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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三七章 随即邂逅第一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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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娃是来酒吧采风的。

她这个采风的含金量比较高,不是被某些人用烂了的鬼混借口。

在查案的同时,她不可避免的依照已有信息,为疑犯进行了人格侧描。

她总结认为,这次的疑犯是那种案发后敢于留在现场,混迹于吃瓜众中听、看后续情况的傲娇、甚至变态。

选择矿坑镇的中档酒吧作为采风点,自然也是三思之后的结果。

底层人士的酒吧她也不是没有去过,她认为疑犯并不会光顾那里。服务档次不行还是次要的,关键是那里的人获知的消息渠道层级太低,并且个人素养有限,关注点奇葩向,信息失真度过高。

又或者无情些说,你不能指望一帮醉生梦死,早就对自己的未来不报期望的买醉者,能交流时政,推演案情,那种酒吧,是真正将色和暴力融入廉价酒水和精神致幻剂中的混乱场所。

而疑犯能力绝强,即便是顶级酒吧,也有一席之地。可高级酒吧的风气也同样不好。那里被追名逐利的所谓上流人士搞成了另类的交易场,眼中、嘴中,尽是权和利的臭味,真正专注于做事的人,在那里只能得到尴尬,乃至鄙夷。

没办法,就是这么肤浅。那些人的所谓的深刻,大都是有备的作秀。真正实力强的,要么在奋进的路上,忙的顾不上享受;要么被大佬看中,在顶级的私人会所类酒吧积累人脉;不会将时间浪费在那种场所。

因此艾娃觉得,疑犯是不会去高级酒吧‘找虐’的,他跟出入那里的人根本都不在一个频道上。

他是本应该出入会所,被大佬赏识的那种人。甚至,如果不是阶级固化,各行业的大佬乌云盖顶,对有能力的新进者各种明暗交叠的打击,他应该是有机会成为新大佬的。

也正是因为上进无门,他才选择掀桌子。

于是,这种人即便是‘回头看爆炸’,也只会出现在中档酒吧。

在这类酒吧,他天然有一种俯视感。所以,她要找的人,就是那种行为随意,却有一种君临般的傲然隐藏的散客。

至于那个精英小组,那是一帮怪咖,就是那种能把现实当虚拟世界,杀人像玩游戏般的人。

这类人遇到个优秀的领导者,能将才能释放出来,震惊世人。可如果是自己干,其同样突出的短板,往往会使其死的很难看。

而且这类人大多活在自己的世界中,普通的酒吧太难碰到同道中人,各种俱乐部才是他们的爱,又或者干脆是死宅,只在虚拟世界中放纵的像个疯子……

有着这么一整套的完整认知,艾娃真的就是专业采风。因此,她与凯恩的相遇,并非什么偶然。

除非凯恩突然觉得无聊,戒断了逛酒吧,跑回去当种田宅男,否则遇到艾娃将是必然。毕竟艾娃对他的人物侧描,虽谈不上全中,相去也不算远。

当然,不算远也可以是很远。

质朴的傻和返璞归真后的装傻,就有天壤之别,但外在表现都是傻。

而且凯恩还当不起全方位的返璞归真,若真是那样,他就彻底超脱,完全非人了。

他只是一个在某些方面过于成熟,某些方面还很人性的渐变过程中的灵魂。

他花了三万年也不过搞明白一件事。那就是以前他觉得这种渐变是一种升格,是一种灵魂层面的真正升华,现在他知道,升华和堕落都不是渐变的本质,或者说真正的核心,而只是人强加的一个定义,真正的核心是结束。

一段旅程的彻底结束。

也可以理解为死亡。

其与普通人的死亡的唯一区别,就在于完满与否。

如果不起计较‘完满’这个概念,也是人强加的定义,两者的差距倒也能理解为一个是真傻,一个是返璞归真的傻……

于是,凯恩的确是有种俯视万物的睥睨和自傲的。

最初是因为自己乃是穿越人士,有一整个文明为后盾,逼格天成,更何况抵达的貌似还是相对而言的低维世界。

后来则是因为经历的大多,积累的信息资本太厚,于是有种你们谁的精神富有度能跟我比的优越感。

而现在,则多少有了几分仙味儿。‘你们孜孜不倦追求的至高目标,我差不多都看透了,包括我在内,都没跳出人性的藩篱,我差不多明白了,你们还没有,所以我比你们更进一步。当然这其实也没啥了不起的,但不妨碍我自我感觉良好的装个比……’

逍遥,源于成功。每在一个领域获得大成功,便多一份真逍遥,毕竟这不是理论上的看透,而是真的品尝过大成功前前后后所有滋味后的看透,甚至是孤独求败式的看透,所以有逼格,所以真逍遥。

这样的凯恩,自然是有一份独特魅力的。

就像那句凯恩至今都记得的源自故乡某电影的中的台词:

你以为躲起来就找不到你了吗?没有用的!

你是那样拉风的男人,不管在什么地方,就好像漆黑中的萤火虫一样,那样的鲜明,那样的出众!

你那忧郁的眼神,唏嘘的胡碴子,神乎奇迹的刀法,还有那杯Dry Martine,都深深的迷住了我!

只不过虽然你是这样的出色,但是行有行规,不管怎么样,你要付清昨晚的过夜费呀!

叫女人不要给钱的吗!?

都说人的心境越老,就越怀旧。

凯恩就有类似的感觉,他感觉自己的灵魂确实有些老气了,甚至有些变态!

前者是因为他经历了那么多精彩,拥有了那么多财富,却始终对故乡的时光念念不忘,哪怕是虚假的娱乐内容。即便是做梦,梦到的也是故乡的老房子,那幢三线城市边缘,独门独院,拢共不足百平米的平方,他在那里度过了童年,长大成人,于是那里就成了他的根,且似乎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

至于后者,他现在可以无视外部环境,自娱自乐,想着想着自己就笑了,甚至会自言自语,也不在乎外人看过来的怪异的眼光,甚至心里会反嘲一句“你们这些SB懂个屁。”

他当然知道这从现代心理学角度理解,是病!而且真要让他回到那时候,他还未必乐意呢,就像抱着怀旧的心理重玩FC时代的经典游戏,然后被渣到爆的画质完全搞的没心情类似的道理。

相见不如怀念。

道理都懂,也知道是病,但不想治。

就这么任性,不服么?谁有资格不服?来,掰扯掰扯……

确实傲慢不是么?

确实有一份独特的气质,不是么?

然后就被艾娃发现了。

一个自己能喝着点酒精度很一般的小酒乐起来,直接将几个想搭讪的小姐姐劝退的男人,成功的引起了艾娃的注意,并且越观察、越觉得像是她要找的目标。

然后艾娃就给助手使了个眼色。

结果她的助手很掉链子,正跟一位样貌英俊的男士聊得欢。

这位男士是一名自然人。

根据相关法律,非自然人都必须在额角标有印记。

所以敢于亮出额头、昭示自己是自然人而又比较英俊或靓丽的男女,在这类酒吧中总是比较受欢迎,毕竟那代表了不错的出身。而没人愿意结交生活混乱的麻烦鬼。

若是这位自然人的谈吐再好点,且能撞对频道,那就再好不过了。人们来酒吧,寻找的,也不过是就是这类新鲜人,与之度过一次或几次或很多次愉快的时光,就是内心的真实愿望。

然而权贵在任何时候都能作弊,因为权贵本身代表了力量达到一定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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