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胖猫,看我小野狐怎么收拾你,嗷呜。
声音又软又俏。
出神入化的打扮技术,又有狐耳朵的加持,当真认不出来是成胥。
咕咕吃饱了,喜欢在连云宗后山找棵古树,一躺就是半天。
成胥将偶遇的地点设在此处,孤男寡女好办事。
哦呦,我的脚。
崴脚,是最俗套的招数。
咕咕闻声望去,只见一只半化形的小野狐坐卧在草堆上,轻声唤疼。
那一声声叫得,可真是酥人呐。
再看一双大长腿,天,精品。
公子光顾着看人家,不来帮帮忙吗?
奔放的娇羞。
又道:
是我的腿不够好看,还是公子的心太硬,都疼死人家了,还不过来。
咕咕一个翻身,到了小野狐身前。
你好骚呀,我喜欢。
轻轻握起小野狐受伤的脚腕,仔细端详,又道:
我知道你是装的,可是爷就喜欢你这样骚断腿的。
成胥暗自庆幸。
果然没有看错这蠢猫,猫改不了吃腥,当真就喜欢骚的。
于是,娇滴滴道:
小奴哪有装?分明就是有块石头绊了脚,一不小心,摔进了公子的心里。
你伤得这般重,不如我抱你回我的洞府,仔细替你好好瞧瞧。
言罢,咕咕已然将小野狐抱起。
成胥顺势搂住咕咕,道:小奴身上还有好些伤,公子不如一并都看看罢。
既然要骚,就要贯彻到底。
咕咕的洞府很干净,干净到只有一张玉床。
这是天底下猫妖的通病。
风流风流,像风一样,像流水一般。
该来就来,绝不拖沓。
只可惜,咕咕的手只那么扒拉几下,就软软倒下,沉睡过去。
成胥早在身上抹了迷药,咕咕这是着道了。
若是按成胥往日的剧本,此时他该换回男装,一盆水把咕咕泼醒。
然后嘲笑他也好,威胁他也罢,总之,是要恶搞咕咕一顿。
只是,成胥忽改主意了
若是让他彻底爱上自己,再把他抛弃,会不会更刺激呢?
于是,成胥开始布置现场。
待咕咕醒来,发现脑袋有些昏昏沉沉。
再看周遭
美人在卧,床笫凌乱,白绸上一抹血红。
这是?
若是光从周遭一切来判断,答案显然。
可为何个中细节,一丝都想不起来?
狐族虽被世人骂为骚,然,我们若是认准了便从一而终从今以后,小奴就是公子的人了。
咕咕:
昨晚都发生了什么?
公子都不记得了?
咕咕点头。
成胥用尽了毕生所学的所有炙热的词,描述了昨夜一切。
说得跟真的一样。
咕咕更迷糊了。
我昨晚真的这么凶猛?
小野狐娇羞。
公子昨晚跟个牲口似的。
咕咕:他本来就是个牲口。
咕咕觉得自己有点亏,明明是大展雄风的时候,却一点都记不起来。
亏大了。
第一次就这么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