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以后别亲我。”
他瞬间噎住了。
他一上午都没跟琳琅说话,神也有小脾气呢。
琳琅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比他还要冷酷无情无理取闹。
最后这人还是忍不住凑过来,说了句软话。
“我呢,有一个很伟大的人生目标。”
琳琅瞅她。
“看到天上那大太阳了没有?我也不贪心,安安分分的,只想做你的小太阳,开心的时候呢,就温暖你,把你周围的每一个角落都照亮,不让你有半分孤独。”他冲着她笑,脸颊被太阳照得红扑扑的,额头上凝着闪亮的汗珠儿。
“那你不开心的时候呢?”
神笑得更甜了。
“看老子丫的不晒死你。”
“……”
小样脾气挺爆。
白非笑把强盗团收编了,然后琳琅就过起了横行霸道为非作歹的罪恶生活。
等他们到了一个部落,首领恭恭敬敬出来迎接,冲着人露出了一个欲哭无泪的表情。
琳琅摸了摸自己的脸,她觉得这段时间吃好喝好,小肚子都长了点膘,不应该圆润得很亲切吗?
她又看了看身边的美少年,唇红齿白,细皮嫩肉,一看就是那种饱受欺负的小可怜。这种面相,怎么也算不上可怕吧?
随后琳琅回头一瞧,不知何时身后已经站了百来号人,个个膘肥体壮,凶神恶煞,密密麻麻挤着,如同一群等待啄尸的秃鹰。
接收到女主人的微妙眼神,强盗们赶紧收敛起副唬人的样子,冲她讨好地笑了,业务十分熟练。
嘿,可真行。
琳琅说的是她旁边的这个小子,虽然成天摆出一副没睡醒的困倦样子,懒洋洋地欠揍,可人家就是有本事,一个月时间就能把恶犬训成了家犬。
一群人在小部落里暂时安营扎寨。
琳琅自然是被当成祖宗一样被供起来。
此时,她坐在椅子上,身下是柔软的羊毛,小盆里燃着没药香料,整个房间充斥着一股温暖怡人的气息。她倚着椅柄,看着人从外面走进来,他目不斜视,很熟练就捞起了她换下来的衣物,准备清洗。
他的腿刚要迈开,一道幽幽的声音飘过来,“你真的不是变态吗?”
白非笑面不改色,“我不是。”
琳琅的声音更加飘忽了,“有个目击者告诉我,他说你一边洗一边闻我的衣服。”
“……”
白非笑想宰了那个多嘴的家伙。
他做个人容易吗他,他洗个衣服容易吗他?他只是担心自己没洗干净,顺便闻一闻而已!说得他跟变态似的!
“你承认了。”琳琅笃定地说,“你这个恋味癖。”
“……我没有。”
“你就有。”
“……”
跟小祖宗是说不通的。
即使事情的起因是她懒得洗,把衣服扔他脑袋上了。
白非笑放下了手上的衣物,他迈开长腿,朝琳琅这边走来。
“你想干什么?杀人灭口吗?”她瞪圆了眼,双手撑在椅子柄,两条腿已经做好了随时攻击的准备。我可告诉你呀,姐姐也是练过的!
“你不是说,我是恋味癖么?”
银发美少年歪了歪嘴,犯规地露出了两颗糯米似的虎牙,“你只听到了目击者的证词,这多没意思呀,既然我真人在此,不如我给你示范一下好了。”
你这家伙还想怎么示范?
琳琅正要摆出大姐姐的严肃脸,猝不及防被他抱了起来,坏心眼往上抛了好几下。
她抓住他的脖子,掐着手臂,放声尖叫。
“你……你放我下来!”
“什么?再高一点?好的!”
“白非笑——”
“我叫笑笑。”
琳琅被他折腾得半条命都没了,很快服软了,娇滴滴喊了声,笑笑,我的笑笑。
他满意了,将琳琅丢进了绵软的羊毛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