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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千改倾身,直视着小厮恐吓道:我们修者可以把人的魂魄取出来,搜索你的全部记忆,到时候你想瞒什么都瞒不住。可惜,搜过魂的人轻则变成傻子,一辈子都不知道自己是谁;重则丢掉性命。你想试试吗?

我身边这位万前辈,就是搜魂的好手。她面不改色。

万颜青:

还能这样!?修界根本没有搜魂啊!

所有人:

不愧是你!

小厮是个凡人,并不知道修仙事宜,果然被吓住了。他脸色白如金纸,立刻道:我说,我说就是了!!

有大雅律在,他又不是旧朝的家奴,就算犯了错也只是会丢了工作,又不会死。帮曹少爷干坏事也自有律法来惩处。和变成傻子丢掉性命比,正常人都知道孰重孰轻。

接下来,他一五一十地说出了经过,与众人推理的相差无几。

那天早上,我想曹少爷应该是宿在了秋姑娘家里,就和主家那么说了。小厮苦着脸,谁知道,没多久我就听说了秋姑娘的死讯。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我就是想改口也不能啊!仙人,我不是故意的!是少爷想要强逼秋姑娘,与我无关!那通风报信的事也是少爷逼着我做的!

其他小辈都被他的话震惊了,说:怎生如此无耻?你就把自己摘得干干净净?

小厮喊的声音大了些,趴在门板外面的曹家父母也听到了,先是震惊,而后大怒:你放屁!我儿怎么可能是这种人?!仙君,你们可不能听他胡扯!

二人冲了进来,对着小厮踢打,小厮生生挨了几下,也忍不住还手了:你们儿子自己犯的事,关我鸡毛事?

三人扭打作一团。

诗千改冷漠看着这出狗咬狗,走出了房间。

那曹少爷的尸体在哪,我也大致有思绪了。应该就在万前辈你还没来得及查的、金七娘租房的街道附近。我记得,那附近有一片小树林。她转身看着万颜青。

一行人又回到了租房中。

三个月过去,寻血鼠恐怕已经闻不到什么,众人便换了一种灵物提灯鸦。

这是一种黑色的、形如乌鸦的食腐灵物,可以探寻到尸体的气味。

它有着金色的眼睛,两只脚爪圆圆的,仿佛琉璃灯盏,散发着浅金色的光。

扑棱棱嘎嘎

提灯鸦飞过了一堆破旧的房子,在小树林周围盘旋。排除了一堆死去的小型动物之后,诗千改等人找到了曹守业的尸体。

怎么说呢虽然非议死人不好,但这个死状可真够猥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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