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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恩嘴唇紧抿,复又从后车厢里翻出一把长约五英寸的银刀来。他单手握着银刀,刀刃抵在自己的小臂上,只轻轻一下,锋利的刀刃就刺破了迪恩小臂的皮肤。

滚烫的鲜血顺着刀刃淌落,但这并没有完。由车灯亮光构建出来的昏暗光线中,迪恩榛绿色的眼睛闪烁着寒光与冷意。他稳稳地握着刀,以锋利的刀尖为笔,开始在自己的小臂皮肤上勾画。

不多时,一个血淋淋的咒文图案勾勒完成。

迪恩审视着看着自己刚划出来的图案,收刀入鞘,然后一把抓住了皮开肉绽的伤口处。就像是感觉不到肌肉的抽搐以及不断传递到大脑的疼痛感,迪恩神情紧绷,嘴唇翕合,快速念动着咒语。

如果有猎魔人像是他一样,时不时就被某个灯灵扯进美好幻境里差点被吸干,或是被某个天使扔到过去或是未来的时间里被迫承受那些无能为力的命运,为了甄别自己的存在以及周围是否虚幻,他这么一个不爱背诵冗长复杂咒语的人也会咬牙切齿,死死将这么一段咒语铭刻在心。

这完全就是血与泪的教训。

迪恩咬牙切齿地将那一段冗长晦涩的咒语背完后,他慢慢地睁开了眼睛,依旧是Junipero Serra高速公路上,依旧是他心爱的Chevrolet Impala旁边,脑海里残留着的过去记忆依旧在提醒他——

现在是2005年10月31日,父亲在独自猎魔的时候失踪了,只给他留下一条语焉不详的语音信息。而迪恩,在最初的慌乱与不安沉淀下来后,他决定循着父亲留下的信息前往加州的杰里科城。

多么巧合,此时萨姆所在的斯坦福大学正在他前往加州圣荷西区杰里科城的必经之路上,而斯坦福大学距离圣荷西区才二十多英里,开车也就才半个小时的时间。

是了,萨姆,他的兄弟,同样流淌着温彻斯特鲜血的前猎魔人。当他们的父亲可能遭遇到危险,谁能够与迪恩一同去寻找他,继续温彻斯特家族未竟的事业呢?

萨姆,当然是萨姆,只能是萨姆。

所以,迪恩在半夜赶到帕罗奥多市后,即使他一次也没有进到过萨姆在外租住的房子,在外上大学的萨姆也不曾主动联络过他,但他还是熟门熟路地摸进了他的房子里,吓了他小弟弟一大跳。

虽然不想承认,但迪恩还是意识到,萨姆离他越来越远了。

他的萨米,不再是那个跟着他们一起颠沛流离,会为了不断转校而赌气郁闷的小男孩了,在四年前毅然离开家,来到斯坦福这座美国有名的学府学习生活后,他身上猎魔人的影子越来越淡,俨然与他们成了两个世界的人。

就像是两年萨姆二十岁生日的时候,迪恩悄悄来斯坦福,然后发现曾经那个在人群里安静得近乎不存在的小男孩已经成了大学里的风云人物。即使他没有刻意追求这些,但周围人喜爱敬佩的目光将他推到了那个位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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