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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这般便顺眼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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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毛似是听到了笙歌这边的动静,也不追蝴蝶了,连忙屁颠屁颠的跑过来。

“主人,发生什么事啦!”

她眸子带着兴奋,“没事,我看这个泉水,当是有生死人白骨的重生之效。”有指了一下刚刚她泼水的地方“你看。”

先前被渊寒冰焰毁掉的部分花草,被泉水浇灌后,此时又再次变得生机勃勃,还貌似更加鲜嫩了些。

也许这个空间的东西,全都是靠这一汪泉水所吸收养分,所以才会长的那般茂盛。

“什么!!这个泉水还有这种奇效?”毛毛瞪着个小眼睛不敢置信的眨巴了两下。

“嗯。”

叶笙歌从怀中拿出了一个水壶袋,将这泉水灌进去了些许。

“这泉水到底有什么功效,还得带出去试试。”她将水壶袋放好。

“这戒指空间怎么出去啊。”她有些头疼。

可刚一有这想法,便一闪身又回到原本的客栈房间里。将停留在窗外的喜鹊都惊吓到扑棱个翅膀连忙逃走。

叶笙歌看了看自己的身体,好像也没有什么异常的感觉,这戒指还真是神奇,自带个空间不说,空间里面还有一汪神奇的灵泉。

她笑的神情自若,道:“这空间倒像世外桃源,那便叫它桃源乡吧。”

毛毛小小的脑袋微微歪头,满面疑惑,稚嫩的嗓音询问道:“什么是世外桃源啊。”

叶笙歌走过去,将毛毛抱在怀中,细细抚摸着它的背毛,指腹抚在毛毛的背上,让它不自觉的伸直了身体。而叶笙歌却是陷入了回忆,眸子掩盖了一层迷蒙,喃喃道:“世外桃源便是所有人梦想的家园。”

她想起现代时,和自己的闺蜜陆娉婷一起创业时的事了,那时她和陆娉婷是职场新人。职场路不好走,于是她们选择自己创业。

那时的叶笙歌用着还未变声的青涩嗓音在海边喊道:“我,叶笙歌。发誓!一定要做一个桃源乡!让二十一世纪的人们都知道桃花源记不只是一篇课文。”

一旁被海风吹散头发的陆娉婷看着叶笙歌向往的眸子,也情难自禁的也朝大喊:我,陆娉婷。发誓!要和叶笙歌做一辈子的好闺蜜!一起完成桃源乡的梦想。

那时两人相望时憧憬的眸子,叶笙歌到现在都还记得。

可是,十几年的友情都抵不过一个男人的甜言蜜语。

叶笙歌回过神时,才发现自己走了神。她正了正神,又回归平静。

毛毛眼看着自家主人露出伤神的表情又恢复正常,真的很担心自家主人,又不知如何说起,只能将自己的身子蜷缩成团紧紧的再往叶笙歌的怀中凑,试图想让叶笙歌感到温暖。

叶笙歌被这一举动感动到。

夜深后,她躺倒床上,望着天窗上的一弯明月。思绪慢慢飘到很远很远,呼吸渐渐沉稳。

一旁的毛毛也紧靠在叶笙歌的头胖弓着身子一团睡觉。

可正当一屋子的人、灵兽都睡着后,天窗外的弯月却被黑影遮住了一半,引得屋内的月光被揉的稀碎。

黑衣人轻巧的将天窗挪开,手中的一个小拇指大的竹筒正对着叶笙歌的头,黑衣人用力一吹,竹筒中尖刺银针迅速朝叶笙歌袭取。正当银针要刺入叶笙歌的脖颈时,睡着的人儿,蓦然张开凌厉的双眼。

银针堪堪停留在面前的一指距离。

叶笙歌催动灵力,将眼前的银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反射回刚刚的那个黑衣人,直直的插入了他的右臂。

黑衣人低沉的闷哼一声,迅速捂着右臂逃离屋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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