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芷筠对林星这身行头也很感兴趣,她家是本城数一数二的豪富,她的眼界自然比郝峰这开鞋城的又高了几个层级。跟胖子不同,她认出林星后第一眼,就被他这一身给吸引住了,顿时对他这几年的发展很感兴趣。
这一身穿得,别的不说,那低调中蕴含逼格的衣品,说是新兴的公司小开都有人信,还得是上市市值不低的那种。
看来她刚才说的如果他还没有找到工作,就替他找份好的说辞,还真是太孟浪了。
何一帆脸色难看的归座,她擎着杯红酒袅袅婷婷的走了过来。
“林星同学,士别三日,你现在在哪里高就呀?”
同样一个问题,她轻轻的开口一问,就是让人心里突然柔软下来。
林星喝了点酒,刚才胖子抽风让他帮忙进货,他正有点小激动,再见到龙芷筠主动跟自己搭话,他心里瞬间有点复杂。
他原本是专业的网络评论员,现在发现了能在社区帮胖子进货,看来能把论坛币给套现,就是这******加上倒爷的名儿不大好听,就算加上了“宇宙”这个前缀,也不见得多高大上。
要是换着别人问,他也就敷衍过去了,但龙芷筠恰恰是一个他不想敷衍的人,他也不想让她失望。
在心里掂量了一下,他想到了一个流行词,得,就这个吧,反正意思差不多。
“没在哪里高就,就自己一个单干,呵呵,就当个买手。”
龙芷筠妩媚的丹凤眼瞪圆了。
要换着别个,还真以为买手这个名词不算什么,但龙芷筠可是个小有名气的猎头顾问呐,人家不清楚买手是做什么,她能不清楚么!
买手是时尚潮流最前沿的一种职业,起源于蓝星上世纪60年代的欧洲。按照国际上通行的说法,买手指的是往返于世界各地,时时关注最新的流行信息,掌握一定的流行趋势,追求完美时尚并且手中掌握着大批量订单,一般是以高端服装、鞋帽、珠宝等货物不停与供应商进行交易,组织商品进入市场,以满足消费者不同需求。
想不到自己打开话题的一句“士别三日”竟然说中了,林星真的跟往日不可同日而语,竟然干上了这么高端的职业。一般跟时尚扯上关系的职业,别的不说,资金和渠道都是必须具备的,欠了一丁点都没法干好买手这行!
其实龙芷筠是让自己的专业修养给糊住了眼睛,林星自己本人对这个名词的理解绝对没有她那么深刻,他口中所说的“买手”其实就是个倒爷,还是个尚未起步的倒爷,只不过是换了个比较好听的说法。
龙芷筠现在对林星不但刮目相看,甚至是另眼相看了,她心里高兴极了,小时候一个大院玩泥巴的小玩伴,今天有了大出息,不亏她刚才帮他说话,还真是没有看错人!
她心里还想,林星这可是尖端人才,怎么也得动用老交情,得先笼在手里,说不定以后可以成为本公司的招牌选手。得了,这白富美的职业病又犯了!
她抬起手来,不经意的掠了掠耳边的长发,这个动作令她的气质更显妩媚了。
“原来林同学现在这么厉害了,就是不知道入这行有什么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嗯,或者你觉得我适合什么风格呢?”
这话题一波三折的,先小拍一下对方马屁,再引入对方引以为傲的专业领域,最后再往自己身上引。一句话开了三个话头,任君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