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阁挺喜欢和Pandora聊天,不忘时不时和李汉说几句。“汉,你的猎枪不错,不知道你的枪法怎么样?”“我想还算不错,李,想要我们比比吗?”
“真是有自信的年轻人,或许你还不知道李可是位真正猎手。”大卫格拉斯笑着说道,吉姆和大卫骑着的是阿拉伯马,血统十分优良,好马啊,随行一群猎狗世界知名的名犬。白色杜高犬,高地头骨大且结实,颌强劲有力,凶猛极具有攻击性体型,耳朵被截掉相当窄。这可是极其出色的猎犬,攻击力也暴强,据说单独可以杀死野猪,5只就可以猎熊。
吉姆和大卫格拉斯两人身边围着超过十条杜高,体型匀称,眼神凶悍,完全是一群嗜血者。李汉身边独独只有一只白狼,白狼护在嘟嘟身前,眼神幽幽的盯着杜高犬,发出低吼。
吉姆和大卫,李斯阁,开始没注意和李汉聊了一会,打算离开时候才发现,对峙的犬和狼。“哦,汉,你有一头了不起的大家伙,十条杜高犬即使狮子,不过如此。”
李斯阁骑着塞拉·法兰西马,这是法国的温血马,欧洲各种竞赛马中最坚强和最多用途的一种。它具有高度勇敢的性格,适合跳跃,并能够在越野赛和各种比赛中进行竞争。李斯阁宝贝,血统纯正,李汉听灵娜说过,对于吉姆,约翰,大卫,李,四人,灵娜详细介绍一下。
吉姆和大卫作为猎犬的主人更加惊讶,这十条猎犬每一条都猎杀过大型猎物,即使面对美洲狮,也不需要十条,即使黑熊,这些家伙也能撕碎它。
此时单单的对峙一头白色巨犬,甚至没有上前撕咬,这可是令人惊奇的事。“哦,上帝,我想我一定是眼花了,这是一只白狼,纽芬兰白狼,上帝,上帝,不,这可不能。”
这边热闹吸引不远几位主意,一位老人,有些不敢相信揉了揉眼睛,这位是狼的爱好者,收藏各种狼的标本,其中有一只一米八左右的白狼标本,花了上百万美元购的。
此时这位收藏家,激动有些颤抖,嘴里念叨,不可能,不可能。“这不是一般白狼,狼王,对,一定是狼王,这么大身体,只有白狼王才有,难怪,难怪,这么个巨兽,难怪杜高不敢进犯一丝一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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