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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才楼下女扮男装的姑娘,只怕会成为第二个周小姐了。

戚善叹了口气,无奈:“到底是个姑娘家,贴身的手镯赠人的确不好,更何况我看她那婢女的反应,像是这镯子有什么非凡意义一样。反正这银两于我来说不过什么,既是帮了那程治葬了父亲,又能够帮那姑娘留下自己的贴身事物,一举两得,何乐不为。”

她总结:“值得的。”

杨瑞英感慨:“难为你一番心思了。”

又问:“不过我看那姑娘装起男人来有模有样,步子迈得大,态度也大方自然,若不是你说破,我竟然还看不出来她是个女儿身。你是如何看出的?”

这可是问到专家了。

戚善握拳轻笑一声,只说:“只能说你眼神不好了。”

其实是她装久了男人,对这一方面摸出了一点心得体会,陈薇虽然已经扮得仿佛是个寻常公子哥了,但在她看来还是有迹可循。

更何况哪家的公子还戴玉镯的?这瑞英也真是够傻的。

不过傻一点也好。

傻一点,和他当朋友才舒服,也不必担心太多。

杨瑞英又问:“那你好歹得告诉我你是怎么看出程治是个书生的?”

他对此也是百思不得其解。

“他手上伤痕虽多,那手却称不上粗糙,不像是经常做活的样子。”戚善解释,又莞尔:“当然最关键的是,我闻到了他身上的味道。”

她说:“是墨香。”

杨瑞英恍然大悟。

“你今日邀请我出来就是为了让我解疑吗?”

戚善问。

她今日原本准备是要陪母亲和姐姐去城外的寺庙里上香的,若不是杨瑞英一纸文书把她喊了出来,她此刻已经在庙里面吃上素斋了。

“我当然有事和你说。”

杨瑞英不满地给了她肩膀轻轻一拳,“更何况哪怕无事,我们这么多年的感情,我要你陪我坐一坐又怎么了?不耐烦了是吗?”

除了魏洵,戚善的确和杨瑞英关系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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