为富不仁才可怕,还有那个律师,接的都是那种案子么?求知情人科普。”
“……在霍焕之前,那个案子本来是要定罪的,如果不是他出主意,想出把证据销毁,用那种恶心的方法,那场官司本来是能给那位大叔一个交代的,如果当初成功了,尽管会很悲痛,那位大叔肯定不会选择剑走偏锋的,可是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那个律师和那个畜生什么关系?能这么践踏为人的良知?”
“因为钱,因为名气,没注意到他一场官司下来,有2000万么,你们去社会上问问,2000万能不能买来一个人的良知,更别说当初他初出茅庐,名气不大,结果就靠着这场官司,他在律师界声名鹊起,身价倍增,别管他有没有良知这个东西,起码他把钱赚了,反倒是有良知的律师,日子过得苦巴巴的。”
“2000万,233,这钱要是摆到我面前,我也会忍不住,因为我不是杀人犯,我也不是强.奸犯,我可以把所有的责任都推到犯罪者的身上,我在心里鄙视着他,但是不妨碍我伸手拿走他家送的钱,毕竟这钱我不拿,别的律师就拿走了。
没想到啊,我这人活了三十多年,人生第一次,居然会觉得一个人没有本事才是最大的幸福,因为我永远也不会遇到这种良知和道德上的抉择,拍拍胸口,良心它还在。”
“对,没有那个能力的人,一辈子也遇不到这样的抉择,这话真是太真实了。”
“头一次见人把自己没本事说的这么清新脱俗的。”
“警方来人了……”
这条弹幕刷过,直播间上的弹幕都为之一清,屏幕后面,无数网友关注着这件事情的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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