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拿来,否则什么都免谈。”
秦歌伸手要作品。
杜仲打了一个响指!
“等着,有的!”
“有?你什么时候写的?”秦歌不知所以然。
“那就是那篇《那个流氓我好爱》!我决定以新晋大神作者去参加年会。”
杜仲兴致勃勃,秦歌立马抓住他!
“你不是开玩笑吧?”
“没有,笔名我都想好了,叫流氓兔(流氓杜),有意思吧?”
“……没你有意思。”
杜仲一听,坏笑,“秦歌,你在开车!”
“你没证据!”秦歌立马反驳!
年会前一周。
杜仲庆祝自己终于可以出来活动了,拉着秦歌去动物园。
杜仲把头发梳的精光,喷了摩丝,戴上斯文败类的眼镜。
“杜大汉奸,你这是要去给哪位太君打小报告啊?”
“……”
杜仲黑着脸立马把自己梳好的头发给洗了!
秦歌在一旁,忍着笑。
杜仲再也不作妖了,吹风机吹了吹,随便梳了梳,让柔软的发丝随意散落,戴着眼镜,又戴着一顶黑色渔夫帽。
身上穿的也特别的清爽。
“很帅。”
秦歌发自内心说道,杜仲身上散发着独特的魅力。
“走吧,我要猴子!老虎!狮子!斑马!耶耶耶!”
杜仲兴奋的说着,秦歌恨铁不成钢的拍着杜仲的肩膀。
“杜仲大神,你要是写文这么积极就好了。”
“杜仲是谁?我叫杜小兔儿。”
杜仲装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