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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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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是公司,其实用工作室来形容才最合适。

整个公司都围着林姿一个人转,公司上下近二十人,这些人或是助理,或是经纪人,或是其他,但目的只有一个,想尽一切办法把林姿捧红,这样他们也就有跟多的钱赚了。

林大宽有钱,溺爱这个女儿,特愿意给林姿钱花,让她折腾。

一想到这一点,林士豪就郁闷,他兜里的这点钱还是林姿那天给的呢!

人和人不能比啊!

惆怅着,林士豪来到了姿姿不倦唱片公司。

地点没错,名字也没错,林士豪没有找错地方。

就是地点偏僻了一些,而且公司也是……一点名气都没有。

第十章不就是歌曲吗

林士豪还是一次来林姿的公司,双手插兜,四处打量着姐姐开的公司。

“还真是……不咋地啊!”林士豪只能用这四个字评价。

“您好,请问您找谁?”公司的前台拦住了林士豪。

陌生人当然不能随便进公司,林士豪就是陌生人。

“林姿在吗?”林士豪问道。

“您找我们老板有什么事情吗?”前台的妹子打量了一下林士豪。

她无法将林士豪和林姿联想成一家人,因为林士豪的长相很一般,而老板林姿则漂亮的不像话。

要不是林士豪穿着校服,前台妹子一定会以为林士豪是林姿的追求者。

“问你件事,林姿现在有男朋友吗?”

林士豪今年十八,姐姐二十二,要是谈了男朋友也很正常,但是作为家里人,林士豪当然要把把关了。

“请问您找我们老板有事情吗?”对方并没有回答林士豪的话。

“找她请我吃饭。”林士豪笑道。

一听这话,前台妹子笑出了声音,又问:“您是我们老板的……朋友?”

林士豪点头,然后道:“给她打个电话,就说我是士豪。”

“您稍等。”

林姿此时正忙着呢,好不容易把圈子里的知名创作人高立山……的亲侄子高贺源请了过来,正请求高贺源让他的叔叔帮写首歌。

第11章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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