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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退婚白莲花的表兄——MM豆(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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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胖猫,看我小野狐怎么收拾你,嗷呜。

声音又软又俏。

出神入化的打扮技术,又有狐耳朵的加持,当真认不出来是成胥。

咕咕吃饱了,喜欢在连云宗后山找棵古树,一躺就是半天。

成胥将偶遇的地点设在此处,孤男寡女好办事。

哦呦,我的脚。

崴脚,是最俗套的招数。

咕咕闻声望去,只见一只半化形的小野狐坐卧在草堆上,轻声唤疼。

那一声声叫得,可真是酥人呐。

再看一双大长腿,天,精品。

公子光顾着看人家,不来帮帮忙吗?

奔放的娇羞。

又道:

是我的腿不够好看,还是公子的心太硬,都疼死人家了,还不过来。

咕咕一个翻身,到了小野狐身前。

你好骚呀,我喜欢。

轻轻握起小野狐受伤的脚腕,仔细端详,又道:

我知道你是装的,可是爷就喜欢你这样骚断腿的。

成胥暗自庆幸。

果然没有看错这蠢猫,猫改不了吃腥,当真就喜欢骚的。

于是,娇滴滴道:

小奴哪有装?分明就是有块石头绊了脚,一不小心,摔进了公子的心里。

你伤得这般重,不如我抱你回我的洞府,仔细替你好好瞧瞧。

言罢,咕咕已然将小野狐抱起。

成胥顺势搂住咕咕,道:小奴身上还有好些伤,公子不如一并都看看罢。

既然要骚,就要贯彻到底。

咕咕的洞府很干净,干净到只有一张玉床。

这是天底下猫妖的通病。

风流风流,像风一样,像流水一般。

该来就来,绝不拖沓。

只可惜,咕咕的手只那么扒拉几下,就软软倒下,沉睡过去。

成胥早在身上抹了迷药,咕咕这是着道了。

若是按成胥往日的剧本,此时他该换回男装,一盆水把咕咕泼醒。

然后嘲笑他也好,威胁他也罢,总之,是要恶搞咕咕一顿。

只是,成胥忽改主意了

若是让他彻底爱上自己,再把他抛弃,会不会更刺激呢?

于是,成胥开始布置现场。

待咕咕醒来,发现脑袋有些昏昏沉沉。

再看周遭

美人在卧,床笫凌乱,白绸上一抹血红。

这是?

若是光从周遭一切来判断,答案显然。

可为何个中细节,一丝都想不起来?

狐族虽被世人骂为骚,然,我们若是认准了便从一而终从今以后,小奴就是公子的人了。

咕咕:

昨晚都发生了什么?

公子都不记得了?

咕咕点头。

成胥用尽了毕生所学的所有炙热的词,描述了昨夜一切。

说得跟真的一样。

咕咕更迷糊了。

我昨晚真的这么凶猛?

小野狐娇羞。

公子昨晚跟个牲口似的。

咕咕:他本来就是个牲口。

咕咕觉得自己有点亏,明明是大展雄风的时候,却一点都记不起来。

亏大了。

第一次就这么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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