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比:???!
是不是朋友了!
这要是换其他姑娘,怕是要因为帕丁顿的无心之言而伤心一阵了。幸好菲比不是“其他姑娘”,她还带着猫咪与生俱来的自信。
“不可能,”她信誓旦旦地反驳道,“梅林肯定最喜欢我。”
“但是……”
“帕丁顿不喜欢我吗?!”
“呃。”
帕丁顿无言以对,他的确很喜欢菲比,谁不喜欢她呢。
“或许,”于是他提议道,“你可以试试看主动约他出去,都二十一世纪了,女孩子主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我没有钱。”
“那就去赚钱。”
“但是梅林不让我当特工。”
又绕了回来。
不是每个人都能自如地应对菲比车轱辘式的碎碎念,最起码帕丁顿不能。他看上去纠结极了,甚至因为不能帮朋友排忧解难而沮丧起来。
帕丁顿:“那怎么办才好?我的叔叔和我的婶婶很自然地就在一起啦,从没有这么多事情。”
菲比闻言眼前一亮:“你的叔叔婶婶怎么在一起的?”
帕丁顿:“叔叔说,他和婶婶能恩爱这么久,最重要的是沟通和耐心。他从不会对婶婶发火。”
“梅林也不对我发火。”
“婶婶身体不太好,所以他来负责做饭打扫。”
“梅林的炸鱼特别好吃。”
“最重要的是,他说夫妻在一起必须尊重对方。”
“梅林当然尊重我——哎!”
哎!!
怪不得梅林不和她约会,所以他们早就和帕丁顿的叔叔婶婶一样在一起了是吗。
而且帕丁顿的叔叔和婶婶也没有生宝宝——尽管帕丁顿本来也不是人类,可他比自己更了解人类社会,连哈利都夸帕丁顿礼貌得体呢。
“所以,”菲比无比惊讶地说,“我和梅林是不是已经算是在一起啦?”
帕丁顿:???
就算是最好的朋友,帕丁顿也一时半会儿没跟上菲比的思路。他困惑地开口:“在一起的情侣不应该……呃……”
应该住在一起、彼此信任,还要相互关怀和照顾,梅林先生和菲比样样符合。
“好像,好像是这样的。”
帕丁顿抓了抓他乌黑的卷发,懵懵懂懂地回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