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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我去卖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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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疆城东门,正有一批流民准备进城。

他们是前些日子在虎头山休养了几天之后,现在被送过来的百姓。

毕竟虎头山只是个山寨,好歹南疆城还是个城池不是么,有些人更喜欢住在城里。

“娘,您慢点儿,要不您上马坐着,更省力。”

在这堆人群中,不少都是一大家子人一起,因为家里有年轻人,所以来城里干活或者参军都比较方便。

不过在这个队伍中,有一对母子很让人注目。

准确地说,是那个儿子非常惹眼。

那位夫人还好说,虽然现在穿着粗布麻衣,但却非常整洁干净,一举一动掩盖不住身上的贵气,显然曾经也是个富贵人家,不过就是身子骨看上去有些虚。

而她身边正扶住她的儿子,身高八尺余,细腰奓臂,双肩抱拢,面似淡金,眉分八彩,目若朗星,准头端正,英华满面,头上戴六楞抽口硬壮巾,一派英雄气概,背上背着两把四棱金装锏,身边还有一匹黄骠马,上面放着母子俩的行李。

“叔宝啊,娘还没有老到走不动路,再说这马背着这么多行李,已经很不容易了。”

秦夫人笑着看着自己的儿子,这些天虽然东奔西跑的,但有儿子在身边,就已经很好了。

“娘,一会儿我给您先找个住处,然后我去征兵处看看,如果能进入穆王军,以孩儿的本领,以后您就可以享福了。”

“叔宝啊,我记得穆王的要求有一条是家里独子不能参军,你恐怕不行啊。”

“娘,没关系的,孩子说自己的叫秦叔宝的话,肯定他们会以为我是家中老三,只要先进了军营,以后这事情都好说,以孩儿现在的修为,大不了我到时候多立一些军功,用来功过相抵这件事情。”

秦琼字叔宝,从小就练武,不过因为后来滇州沦陷,在山里东躲西藏的,境界进步很慢,直到他和娘去了虎头山,才有了稳定的修炼环境。

说来也是运气,一天前他正尝试突破的时候,天上有一道流光突然钻进自己体内,顿时让自己的修为“蹭蹭蹭”往上窜,直接从先天一重突破但了玉虚十重。

对此,秦琼觉得是上天眷顾了自己,所以想要干一番大事业来回报老天。

正好,穆王殿下要南征了,正在征兵,所以秦琼就准备参军。

不过,参军前,他要安置好自己的老娘,相比虎头山,他觉得南疆城的生活环境会更好,所以就带着娘一起过来了。

“娘,您一个人的话,住在殿下目前给大伙儿安排的地方有点儿不好,孩儿去给您租一个单独的院子吧。”

因为贫民区那边的重建还没有好,所以目前有流民进城的话,也是安排住到原城卫军的大营里面,那里面的环境当然不会特别好,只能保证大伙儿有东西吃有被褥盖,对于小伙子们当然没什么问题,但毕竟母亲年纪大了,秦琼不忍心让她去和那么多人一起挤。

“儿啊,娘又不是没吃过苦,挤一点儿没问题的,再说租房子,你哪来的钱?”

“我可以去卖马,只要把马卖了,应该可以给您租上一个好住处,等孩儿成功进军营之后,就有俸禄了。”

秦琼至孝,为了母亲,他愿意做一切。

“你个傻孩子,卖了马你怎么办?打仗哪有不骑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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