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的心枯萎以前。
七点零三分零七秒。
他坐在房间椅子前盯着墙壁时钟指针缓慢的进行,无疑是个扎心酷刑。
秒针又绕了二圈,这二分钟宛如白垩纪一样长,他实在等不下去了。从浪漫过度、动也没动的佳肴前起身,路易套上一件水蓝色薄外套,拿起一个纸袋,带上桌上那瓶奥比昂酒庄红酒与玻璃杯,打开房门——
呃?安——妮小姐?
没错,门外站着安妮小姐,威尔森先生办公室的安妮小姐。
路易错愕。
“路易,晚安。”
“晚安。安妮小姐怎么…”
“您喜欢今天的晚餐吗?我特地选的,不知道合不合您的意?”
原来这都是安妮小姐的杰作。她这分明是假公济私。他就想,威尔森先生怎么会给他送个烛台……
“您要出去?”
“喔,对。”
他说,很高兴安妮小姐发现这个事实。就算她有美丽的英国腔,也挽救不了她必须离开的事实。他本来还想是不是太早出发,现在看来不只是不早,更是必须马上出发。
他望一眼安妮小姐。
她明显打扮过了,还费了一番心思。
她的头发多了波浪,口红不是下午那个淡橘色,眼睛也画上不同色彩,衣服更是件浅红色丝质小礼服。不过衣服腰线太低破坏臀型,裙襬的装饰太累赘……shit! 路易暂停自己不受控制的职业病,将思绪拉回重点。重点是安妮小姐这妖娆模样,晚上独自一人到男人的房间干嘛??
“妳不是亲自来确认晚餐吧?但我必须走了,不能招呼妳。”
路易说,关上房门,走向电梯。
“喔?没事,只是刚好经过这里,我也要走了。”
她跟着路易进电梯说,语气有些无措与仓促。
她当然不是「刚好」经过这里,路易不是笨蛋。
失望很好。
路易觉得,这比她未来可能会更失望好。路易安静站在电梯中,决定不再多关照安妮小姐的期许,以免误导她,虽然她已经被误导。走出饭店,他替她招了辆车,即使不再多关照但基本的绅士风度他还是有的,虽然他觉得这辆车本来应该是他的。作为一个成熟稳重的男人,路易只能收敛自己的焦急,再等待下一辆。
送走安妮小姐以及她凝望不舍的眼神之后不久,路易也离开米德兰饭店。当初他选择入住这里,除了因为离威尔森先生办公室不远,还有就是这里到今天晚上要去的「老地方」车程不超过三十分钟。
「到没?」
才坐进出租车里,他就发出讯息。
如前,作为一个成熟稳重的男人,路易一般不会这样紧迫盯人,优雅是他另一个名字。但现在的他却如此迫不及待,像只亢奋的野鹿。
「在路上。」
他收到回覆。
欣喜翻出心坎。
有人也提前出发了。
看来,迫不及待的不止他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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