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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漫画里风靡万千的我[快穿]_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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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都极为眼熟,确确实实都是他先前信手赐下的玩物,毕竟盛国公位高权重、为朝廷立下不少汗马功劳,他以殷凤渊的身份,逢年佳节赏赐对方一些东西也不奇怪。

这些东西都宝贝似的,堆在盛宝筝的屋内,足可见这位国公府世子是多么的受宠。盛宝筝代表的是国公府,对方如此小心翼翼地呵护御赐之物,变相的也算对帝王的一种发自内心的敬重。

发现这个细节后,小狐狸心头莫名舒坦了一分,这两日神魂出窍的暴躁有所缓解。

连带着,他看盛宝筝的目光都顺眼了不少。

盛宝筝醒了后,管事一声令下,流水般的丫鬟们一个个立刻端着净巾、水盆、衣袍入内,轮流伺候他穿衣系带、准备膳食,这阵势完全不输给皇亲国戚,盛宝筝不紧不慢地擦手,不慌不忙地执起锃亮的银器,用起了精美的早膳。

什么蟹黄汤包、黄金鱼翅糕,酒酿糯米团子……南北咸甜皆有,连早膳都捡着他爱吃的,唉富贵人家的生活就是这么简单而枯燥,难怪原主长那么大,连自己穿衣服束发都不会。

盛宝筝不知道,自己的锦衣玉食、骄奢淫逸,通通都落在一双审视的眼睛里。

等他慢腾腾吃完,小厮才前来禀报:“世子,魏小侯爷今日带了几个商贾在厅堂坐着等您呢。他还说,想看看昨夜您抱回来的狐狸。”

“紫延来啦?”盛宝筝立刻就起身,听到后一句,犹豫了一下,试探性地去抱狐狸。出乎意料的是,这一次小狐狸居然挺温顺,不仅没咬他,任由他抱,还自发地在他怀里找了个位置,与昨夜的野性判若两人。

盛宝筝受宠若惊,摸了摸那柔软的毛皮,啧啧称奇道:“果然好可爱。”白狐不少见,但如此漂亮的,实属稀有。

“阿筝,这就是你昨日猎的狐狸?”看清盛宝筝怀里那一团雪白后,魏紫延晃了一下神后,坐不住了,羡慕地叫出了声。

昨天在狩猎场,他们都见着了,这狐狸白是白,但身上沾着很多泥土和血,看上去非常脏,远却没有今日这般洗尽铅华后的出众。那身段比雪还白,似被精心梳理过,那毛发柔顺而服帖,一看就触感极好。

更甚者,它的漂亮是那种贵不可言的稀有,很适合权贵人家豢养,宫廷内的人士都未必能拥有。平时若抱着它外出交际,那面上贼有光。

跟盛宝筝的狐狸一比,他们昨天抓的兔子、大雕瞬间就不够看了。

“啧啧,如果李长乡昨儿见到这狐狸洗干净后竟是这样的标致,估计要酸得眼都红了。”魏紫延摇头,“他知道郑贵妃喜欢宠物,又一直想讨好七皇子,找不着机会牵桥搭线,这狐狸这么漂亮,正好适合献上去。”

盛宝筝挑眉:“你可拉倒吧,你又不是不知道,郑贵妃私底下有虐待猫狗、拿它们发泄的癖好,小白狐送过去,焉能活命。”

还不如被他养,伤养好了放生,还算是日行一善。

“还有啊,这狐狸我养好了可是要送走的,还是昨日围猎的老地方,你可别说漏嘴了,万一我前脚刚走,李长乡那厮后脚就来。他真要送,哪怕是想讨要好处,以七皇子恋母成狂的性格,肯定也不会拒绝,那这狐狸我岂不是白送了?”

魏紫延扁嘴:“知道了,我肯定守口如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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