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关琳娜并非没有力挽狂澜之力,可她并不愿意,因为她觉得关家那群人就是太闲了才会给她找事!再则,她真的很忙,忙于学业,忙于竞赛,且暑假之时,她要前去香港接受采访,她得做准备。
她并非万能的重生女,前世她也没有上过高中,后来北漂之后又港漂,唯一学会的就是现实的残忍,阿谀我诈,和人性的丑恶。一切重来,她也得重头学起,她必须要比别人付出好几倍的努力,才有如今的成就。
除此之外,她还要经营自己的名声,所以她花心思参加竞赛,写词写歌。做这一切都是为了提高自己的身份地位,因为周家的门第太高,她必须有能匹配的身份和实力,这也是她为什么将曾记饭店的经营权给别人,对此也不上心,一是因为做个体户辛苦,要是像关雪莉母女一样每天拉着几百斤的油渣,坐火车千里迢迢拿货摆地摊,那她重生还有什么意思?况且,周家不需要一个做个体户的儿媳妇。
……
步萌的第一篇小说连载完了,成绩斐然,这种惊险刺激,且烧脑的悬疑侦探小说很吃香,【青年杂谈】的出版社内还收到了很多她粉丝的来信,主编都都给步萌寄了过来,步萌都很友好地回信了,还寄了些自家做的糖,结果还真交了几个聊得来的笔友。
张展宏爱上了步萌写的小说,每天都催更,张海山也觉得很自豪,在他这种大老粗眼中,能将文章刊登在国家发行的杂志中,那是了不得的成就,简直就是文豪的壮举,他高兴得花钱买了好些杂志,在村口处见人就发,还带吹嘘一番,搞得步萌有种被强行装逼的尴尬!
天气渐暖,步萌又抽空陪陈茉莉去羊城,买了一大批丝袜和一些时下流行的春装,丝袜都是走私的,两元一双,在陈茉莉的眼中,一双薄薄的袜子两元一双那简直是丧心病狂。
“雪莉啊,咱们拿这么多袜子能卖得出去吗?”陈茉莉忧心忡忡道。
“舅妈,相信我,我什么时候做过错误决定了!”
步萌没有过多解释,要知道这个时代女人对连裤丝袜的执念,就好似后世女人对名牌口红的执念,哪怕收入再低微,也要拥有一支。
因为现下的人受西方文化的影响,普遍认为正式场合光着腿是不礼貌的,丝袜就代表着知性,时尚和地位,好似拥有了一双丝袜,就有了更高的层次,接触到她们无法企及的精神领域般。
果然,丝袜空前的好卖,及时步萌卖六元一双,只比百货大楼里的便宜一点,依旧供不应求,只要是有固定收入的城里女性,都会咬牙掏钱买上一两双。
“这丝袜这么好卖呀,光卖这个就能发家了!”陈茉莉兴奋得满面红光,一双眼跟小太阳一样闪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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