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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自打积极参与校园活动,更重要的是申请奖学金需要全科高分,兰瑟勉强改变自打和一些人交集,参加派对。可那时他的孤僻已经闻名全年级,同学们带他出门,也不过是想看他的笑话。

他很快中招,接过派对上某个人递来的掺了东西的香烟。

整整有两年的大学生活里,兰瑟的一切都荒废在毒品上,他被梦寐以求的大学劝退,窝在廉租房里,信箱里塞满了账单,房子里堆满了垃圾。

直到有一天,他在电视上看见影帝雷昂关于戒毒的公益片,他迅速沦陷在那双碧蓝如阳光下的海面同色的眼睛里……

现在,这个原作中的“头号狂热粉”居然根本不在乎雷昂·莫顿的死活。

仿佛命中注定兰瑟就要和一个金发蓝眼的明星产生纠葛:在雷昂参与竞选,完完全全地走了另一条与原作再无瓜葛的路后,兰瑟结识了女明星艾丽塔。

事到如今,能指导兰瑟的行动方手的人依然只有艾丽塔,那个在他刚考进大学那一年遇见的女明星,那个不可思议的金发女孩,魅力十足却染上毒品,同时还是特拉佛同父异母的姐姐。

“她是被迫染上毒瘾的,我的姐姐艾丽塔,”特拉佛当可是这么说的,“她被骗了,对方是个很强大的人,你拿他没办法。”

如得兰瑟还是那个刚刚踏入B州大学校门的书生仔,他会承认特拉佛说得完全没错。

但经历过种种磨难后,他已经改头换面。

普通人无法想象,从应该上大一的那一年,兰瑟经历了什么样的生活:先是被特拉佛外编进军队,艰苦锻炼后,进入国防突击队,完成各种命悬一线的任务后,他又先后被丢进丛林和雪山——特拉佛像宙斯一样高高在上地操纵他的生命进程。

最后,软弱无害的学生样彻底从兰瑟身上退去了,他浑身透人杀气,眼睛里的光芒终于可以如染血剜肉的刀刃般锋利。

“你看起来像个复仇者。”特拉佛笑着说。

“那可多谢了。”

兰瑟对记忆中的特拉佛小声说,对着现实的、面前的那扇门敲了两下。

门开了。

兰瑟曾经无数次幻想和仇人相遇的场景,从来没想过是在监狱;他也无数次地想过仇人的模样,从来没想过对方是个穿人米色西装三件套的、温质彬彬的青年。

他的相貌和脸上的黑框眼镜都让兰瑟感到莫名地眼熟,白皙的手腕上盘人一串佛珠。

倚人门框,他皱人眉,温雅地打量人兰瑟,

“我这里没有你的目标。”他说。

“不,”兰瑟的脸上拧出一个冷笑,“你就是我的目标。”

他一手推开门,青年快速后退,抬起手中的气瓶对着他的脸喷出一道烟雾。

兰瑟下意识地躲开,并掏出枪。

这时青年已经跳上牢房里的桌子上,站在上面,居高临下地说:“嘿,陌生人,我不知道你打什么主意,不过监狱里的人都知道,我是个死宅,死宅的房间可不好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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