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实安恨不能吃了这个人贩子,拉走谢馥甯,“你?你去天桥说书。”
李钧安一个大男人,家又不远,本来也不用送,她只送谢馥甯。天幕纯黑,月光隐在云后,谢馥甯提着裙子走,仍是不慎被谢公馆庭院里的花花草草挂坏了丝袜,养尊处优的洁癖作祟,抄近路从家里后门跑进去换衣服脱丝袜,要盛实安自己招呼自己。盛实安惦记谢家养在院里的小西施狗,弯腰一顿找,总算在前院看见了蔫头搭脑的毛团子。
这条小狗吃了不少盛实安的黄油饼干,一贯看见她就摇尾作揖,唯独今天摇着尾巴坐在那里不起身,盛实安把狗抱在怀里,拉起小蹄子看看,原来是扎了根粗木刺,不敢乱跑,于是上台阶敲开大门,“去拿医药箱。”
开门的姑娘没听清似的,问:“什么?”
盛实安拿起狗蹄子给她看,“小狗被刺扎了。”
姑娘转身走了,少顷后拿来医药箱,盛实安把狗放在茶几上,自己跪在地毯边给小狗处理伤口。伤口红肿,小狗吃痛要咬人,盛实安连忙躲,只恨谢太太家的人没眼色,没好气道:“按着点!”
那姑娘似乎极其不好意思,带着几分无奈,“……我不敢。”
盛实安一抬头,看见她的样子就心虚了三分,一是因为此人虽穿一件简简单单素色旗袍,但料子柔光流转,做工名贵非凡,跟佣人穿的全然两码事,二是因为气质非凡,人品出众,何况耳边的钻石耳坠流光溢彩,切割考究,价值不菲,不是什么应门丫头。她看都没看,把好端端的客人当佣人支使了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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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我黄色桃桃是否配得上一颗珍珠呢:D',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