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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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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可以出发了”,刘仕勋笑眯眯开口。

陆坤有种把他捉下来打一顿的冲动!

轰!!!

摩托车飞一般疾驰。

“慢点,慢点,我晕车”,刘仕勋坐在后座上,被陆坤这一顿操作整得够呛。

陆坤才懒得理他,上次坐摩托车也没见他晕车。

再说了,陆坤两辈子加起来也没听说过有人晕摩托车的。

进入下河村,陆坤放慢车速。

这还是村里人第一次看到有摩托车开进村里,大家伙儿都十分好奇。

当然,上次送李清泉和她女儿回来的时候,天色太晚,村里人也没谁注意道。

寻到李清泉家的屋门,陆坤叩门,刘仕勋躲一边吐去了。

门敲了很久之后,才吱呀一声被打开。

开门的是李清泉的老婆,这会儿正押着凳子,艰难地从正屋挪着步子,过来给陆坤开门。

“嫂子,你还记得我吧!上回来过的”,陆坤笑笑说道。

“记得记得,你就是那个帮了我们家的人。你可是我们家的大恩人呐,我谢谢你、谢谢你!”,这妇人显然很是激动,身形晃了晃,好在及时调整好,才没摔倒,“你们快进来,快进来喝口水,大老远的”。

“好好好,嫂子不用太客气。我和这位小兄弟今天来,主要是想看看你家三姑娘怎么样了”,陆坤走到一个小竹床旁,看着正睡得香甜的孩子低声说道。

孩子气色不错,看得出来,李清泉夫妻俩照顾这两个孩子很用心。

“对了,嫂子,李大哥呢?怎么没见着他?”,陆坤在院里等了一会儿,也没见李清泉回来,不由得开口问道。

“他啊,凌晨四五点的时候出去引水灌溉农田了,估计再过一会儿就回来了。”

妇人说着从簸箕里舀出一小碗花生米,让陆坤和刘仕勋俩人吃。

这种花生米,陆坤很熟悉。

这是留种之后剩下的花生米,多是一些颗粒较小、干瘪、虫蛀的花生米。

虽然看着不好看,但在农村,一般人家都不舍得浪费,把这玩意留作平时的零嘴。

陆坤也没客气,拈了好几颗,吃着倒不错。

刘仕勋也没在这表演他的大少爷气质,显得很是平易近人,同样抓了几颗。

妇人看到陆坤和刘仕勋都没有不嫌弃,心里很是高兴。

妇人原本还想给陆坤和刘仕勋烧开水喝的,但被陆坤拒绝了。

不是不渴,而是这妇人行动不便,看着让人有些揪心。

......

陆坤是给那女娃子准备了礼物的,一把精致的长命锁。

虽然不值什么钱,但到底是一份心意。

刘仕勋什么礼物也没准备,包了个红包,小心翼翼地塞到孩子的小手里,算是晚到的满月礼了。

自从陆坤搞“工农联合合作”以来,李清泉家的经济状况倒是好了不少。

陆坤可是听手底下的人说了,这李清泉跟人要了好些韭菜秧苗种,现在几乎是每天都有一份收入,大概几毛钱的样子,虽然不多,但胜在细水长流。

李清泉回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十一点多了。

陆坤和李清泉聊了一会儿就走了。

这会儿的太阳大得不成样子,要是再耽搁一会儿,估计得被晒脱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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