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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打了那个匿名电话……

回忆到这里,和风竟然发现自己心底不再满是懊悔与愤怒,也不再继续纠结为什么那天自己要顺遂孙江宁的心意喝下那些别有图谋的清酒……此时此刻,他闭上眼只能看见一张脸,那是十七岁时的齐小夏。

剪水双瞳,发梢漆黑,在南街夏日拥挤的香樟树下,他握着那只熟悉无比的折叠拐棍,而她扯着他的短袖衬衫一角,她笑起来的声音很像泉水叮咚叮咚。

能看见她的时间不多了,他真的不想再浪费在别处,只愿一分一秒都踏踏实实地用在小夏身上。

他相信自己可以,让剩下的这一整天在小夏心里,绚烂深刻得如同十年。

【终章】

我们都不唱骊歌

{ 所有曾璀璨过的梦,终于都像是天黑散场的游乐园灯光一样,一盏接着一盏渐次熄灭了。 }

对所有变故都一无所知的齐小夏,照常在早晨六点醒来,匆匆梳洗,打开一个人的小冰箱,抓起一块面包便出门准备等电车,只当这是无比寻常的一天而已。

硬要说有什么让她感到意外的事,无非也就是自己的窗台上无声无息地多了一罐酸奶。昨夜赶作业到很晚,此刻她攥着这晶莹的白玻璃瓶,只觉心情似乎陡然明亮了几分。等车的间隙,低头细看之下她才发现,瓶上有一行用天蓝色碳素笔写的字迹,是听来又突兀又傻气的“我很喜欢你”。

有那么短短的一瞬间,她在拥挤的上车人群里荒唐地自我安慰:“齐小夏,你看看,果然吧,和风他还是偷偷回来了,酸奶都和从前送的一模一样呢,待会儿在学校见了面,你可不要没出息地跳上去一把拥抱住他啊,要好好摆摆生气的架子,不然这家伙下次又这样一声不响地撇下你怎么办啊!”

这样一厢情愿地幻想完,她才鼻子狠狠一酸,苦笑着使劲敲了敲自己的脑门,觉得自己真是傻到家了,想象力都丰富得快要能飞起来了。

是的,这不过是巧合而已,从前刚到多伦多那两年,她每天在午夜两点半披着星光与夜色,一个人踩着单车挨家挨户送整整五十斤的报纸,那时候和风总会悄悄在她的窗台放一瓶这样雪白的酸奶,让她一回出租屋就能看到。和风一向很细心,明白她常常为了省钱不吃早点,而这酸奶刚好可以让她当作早餐,带上电车喝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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