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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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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药这种事宜早不宜迟,趁着花期还在,把铁皮石斛带回去才是正理。不然等花谢了,再拿来入药,药效可就没原来那么好。

周明哲原本是想自己过来的,无奈分身乏术,实在走不开,最后还是他妻弟走的这一趟。妻弟到了之后,也没多纠结,既然都一样好,拿哪盆都一样,干脆就随意选了些带走。来去匆匆,做事雷厉风行,十分果断。

扶市那边的山,顺利承包下来以后,姜氏的人就在上面进行开荒。说是开荒,其实也就是翻翻地,添添肥,做点种植的前期准备工作。别的,都要等种子送到后才能开始做。

草地的土质还算松软,下面又没什么石块,翻地并不困难。因为除了草地,山上的其他地方都不动,所以这活干起来倒也还算轻松。

苏镜并没有参与前期的准备工作,他正在家里努力地给铁皮石斛的种子输灵气,争取打下一个好的基础,让铁皮石斛能长得更好些。阵法深入地下千百米,轻易不会被破坏。因而山那边,苏镜就放手让其他人做了,并不担心会出什么问题。

种子全输好灵气后,那边的地也整理得差不多,刚好能够种植。种下后,苏镜就又当起了甩手掌柜。有足够的灵气在,又有专业的药农负责照料,他留下也是多余。

日子一天天过去,铁皮石斛开始发芽,开始抽条,越长越好,天气也渐渐冷了下来,这会儿不年不节的,买花的人少,花店也就进入了淡季。不过店的位置好,淡季也只是相对平常来说。和其他花店比起来,因为在医院附近,前去探望病人的人一直不少,因此生意还算好。苏志勇不在,苏镜一个人就有些忙不过来,时常抓李遇壮丁。

李遇对花卉懂得不多,帮忙一天两天还好,让干些重活粗活也没怨言,可让他老老实实蹲在花圃里像照顾自己孩子一样,无微不至地耐心细心地照料植物,又要关注有没有虫害,又要关注缺不缺水,阳光是不是晒多了之类的小细节,李遇就有些受不了了。

“勇叔到底什么时候回来?”李遇提着花洒浇水,一脸的崩溃:“真不知道勇叔这么些年是怎么坚持下来的,我这才干了半个月,就感觉整个人都废了。”

“要不你回去?”苏镜觉得这样下去也不是个事,于是建议道。

李遇闻言撇嘴,见手下的这棵花已经浇透了,于是往旁边走了点,换下一棵继续浇:“我要是能回早回了,还在你这受罪?问题是我妈要是知道我扔下你一个人,非得把我耳朵拧掉不可。她那么凶,我才不回去。”

苏镜无奈:“那就没辙了,不然晚上找地方请你吃顿好的,安慰下你受伤的心灵?”

“别,浪费钱。外面人做的,那厨艺,还没我煮得好。家里冰箱还有菜吧?晚上我给你露一手。”说到自己的专长,李遇身上那股子懒洋洋的劲就没了,整个人一下子就精神了起来:“晚上想吃点什么?我记得家里还有鸡蛋,给你蒸个蛋羹。天气冷了,有点想吃辣,再炒个辣螺?这个季节,田螺肉最美了。”

“你现在能吃辣了吧?我弄个微辣的,免得你舌头受不了。”李遇转头,刚想继续问苏镜还想吃什么,就看到花圃大门那边,进来个中年男人,长得还挺帅:“请问你找谁?”

帅也不能这样不经允许就直接进来!李遇顾不上放下花洒,提着水壶就走过去:“这位先生,这里是私人园圃。”别是小偷吧?或者是来抢劫?李遇警惕地抱着水壶,好歹是铁质的,又装满了水,又重又沉,关键时候还可以充当下武器。

这年头种花也这么危险,幸好自己刚刚没回去,要不然留苏镜一个人在,就他那小身板,说不准就让人得逞了。

李遇看了下男人身上鼓起的肌肉,暗中捏了捏自己的胳膊,也不知道这几年颠勺练出来的力气能不能压制得住对方。如果真打起来,好像有点难。万一起冲突了,希望能拖到苏镜报警。

苏志勇被李遇警惕的眼神看得有点懵,又听到他叫自己先生,心里更是觉得不对。这小子什么时候和自己这么生疏了?张嘴就先生,居然连叔都不叫。

苏镜正一边干活一边听李遇说晚上吃什么,见他说着说着人就跑了,转头一看,又听到他说的话,再看看一头雾水的苏志勇,忍不住笑出声。走过去一拍李遇肩膀,说道:“怎么,连勇叔都不认识了?还这位先生,我第一次看见你这么礼貌!”

“我一直都特别有礼貌好不好!”李遇下意识地反驳,话说完了才反应过来苏镜刚刚说得什么,盯着眼前的中年男人看了又看,好像是有点眼熟。这身材看起来也像,衣服也是,这套衣服去年还看过勇叔穿。因为是苏镜给买,当时勇叔特别喜欢。

李遇又看了下鞋,没错了,真的是勇叔。这鞋是他买的,前几年有次勇叔生日的时候,他和苏镜一个买了衣服,一个买了鞋袜,收到礼物的时候勇叔可高兴,还舍不得穿来着。后来劝了好久才上身。结果穿上后,一穿就是好几年,有点旧了,买了新的,还舍不得扔。

衣服和鞋袜都是他和苏镜一起去市里挑的,花了俩小时,那是他们第一次逛那么久街,所以李遇印象特别深刻。把看着自己长大的叔叔认错,还当成了陌生人,李遇有些赧然:“一时没认出来,现在的医疗水平太发达了,没想到勇叔你这么帅,我都没敢认。”

勇叔去大城市治脸,这事李遇从一开始就知道。只是没想到效果会这么好,一点痕迹都没留下。早知道现在的医疗水平有这么高,前几年就该让勇叔去,白耽搁了这么久。

听到这话,饶是好全以后,已经照过无数次镜子,苏志勇还是忍不住再摸了摸脸,入手一片光滑。之前狰狞丑陋的伤疤都已经消失,现在他的皮肤,看起来和正常人没什么差别,甚至比普通人都还要来得更好些。

“也不怪你,”苏志勇放下手,露出了笑容。在意识到自己笑的时候,笑脸僵了一瞬,好在他很快就想起脸已经好了,不会因为笑起来疤痕虬结而吓到人:“大医院就是大医院,我也没想到效果这么好。才祛完疤,痕迹渐渐淡掉的时候,我自己照镜子都有些不敢认。”

这张脸,又熟悉又陌生,他都有几十年没在镜子里看到过。虽然以前拍的那些照片还在,但他却不敢翻,只能压在箱子底下,免得不小心看到后,更没办法面对现实。

周明哲的剧情打住以后不写了,因为他身份敏感,是市长。

☆、第45章四十五花店

苏志勇也没想到自己的脸能恢复得这么好。

最开始脸上的疤痕才变淡的时候,他都不知道。是苏镜发现了以后,又给弄了祛疤的草药糊糊,每天早晚敷着,脸上的疤这才越来越浅。

苏志勇知道苏镜有秘密,毕竟再家学渊源,苏父苏母也只是普通的花农,有点种花的本事,对植物也还算了解,但对药物却没什么研究。知道的也就比普通人稍微多一点,懂得些花卉的药用价值,但绝不会像苏镜这样,懂得那么多。

这孩子从小就在自己眼皮底下长大,连远门都没出过几趟。要说种花的手艺,是从他爸妈那学来的,天赋好,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这还能解释。可他爸妈都不会的东西,他又从哪里知道?平常也没见他翻书上网查资料,想说是自学成才的都难。

尤其是,拿来糊脸的那些草药,其中有几种是很常见的有祛疤功能的植物。村里人偶尔被烫伤,或者割伤,受伤以后为了不留疤,也会拿点捣烂了敷,但效果,却绝对不会像他那样这么好。

总不能是几种祛疤效果一般的草药,混合在一起后用起来,药效就会变得格外突出。如果真是这样,哪还有医院什么事,大家都种些混在一起敷,又不是钱多得没处花,谁还上医院找医生。

脸上的疤以肉眼看得见的变化,一天天地淡去,自从照镜子的时候注意到了这点,苏志勇就开始有意识地避开人群,每天都尽量不出门。免得被人看到,平白给苏镜添麻烦。

苏镜有秘密,他可以假装不知道,并且愿意为他保守这个秘密,但其他人却不一定。为了不被人发现,苏志勇只能想着法帮他遮掩。

除了脸,还有花圃里的那一小片药园。苏志勇再无知,也认得出人参长什么样。这才种下多久,药园里的人参就已经有指肚大小,谁家的人参能长得这么快?又不是萝卜。

自从发现了这点后,给苏志勇愁的,好在药园的位置比较隐蔽,花圃里平常也没什么外人来,偶尔需要帮工,他也注意着不让人走到那边去。比起药园,反倒是自己的脸更难掩饰,总不能一直不出门,或者扯块布挡着不让人看。

当初脸才毁掉的时候,他没这么做,现在都多少年过去了,他反而开始遮掩,这难免更会引起别人的注意,让他们更好奇这样做的原因。既不能遮也不能躲,眼看着脸就快好全了,苏志勇在感到开心的同时,却也越发地忧心忡忡。

苏镜很快就注意到了苏志勇的不对劲,询问之下知道原因以后,发现这也确实是个问题。最后经过两人的商量,于是就有了,苏志勇去大医院治脸的说法。

走之前,苏志勇贴上苏镜在网上买的仿真疤痕,挑了个村里人最闲的时间段出门。

现在这个季节,晚稻已经收了,接下来也没什么农活要做,村民们平常就三五成群地聚在一起打打牌聊聊天,边织毛衣边看电视地打发时间。天又渐渐冷了下来,中午阳光最好的时候,时常有人端着饭碗在家门口或者在村里用来晒稻子的小广场上边吃饭,边唠嗑地晒太阳。

苏志勇挑的,就是这个时候。中午人多,他又特意没抄近路,而是走得大道。大路两边住的人家多,中间还需要穿过广场,十分地宽敞热闹。

虽然因为脸的问题,村里人觉得他吓人,不怎么爱和他打交道。不过好歹是一个村的,再怎么样也连着点亲戚,倒不至于见面了,连个招呼都不打。最多也就是说话的时候,下意识地避开他的脸,不敢直视。哪怕多多少少有些闲话,却也都是在背后,少有人当面说。

不过即使是这样,苏志勇还是能听到些风言风语。再加上村人面对他时那副被恶心到样子。遇到的次数多了,即使面上无所谓,苏志勇还是减少了出门的次数。偶尔需要出去,也都尽量挑僻静无人的小道走,以避开那些人异样的眼光。

这条大路,他已经很多年没走了。苏志勇走在路上,看着周围熟悉又陌生的风景,竟然有些不习惯。

“还闹,别哭了!让你不许哭你听见了没有?”前面有个妇人正半弯着腰,一手端着小碗,另一手努力地在拉扯小孩。那孩子躺在地上,一边哭一边打滚。妇人拉了会儿,不仅没把人拉起来,还被小孩带得失去了平衡。人虽然没事,但另一只手上端着的饭碗,里面装的饭菜却全洒了出来。

妇人看到洒了一地的好菜,火了,拧住小孩的耳朵:“不好好吃饭就算了你还有脸哭?现在好了,饭菜洒了吧?说,你是不是故意的?”

小孩被拧得有些疼,哭得更大声了,妇人却丝毫没有要松手的意思。苏志勇远远地看见,连忙快走了几步,想过去劝劝。饭菜洒都洒了,该说教就说教,怎么还动起手?

谁知道才近前了一点,就听到那妇人继续说道:“不起来是吧?我数到三,你要是还不乖乖起来和我回家吃饭,我就让花圃里的那个怪物把你抓走。以后你就是想吃也吃不到,看你还敢不敢再任性!一……二……”

不等妇人数完,那小孩一听,哭得更惨了,一边抹眼泪一边飞快地爬起来,抱住他妈妈的大腿:“我起来我回家我吃饭,呜,别把我送给怪物,我会被他吃掉的!”

妇人满意了,带着孩子转身准备回家。同样听到这话的苏志勇,却停下了脚步。花圃里的怪物,这村里,花圃就只有一个,能称得上怪物的,除了他,似乎也没别人了。

苏志勇沉默地站在原地,妇人转身之后却正好看见他。妇人脸上有些尴尬,想避过苏志勇走,当这事没发生,但那里又是她回家的必经之路,因此只好讪笑:“小孩子不懂事,童言无忌,你别放心上。”

小孩可不管他妈妈说什么,他一抬头,刚好看到苏志勇满是狰狞疤痕的脸,又想起他妈妈说的话,才收住的眼泪,就又涌了出来,一边哭还一边挣脱他妈妈的手往家里跑:“怪物来抓我了,他一定是想吃掉我,呜,好可怕,爸爸救命!”

妇人见状,更尴尬了,手里抓着碗筷,有些不自在地摩挲,重复道:“童言无忌,童言无忌。”

苏志勇没说话,越过她继续往前走。走了一段路,却分明听到背后传来一句:“和小孩计较什么,我都没怪他吓到我宝贝儿子,他居然还有脸生气!”

妇人正暗自发泄,就看到已经走远的苏志勇突然回头,被吓了一跳,连忙住嘴往家走,直到看不到苏志勇的身影了,这才敢抱怨:“什么耳朵,那么远都听得见,果然不是正常人!”

才一出门就遇到这事,苏志勇的情绪有些低落,但想到目的还没达成,就又继续往前走。走着走着路过村长家,村长正蹲在院子门口的台阶上吃饭。

村长家的房子地理位置好,朝向也好,这会儿院子门口正对着太阳,阳光暖融融的,晒在人身上,刚好能驱走身上的寒意。晒着太阳,热乎乎的饭菜再一下肚,从里暖到外,不能更享受!

看到苏志勇,村长咽下嘴里的饭,随口问道:“吃了没?大中午的去哪呢?”

吃了没?去哪玩?到家坐坐?有段时间没见你了,在哪发财?这些大都是村里人打招呼时常说的话。不过苏志勇心知自己人缘不好,都做好了多遇几个人才能达到目的的心理准备,没想到这么快就有人打招呼,打招呼的人还是村长。这意外之喜,让苏志勇因为刚刚的事而变得低落的情绪缓了过来。

听到村长的话,苏志勇当即把之前早就想好的说辞搬出来:“正准备去京都,听说那边有家好医院,祛疤效果特别好,我去试试。这会儿出门有点晚了,还没吃呢,到省城再吃,吃完正好赶飞机。”

村长原本只是随便问问,没想到一问之下,竟然得知了这么个大消息,原本被阳光晒得有些懒洋洋的,听到这,整个人顿时精神了起来:“祛疤?好事啊!要我说你早该去了。”

“是,”苏志勇没反驳,只是说道:“这不是以前钱不够,又怕医院水平不行,去了祛不掉又白浪费钱。”

村长到底没什么坏心,听到这,点点头:“也对,那现在找的那家医院,靠谱吗?别人生地不熟的,给人骗了。”

“靠谱,苏镜朋友介绍的,听说去掉疤以后,能恢复得和原来差不多。要是修复得好,都看不出来以前受伤过。”

村长想起偶尔开着豪车来找苏镜的那个人,对这话顿时就信服了几分。能开得起那么好的车的人,肯定是特别有本事,特别有钱。有钱人都怕死,介绍的医院肯定不会差。

不过相对来说,费用肯定也高。想到这,村长语重心长:“坐什么飞机?买张火车票就好了。飞机票多贵啊,钱要花在刀刃上,留着看病用,别贪图享受。”

听到这话,苏志勇也不生气,他故意提到飞机票,就是等着人来问。这会儿听到村长的话,苏志勇笑眯眯地开口,假装苦恼地抱怨:“是啊,我也这么想,不过苏镜不肯,说是太受罪,硬是给我买了飞机票,我这不是没办法吗,又怕退了伤孩子的心,就只好坐了。”

听到这话,村长一愣,然后才点点头:“苏镜这孩子人品好,他爸妈不在了,你看着他长大的,估计是把你当长辈孝顺呢!以后你可得好好对他。”

“您老说得是,苏镜这孩子对人是真没得说。我这回不是去京都吗?那的消费您也知道,没得说,就一个字,高。”看到村长流露出赞同的神色以后,苏志勇这才继续说道:“吃饭坐车,总之不管做什么,消费都高,看病肯定也高。我虽然攒了小半辈子的钱,但您看我这伤,太严重了,全带去也不一定够手术费。”

说完不等村长警惕,苏志勇就又说道:“苏镜也怕我钱不够,硬是要借我。你说他一个小孩子的钱我哪能拿?我不要他硬是塞给我,还说就当是预支我以后的工资,没辙,我只好收下。您说他这么好的孩子,怎么就摊上了那么对伯父伯母?”

见他没借钱的意思,村长这才松了口气,虽然不知道话题是怎么拐到这上面来的,却也附和地说道:“他那伯父伯母,说起来是真不行,哪有打小孩子财产主意的!”

听到这话,苏志勇满意了,又说了两句,这才离开。路上又遇到了不少人,都是一村的,难免要打个招呼。就这样,苏志勇还没出村,就有不少人知道他要去大城市治脸。

现在正是农闲时候,大家都没事干,聚在一起聊天,也都是说些张家长李家短,没什么趣味。难得有个大新闻,众人津津有味地讨论了大半个月,一传十十传百,没几天,就连隔壁村的人都知道了苏志勇去京都祛疤的事。大家谈起来的时候,也难免感叹几句苏镜的好人品,顺便鄙夷下周国泰、李淑媛夫妇。

觉得他们觊觎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还没品地打小孩子主意,结果偷鸡不成倒蚀把米。要是当初好好对苏镜,就以苏镜这样的人品,连没多少血缘关系的一个叔叔,都能又是借钱,又是体贴地买飞机票,还会不好好地孝顺他们?

苏父苏母不在了,苏镜最亲近的人,可不就是他们这做人伯父伯母的。苏镜又成年了,不用多照顾,平常关心些,嘘寒问暖一下,还怕孩子心里不向着?结果他们倒好,一手好牌,还愣能打烂,也是稀奇!

苏志勇治脸的事传得沸沸扬扬,为了避免别人发现,一个已经去京都的人却还在村里,做戏做全套,苏志勇当天就真上了去京都的飞机,只不过和对外说的不一样,苏志勇去京都,是旅游去了。

正好因为脸上疤痕的问题,他已经二十几年没往外走过,现在刚好可以看看不同的风景。揭掉脸上的疤痕,苏志勇抬头挺胸,走在京都的街上,面对行人的目光,十分自信。没有疤痕阻碍,这里也没有人认识他,不会有人用异样的眼光看他,也不会有人用他可怕的外表吓唬孩子,在京都这个完全陌生的城市里,苏志勇玩得格外尽兴!

作者有话要说:

☆、第46章四十六花店

京都毕竟是一国首都,与国际接轨,繁华程度不是普市一个小县城能比的。苏志勇刚来的时候,还有些不自在。即使当年他也算是见过大世面的人,但这么多年困守一地熬过来,再让他接触这样的大都市,苏志勇拖着小行李箱站在机场里,都有些不知道往前走的时候,应该先抬哪只脚。

好在苏镜的朋友够意思,那个常来吃饭的姜先生知道他要去京都,特地安排了人过来接机。酒店也都是事先订好的,有人来接,这才让苏志勇不至于在陌生的城市里手足无措。

因为受了照顾,苏志勇心里颇为感念。给苏镜他们带礼物的时候,也没忘记捎上他。虽然以那位姜先生的身家,不一定能看得上,不过这到底是他一份心意。

京都里景点多,苏志勇参观了故宫,又爬了长城,看了颐和园,还去了香山。玩得开心的同时,给苏镜他们带的东西也五花八门。纪念品没少买,特产更是带了许多。不过民以食为天,他买的最多的,还是各种名家小吃和点心。

回来后苏志勇先到的花店,不过店里没人,就想着先回家,到时候再打电话让苏镜他们过来拿。谁知道一到家,就看到老房子的门半掩着,进屋后桌上摆着的电水壶里,水都还是热乎的。

苏志勇伸手一摸,就知道家里有人。放下礼物后去花圃,果然看到那俩小子一边干活一边在念菜谱。本来苏志勇还担心走太久,花圃里的那些事全压在他们身上,两人会忙得没空吃饭,生怕回来看见两只瘦猴子,算着时间差不多了,就急着赶回来。

没想到现在一看,不仅没瘦,好像还胖了点。看来是有好好地照顾自己。苏志勇欣慰地走过去,说实话第一次离开这么久,有段时间没见,正经挺想他们。

因为脸的事,闹了个乌龙。苏志勇见李遇有些尴尬,苏镜那个坏心眼的,还一直在调侃,眼看着李遇手脚都不知道往哪摆了,苏志勇连忙解围。

“晚上吃什么,刚刚听到你们说要炒田螺?别弄了,我带了点心和小吃,用冰袋裹着,一路拿回来冰都还没怎么化,晚上加热一下刚好可以吃。田螺要是实在想吃,明天再炒也一样,今天先吃这个,免得坏了。”

听到有吃的,谁还有心思干活。李遇当即就放下怀里还抱着的铁质水壶,苏镜也顾不上调侃人,满脑子想的都是京都美食。烤鸭、炒肝、肉饼、灌肠,一一地从他脑海里划过。这年头可不像几年后,网购方便,想吃什么打开某宝一搜,下单后优哉游哉地等几天,美味就能到嘴。

现在网络购物才刚刚起步没多久,很多人买东西,都还更倾向于在现实里,自己出门买。看得见摸得着,买来的才更让他们觉得安心放心。网络交易平台上的货品,也不像后世那么繁多琳琅满目,物品单一,很多东西都买不到。

何况网上买来的,也不能保证正宗。但现在不一样,苏志勇从当地带来的口碑好的名吃,就算有些需要自己再加热一遍,味道也不会变太多。对此,苏镜很是期待。

屋里各种吃的摆了一桌子,有些放不下的,还临时堆在椅子上。这么多东西,也不知道苏志勇一个人是怎么提回来的。苏志勇忙着把该加热的小吃加热,不过保质期稍长些的糕点,却可以打开现吃。

驴打滚软糯,螺丝转儿酥脆,水晶门钉油润,豌豆黄清甜……两人分出一小半,把剩下的收起来后,两只手各抓一块,左一口右一口,吃得停不下来,大满足。

要不是厨房里的香气飘出来,在无声地提醒着他们要留出肚子,光是吃点心,两人都能吃到撑。

好在都是成年人,这点自制力还是有的。吃到四分饱的时候,苏镜和李遇就很有默契地停下手里的动作,假借去厨房帮忙的名义偷吃。

姜绍辉派去接机的人很靠谱,把苏志勇带到酒店后,原本是想全程陪同,陪吃陪玩陪看病,做一个称职的好三陪。被拒绝后,也很周到地准备了地图,划了游玩景点,以及本地小吃值得一尝的有哪几种,哪家老店做得最地道。反倒是重头戏医院,为了方便看病,酒店安排的就是离医院最近的那家,走出去就能看到医院大门,因而反倒没有多提。在问过苏志勇,确定不需要帮忙挂号后,接机的人准备好一切,也就回去上班了。

正是因为有本地人的指点,苏志勇买到的那些小吃,可以说是最地道最好味的,这会儿加热过后端出来,被带着香味的热气一熏,谁还有心思想晚上原本要吃的炒田螺。秋天螺肉美,再肥美,也有一整个秋天的时间来吃,比不过眼前这些盘盘碗碗里装着的东西。不说味道,起码稀罕少见。

这顿饭连主食都没有,光是就着小吃菜肴,间或配着点心,两人就吃得肚子溜圆,最后毫无形象地靠在椅子上。唯一幸存的人站起来,收拾好碗筷后,苏志勇泡了两杯山楂茶端出来:“都起来走走,喝点山楂水消消食,别吃饱了就坐着不动,撑成这样不难受啊?”

苏镜和李遇一人一杯,接过山楂茶慢悠悠地喝,眯着眼睛一边喝一边暗自感叹享受,却丝毫没有起来走动走动的意思。苏志勇拿他们没辙,把桌子擦干净后,提出礼物开始分。

同样包装精致的礼袋,苏镜面前一份,李遇面前却摆了两份。

“我就说勇叔更喜欢我,你看,没错吧,我有俩,你就一份。刚刚最后那块烤鸭和螺丝转儿都应该归我才对!”李遇嘚瑟。

苏志勇一脸尴尬,生怕苏镜误会才要解释,苏镜就已经先开口了:“那是勇叔给英婶的,你别自作多情。”

说着状若无意,一脸回味地感叹道:“烤鸭和螺丝转儿味道都挺好的,尤其是最后一块,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李遇恨恨地抢过苏镜手里的水杯放到桌上不让他喝,苏镜爬起来伸手去够,两人你来我往,又斗了十来回合。苏志勇站在一边,算是看明白了。反正不伤感情就好,哥俩爱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吧。

不过说到礼物,苏志勇又从屋里拿了一份出来。原本是想着等哪天姜先生有过来,再送给他。但现在这情况,人工作也忙,不定什么时候有空。与其放在屋里落灰,还不如交给苏镜,让他带回去,什么时候姜先生有空了,去花店里拿也比进村子来得方便。

把礼品袋往苏镜面前一放,这下好了,一人两份,苏镜也不和李遇打闹了,疑惑地看向苏志勇。要说李遇拿两份,其中有一份是留给英婶。自己孤家寡人的,多拿了也没地方送啊。

“勇叔,我就和李遇闹着玩,您快收起来。”

“就是,”李遇附和道:“你给他那么多,他又没女朋友,连个能送的对象都没有,光放着多浪费!”何况很多人买礼品都是按人数在买,苏镜这边多送了一份,苏志勇那边的存货就该少一份,到时候漏了谁,岂不是惹人说闲话。

这个道理苏镜也懂,勇叔的脸好不容易才好,正是开始新生活的时候,哪能因为这又被人说嘴。也怪自己和李遇打闹惯了没分寸。两人正要轮番地劝,苏志勇见状,笑着摆摆手:“行啦,谁说是给你的?这份是给姜先生的。这次去京都,他帮了不少忙,于情于理我都该谢谢人家。村里路不好走,他开车进来不容易。你拿着,下次他去你店里的时候就顺便给他。”

苏志勇其实长得非常好,不说多帅吧,起码五官端正,身材又好,该有的肌肉都有,腰背挺直,个子又高,妥妥的型男。即使年纪上来了,时光留给他的也不是衰老,反而像老酒一样,经过发酵,年份越久变得越有味道。

以前脸上被疤痕占据着,所有人看到他,视线都聚焦在丑陋虬结的伤疤上,根本没有人注意到这一点。现在没了疤痕在脸上张牙舞爪,苏志勇的魅力也就显露了出来。

大叔型男爽朗一笑,也难怪李遇之前认不出来,把他当误入苗圃的陌生人。就连早就见过苏志勇没疤样子的苏镜,这会也是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苏志勇说什么。

送给姜绍辉?

是该送,苏镜不推拒了,直接把要送姜绍辉的那份提起来,和自己的放在一起,免得走的时候会忘记带,给漏下。

“至于你的那两份,”苏志勇对李遇说道:“一份是你自己的,一份给你妈妈。按理说,本来应该我亲自送去,不过正好你在,也就顺手带回去吧!”

“行,这么远您跑一趟也麻烦,放着吧,我等会回家的时候顺手拎上就成。”李遇大大咧咧地应下,丝毫没发现什么不对。

苏镜摸摸鼻子,从口袋里掏出手机走出去打电话,假装自己没看见。

苏志勇脸上没了疤,头发又短,新剪的平头,头上就只有毛茬,连头皮都遮不住,更何况耳朵。说起英姨的时候,那不好意思的神情,爬上脸庞的红晕,还有红到不用摸,光是用看就知道肯定已经变得滚烫滚烫的耳朵。

啧,浑身上下不管哪个部位,全都透着股子酸臭味。真是没眼看!

自己还是老老实实地出来打电话吧,李遇那个迟钝的,估计到现在都还没发现有什么不对。也不知道这事到底能不能成,最后要是成了,等两人手牵手走到李遇面前公布的时候,不知道他那双眼睛还保不保得住,别瞪得太大了,眼珠子都掉出来。

正文结尾如上。对别人的事,苏镜还是很敏感的。

☆、第47章四十七花店

在屋里被熏的不行,自己可不像李遇,神经粗到什么都没发现。作为单身汪,苏镜觉得有必要远离散发着酸臭异味的狗粮污染源。苏镜拿着手机跑到屋外开始打电话,准备问问姜绍辉什么时候有空过来一趟。

一阵悦耳的流水声响起,伴着清脆的鸟鸣。

“什么动静?”姜老爷子放下手里吃到一半的水果问道。姜大哥和姜大嫂摇摇头,表示不知道。

动静是从姜绍辉身上传出来的,众人都看向他。姜绍辉伸手一摸手机,站起来,一边往外走,一边说道:“我出去接个电话。”

“你弟什么时候换铃声了?我记得以前他电话不是这动静啊!”听到姜老爷子的问话,姜大哥也有些疑惑,这样小桥流水的乐声,确实不像是自家弟弟的风格。

姜大嫂也说道:“前两天有人给他打电话,我听着还是原来那铃声。不过换换也好,之前那个太沉闷了。”

以姜老爷子为首的姜家人,开始就姜绍辉铃声的改变发起了热烈的讨论。姜绍辉也不在意,他拿着手机,面上是一如既往的平静,心里却已经在惊喜。

自从苏镜的电话号码在他手机通讯录里安家落户以后,他就专门为这个号码设置了单独的铃声。认识这么久,一直以来都是自己打过去,这段鸟鸣流水的乐声,还是第一次响起。

会主动打电话,这是不是意味着,他们之间的关系更近了些?想到这,即使面上平静,姜绍辉的脚步还是忍不住加快。才刚走到阳台上,就连忙按下了接通键。

“绍辉,你明天有空吗?”苏镜干净的声音通过手机传过来,音质丝毫没变,就仿佛真人在耳边私语。

这手机的散热功能好像不是太好。姜绍辉觉得自己耳朵有些发烫,忍不住把手机往外挪了挪。然而下一刻,就又放回耳边,舍不得离太远。

没听到姜绍辉回应,苏镜也不在意,继续说道:“你什么时候有空过来一趟,勇叔今天回来了,带了伴手礼。你不在,你的那份他暂时放我这了,托我带给你。你要是没空,我到时候直接给你送公司里?”

就是不知道,去了之后会不会被工作人员拦下来。或者干脆发个同城快递,快递应该能进去。到时候就算是底下的人代收,最后应该也能送到姜绍辉手里。

“不用,你过来一趟也麻烦,”耳朵的温度好像降了一点,大概是适应了手机的热度,所以受得影响也小了些。姜绍辉说道:“我最近不忙,什么时候都有空,还是我过去吧。正好再买盆花,要那种,大小放车里刚好可以做装饰的。”

苏镜原本还想着发快递,听到这话,也不提那茬了,当即应下:“行,我先给你挑几种适合的,到时候你过来直接选。”

解决了这事,又再聊了两句。挂断电话后,姜绍辉没马上回去,留在阳台上吹了会风。晚秋的风虽然不大,却带着股寒秋里特有的凉意,姜绍辉耳朵上的那点热度,很快就随风消退。

姜绍辉进来的时候,姜老爷子他们还在吃水果,而他们的聊天话题,也早已经从他的铃声,变成了最近家里数量激增的各种盆栽。

第7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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