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x();十年前,劳伦斯还是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少年,出生贵族的他早已是埃文堡的小城主,也是荒原的下一任领主。
埃文堡坐落在偌大的荒原北部,这座历史悠久的城堡建成已有三百年之久了。城堡的墙壁用荒原特有的青岩石块筑成,从正面看去,两座巨大的房屋通过狭长的走廊连接着巨大的塔楼,中间留出一块足以容纳五千人并排站立的广场,百叶窗随着年月的更迭已变得十分老旧,常青藤爬满了城堡的外墙。
从南面的草坪走进城堡,一条二十米宽的小河拦住去路,小河上横跨着三座大小不一的青石桥,中间的那座长桥最宽,桥柱上刻着各种神明的图案,据说只有埃文家族的成员,才有资格走中间的这座桥。
踏足桥上时,桥下的河水川流不息,据城堡里的老侍从们说,当年为了这条活水河,埃文家族的先祖们动用了上千名奴隶,整整挖了两年,才从墨奴河支流引来这条人工活水河。
走近城堡的大门,碧绿的草坪向两边的城墙延伸,足足覆盖了整片城堡外围,在荒原上维持这样大面积的草坪,真不是十几二十个奴隶能做到的。
城堡的大门足有十余米高,巨大的像木门上镶嵌着埃文家族的铁艺族徽,只有一只翅膀的秃鹫看起来有些奇怪,家族的祖训曾提到过,家族的所有成员都是荒原上的秃鹫,即便有一天失去一只翅膀,也是这片荒原食物链的最强者。
穿过雄伟的大门,映入眼帘的是一条宽敞的甬道,一个巨型的人工湖坐落在宽敞的庭院中央。
在劳伦斯的记忆里,每当节日来临,庭院里会来很多爵位加身的贵族,他们贴身穿着紧身的白色长袍,裆短腿长的裤子让他们不得不把腰带系于脐下,大多人的腿上都会绑上布条,丝制刺绣的外衣显得格外宽松,圆形的斗篷固定在肩膀上,他们的胸前往往都会别着自己家族的族徽,享受着先祖带给他们的无上荣耀。
男人们大多绅士的端着一杯葡萄酒,和贵族小姐们吹嘘着自己先祖的伟大事迹。那些小姐们同样身着华服,系带的紧身衣将她们的身材凸显的琳珑有致,上衣紧紧的贴着身体,下身则相反的穿着宽大长裙,仿佛她们每个人的裙子下边,都能钻进一个自己喜欢的男人。
走过巨大的庭院便是埃文家族的住处,三百年来他们世代生活在这里。宽敞的大厅铺着夯实的青石板,大厅中央有一个八角形的炉子,外面围着一个铁丝的炉网,晚餐过后他们会坐在这里说各种故事。
每天清晨七点,劳伦斯都会准时的起床,淑过口后他会直接去侧院的修神院祷告,祈求纳穆神保佑。从修神院回来,十几年如一日的起司加冷肉香肠,胆子大的侍从们曾经偷偷议论过,这位未来的领主是不是没有味觉,要不怎么会永远只吃这一种早餐。
早餐过后劳伦斯会去后院练习长枪,他一直非常崇敬自己的父亲,希望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有朝一日也能率领步骑团保卫荒原,征战沙场。
一杆长枪伴随着吼声戳穿一个稻草假人的心脏,满头大汗的劳伦斯放下手里的长枪,这已经是他今天早上练坏的第三十个假人了。
母亲从长廊深处走来,手里端着一个盘子,一杯热腾腾的牛奶和一个杏仁布丁,布丁上撒着玫瑰瓣,这是劳伦斯最讨厌的两样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