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兵哥下意思的举枪,竟然看也不看的转身就射。偏殿身后二十米开外是一排案几,上面摆放着众多各式各样的名贵红酒,一看就绝非凡品。可是这些动辄几万乃至数十万的名贵红酒,看在兵哥的眼中却像是垃圾一般的毫不在乎,连续一番点射下来,兵哥仅仅用了不到二十秒钟的时间就打掉了弹夹内的九发子弹,并且枪枪命中一瓶红酒。
啪啪啪......
“好,真不愧为神枪手!”
艾瑟尔-达咪西是真心叫好,并且为兵哥绝对的实力所震撼。难怪自己那不成器的儿子派猎鹰去刺杀这个家伙都会失手,有这么恐怖的身手,恐怕还没等猎鹰那一伙暗杀成员们有所动作之时,已经被这家伙掏枪击毙了吧。
艾瑟尔-达咪西亲王即使不到现场,他也能想象得到当时激战的现场是如何的恐怖。成。这把沙漠之鹰使用12.7毫米口径的的子弹,威力巨大,简直可以称之为小型的袖珍炮。不过也是一般人所驾驭不了的,除非是臂力过人之人,才可以随心所欲的得心应手。
并且此枪还可以加装瞄准具和枪管。加装了加长的枪管之后,有效射程完全可以达到200米开外。可现在看来这把神兵利器在徐右兵的手中根本就不需要那么多的嘘头,人家只是随手几个点射,看也不看的,已经可以精确到点的距离了。
吧嗒一声,兵哥将打完了子弹的沙漠之鹰轻轻地放在了桌子上。这真金打造的家伙实在是重,拿在手中沉甸甸的,有一种非常踏实的感觉,让兵哥在放手之后还忍不住再次的看了一眼,说实在的,兵哥有点喜欢上了这把枪。看起来拉风至极,造型特别的威风,霸气十足,并且精准度非常的高,前两枪兵哥还在校验子弹的准确度,随后就是随性击发了,不想竟然能够做到指哪打哪。
兵哥以前也有一把沙鹰,只不过那时铁血配发给兵哥的制式武器。但是在复员之后按照规定已经上缴了,听说还被专门收藏了起来,抹上黄油封存了。
自那以后兵哥就没有再找到比较趁手的家伙事。当然,以兵哥的身手,恐怕随便一把枪都能够打出十环的好成绩,但是要想做到随心所欲,远距离之外还能够击中目标的话,恐怕只有他原先那把陪伴他七八年的沙鹰了。
“我还是那句话,枪是好枪,但不耐用,没意思。艾瑟尔-达咪西亲王,我原本是一名华夏人,虽然加入了卡拉哈迪国籍,但我依然是一名从华夏国走出来的华人。所以引用华夏的一句老话说,无功不受禄!
恐怕亲王殿下也非常喜欢这把沙鹰吧,所以君子不夺人所好,我就不能接受你的这番好意!”
“哈哈哈哈,好,说得好,不过徐先生,你还是理解错了。但是有一点确实说对了。这把沙鹰正是我所有枪中我最喜欢的一把,平时我自己都舍不得开几枪。因为就连他的撞针都是特制的,有料选用纯金,所以并不耐用。
不过完全可以更换,因为除了这些,他内部关键部件,都有更加坚固的实用品。并且我保证,换上了这些备件之后,那才是一把名副其实的沙鹰,甚至你完全可以拿着它到非洲的大草原上去射杀麋鹿和草原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