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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骇人听闻、残忍又可怕的未成年犯罪案件,一夜间闹得满城风雨,大小报社争相报道此事。
而这起案件的主要元凶——虎口佑哉、猪木成田以及小林文野三人,虽被官方侦探查了出来,却因未满十四岁,未被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唯一的判决就是要赔偿受害者及其家人法定的钱款,还有医疗费用的支出。
至于中森昌熊,哪怕他在关键时刻良心发现,没有参与这件事,但伤人的是他家的大狗,所以钱也还是赔的,同时大狗也按规定被一枪打死。
这样的结果,让人们讨论最多的还是法律对《未成年保护律》的出台是否合理,一些小时候遭受过校园霸凌、现如今长大的人,更是强烈建议取消这条法律,犯罪就是犯罪,不管什么年龄。
是,这条法律确实可以很好的保护孩子,但同时也保护了更多的小qin兽。
孩子小是借口吗?家长的责任去哪儿了?难道不应该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吗?如果说孩子犯罪让家长坐牢,某些家长能接受吗?
年龄小就要给机会,可那些被暴击欺负留下一生阴影,甚至丧命的孩子,他们年龄不小吗?谁给他们的机会了?凭什么他们来到世上只可以活短短几年、十几年?
给机会的前提上,更应该让他们得到巨大的惩罚,让他知道以后不能做这事,否则长大也是坐牢的命。
所谓的“正义可能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这句话,完全是傻子才会说的,原话是:“迟到的正义从来就不是正义。”
(晚上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