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风与武云飞跟着她进了竹林,行不多时,便见前方有一座小屋,而小屋的数丈外,却有一座坟墓。
“是他,一定是他。”
阿奴娇叫一声,来到了坟墓前。
只见一株鲜艳的山茶山放在坟前,坟前还有烧过的痕迹,显然是有人前来祭拜过这个坟墓的主人。
韩风定睛一看,只见墓碑上写着六个字,却是——茶神娘娘之墓。
阿奴将身纵起,四下察看,但又哪里能够看见人踪。
接着,阿奴跑进了几间小屋里,最后只得神色难过的从最后一间屋里中走出来,道:“他走了……”
韩风也猜想到了那个姓孟的汉子,多半就是莉莎的那个情郎,安慰阿奴道:“阿奴姑娘,你别难过了,你已经见过了他,以后说不定还能再与他相见。”
阿奴幽幽地道:“莉莎阿姨的忌日还有一个多月,他今年为甚么来得这么早?难道他以后都不会来了吗?”
韩风一怔,道:“这……不会吧。”
武云飞过去拉起阿奴的手,说道:“阿奴妹妹,你放心,那个人我们已经见过了,你想要找他的话,姐姐帮你。”
阿奴难过了一会,这才说道:“他不承认自己是莉莎阿姨的情郎,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对不起莉莎阿姨。他既然不承认,我又何必要他承认,我也不会去找他的。”抬头看了看夜色,道:“哎呀,天都这么晚了,我们还是赶回去吧。”
韩风与武云飞走到坟前拜了一拜,与阿奴纵身而起,离开了竹林。
一炷香之后,一道影子从竹林外延伸进来,一直来到了坟前。
只见那人脸上戴着半片面具,半张脸露出了伤痛之色,赫然正是那姓孟的汉子。
他跌坐在墓碑边,目中泪光隐隐,用手轻柔的抚摸着墓碑上的字迹,口中低低的喊道:“莉莎,莉莎、莉莎……”语声凄柔,就好像在喊一个正在沉睡中的人,但又生怕将之吵醒。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料得年年断肠处,明月夜,短松冈。”
他悲声念着,透着一种自责。
不知过了过久,那汉子的身上突然起了一层薄薄的东西,像是一种蚕丝,就连脸上,也粘了好些。
蓦地,那汉子全身一震,将手从墓碑上拿开,低头一看,目露惊喜之色。
他陡然一掌飞出,眼看坟包就要被他一掌夷为平地,他又把手收了回来,绕着坟地迅速的走了一圈,神情激动,仿佛获得了重生似的。
……
四月十一,四十万大军兵分七路,中路十万,乃京军,其他六路,各有五万,乃地方军,朝“大苗国”的帝都杀去。
大军所到之处,敌军勉强抵挡了一会,便丢盔弃甲,望风而逃。是以,大军来到了“大苗国”帝都城外五十里时,已经收服了三座县城,歼灭了数千敌军,归降者多达三万,城中百姓欢呼迎接。
“大苗国”的帝都名叫夜郎城,上万年前,这里由一个苗王统治,叫做夜郎王。此王骄傲自大,妄想一统大陆,结果建国不到十年,就被其他苗王给灭了,遂留下了“夜郎自大”之名。
夜郎城三十多里外,驻守着二十万苗兵,其中的十五万苗兵,属于王城的兵力,其他的五万,是六个洞主的兵力所组合成的。至于王城的另外五万苗兵,分作六处,与六个洞主的其他兵力正在攻打那六个投靠了吃心和尚的六个洞主。
不一日,四十万大军与二十万苗兵合军一处,浩浩荡荡,漫山遍野,逼近夜郎城外十多里处,安营扎寨,但见旌旗蔽日,气势如龙,不可一世。
夜郎城内,昔日的洞主府,此时改成了皇宫。
一座大殿内,龙椅上坐了一个双目精光闪闪,看上去年约七十,脑袋瓜上刻着一只怪兽的和尚。那和尚身穿龙袍,坐在那儿,竟然比普通人站着要高一些,若站起来的话,当有九尺。
殿内站了好些人,有的身穿官服,有的身穿苗装,有的身穿劲装,五花八门,甚是有趣。
只听阶下一个满脸横肉的紫衣老者道:“陛下,朝廷的几十万大军已经来到了城外十多里处,咱们要不要出城与他们一战?”
那和尚咧嘴一笑,将一只脚抬起,落在了龙椅上,伸手摸了摸光头,道:“急甚么?别说他是几十万大军,便是几百万大军,也不放在老夫……本大帝的眼里。传令全城,不许出兵,一切听本大帝的号令。”
“是。”
这时,那和尚坐着不动,忽有一股气息从他的身上涌出,幻化成一道虚影,从大殿内飞了出去,经过百丈高的半空,出了皇宫,出了夜郎城,直奔十多里外的朝廷大营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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