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炷香后,一只不起眼的灰隼,展翅飞过宫门,在空中翱翔片刻,突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掐住双翅,猛然拖回去。
朱见深用修为锁定灰隼,将它强行招来。看完写有出宫日期行程的纸条,又放回原处,摸了摸受惊的灰隼,将它安抚好。
任由它再次穿过宫门高墙,飞向目的地,回到它的主人手里——
朱见深微微一笑:“送经验的人来了。”
第12章李代桃僵
当今天子什么都知道,偏偏装成一无所知,对王安信任有加,任由他安排所有出宫事务,只是亲点了几名大内高手随行,其中便有“潇湘剑客”魏子云。
这位大内第一高手,每日饮用御酒外表变化极大,原本松垮的皮肤,恢复了紧致弹性,别说在江湖上本没多少人见过他,就算是亲朋,这段时间不见,都无法一下子认出年轻太多的他。
外表改变倒是其次,真正变化是他的武功。让其他大内高手开始动摇自己的决定是否正确。没有比当今天子更大款的金主了,随便指缝里漏一点,就超越了他们的终身追求。开宗立派固然具有诱惑,但若是离开这座靠山,总觉得终有他们后悔的时候。
这段时间大内高手,保护起皇上更加尽心竭力,期盼得到皇上的嘉奖。至于御酒为何效果这么神奇,身在武侠世界的诸位没有一人怀疑。当今天子都说了,是以百年人参、千年肉芝为料。这种旁人拿来吊命的东西,只有天子舍得泡成酒,还赏赐给他们这些人喝。
天子要出宫游玩,内阁、六部官员们的反应都不激烈,反正皇帝平日里也不喜欢上朝,大明朝内阁制度完善,就是为了方便皇上偷懒,及时处理国家大事而设。
大明首辅商辂反应倒是玩味,仿佛恍然明白了皇上赐酒的真相。介于皇上最近很乖,没惹是生非,便轻松放行了。不过再三叮嘱皇上别玩过头,要按时回朝。
奏折里不是这么书写,辞藻更华丽隐晦些,朱见深读懂了对方的意思,大笔一挥,盖上御印批红了。
皇上出行,本就不需要大臣批准。朱见深只不过是提前通知他们罢了。
一切行程都安排好,当今天子带着大内总管王安,及为数不多的大内高手、内侍低调出行。能够前往的,都是圣宠在身,前途无量之人,宫里不知道有多少人咬碎银牙。只有黄欢笑容得意,知道自己顶头上司王安,是秋后的蚂蚱蹦跶不了多久。不过他损人不利己,想到自己的身体,黄欢剧烈咳嗽一阵。捂在嘴边的锦帕,已染上一片殷红。
不知道今后大内总管空出的位子,要便宜哪个奴才。他好不甘心……
这趟出门,朱见深白龙鱼服,不想让太多人知道,除了已有行宫,没有劳民伤财另行修建,住得多为驿站和客栈,只是每到一处地方,被褥坐垫杯具都焕然一新,客栈也完全包下来,不另外住客。就寝时门外有大内高手守夜,即使这样,依然被钻了空子。
半个月安然无事,这天朱见深半夜醒来,却见到皎皎月光照射下,碧纱帐外隐隐有个人影。并非他自己要醒来,只是对方故意将他惊醒,浑然不在乎他会怪罪。
当今天子就算不是修真者,也是个武功高手,连叶孤城见到皇上的面,都夸他的见识与镇定,武林之中已少有人能及,若入江湖,必可名列十大高手之中。
不知道叶孤城说得江湖排名,是按东西南北武林算,还是总的,不管是哪个,对一个修真者都不适用。所以朱见深淡定起身,掀开幔帐,目光越过站在榻前的大内总管王安,瞧见了他身后的人。
这是一个很英挺的年轻人,气度长相世间罕有,任谁见到都有赞叹一番。当今天子已经是人间真龙,独一无二,见到这年轻人,却仿佛在照镜子。
——同样的身材、同样的容貌,身上穿着的,也正是他的衣服。(原文)
朱见深目光略过他们,向门口望去,平静道:“魏子云呢?”
王安干瘪的脸,扭成一朵菊花:“路途劳累,他们自然是早早睡去了。”就算他们不睡,王安也有本事让这些碍事的人,好好休息一番。
“皇上想必不知道,这位是谁吧?”
“朕不想知道。”
王安脸上出现一种无法形容的诡笑:“这位是南王爷的世子,也就是当今天子您的嫡亲堂弟。”
朱见深抬手,摸到对方的脸,感叹道:“难怪和朕长得如此相像。”
南王世子没有阻止他,身具皇家血统,他同样骄傲,更别说他的剑法,是由叶孤城手把手交出来的,更加不惧怕手无寸铁,又失去身边爪牙的孤家寡人了。
朱见深摸了一会儿,没发现易容痕迹,叹息道:“这张脸——每天照镜子都会被自己帅醒。换做是我,也不希望有人跟我长得一样,我很理解你。”
王安脸色一变:“大胆南王世子!你未奉诏就擅离封地,半夜出现在皇上寝室,该当何罪!”
他这是指鹿为马。明明叫着南王世子,手却指向当今圣上。
“王公公何必比朕还生气?”朱见深打趣道,“此处不是京城,也不是皇宫大内,我嫡亲堂弟听闻我出宫,跑来和我叙叙家常,有什么错?王安你在朕还未即位时,就已在御书房伴读,朕怎么从没发现,你这么多嘴多舌?”
就是这样!王安感到不安。就是因为摸不准皇帝的态度有什么后招,他才色厉内荏,催促道:“小王爷还在等什么?”
南王世子斜睨王安,很看不起对方,这老太监又赌又“嫖”,要不是为了取代朱见深,坐上天子宝座,他压根不愿多看对方一眼,更别提听对方指手画脚了。
他出手,剑光如惊虹掣电般刺了过去,天地间所有月华光辉,仿佛都已集中在这柄剑上——“天外飞仙”绝世剑法。这一剑原本该由叶孤城来刺,天子的出行日期却比预料中提前太多,他等不及便自己匆匆赶来。
皇家血脉,他的嫡亲堂哥朱见深,奉诏于先帝,受命于天的当今天子。由他亲手了结,才算对得起对方高贵的身份,才算对得起他们这张一模一样的脸。
冰冷的剑气,伴随如此辉煌、迅急的剑光,让王安睁不开眼。
他朦胧中见到金光闪过,等到他眼睛适应了变化,看向龙榻时,英俊的天子脖颈上已经添了个血洞。正瞪大失去神采的双眼,仿佛不敢置信,世界上有如此快的剑。
王安干瘪的老脸,忽然变得容光焕发,压抑不住欣喜道:“奴才王安,恭喜皇上。”
站在榻边,很英挺的年轻人,用榻上开始变冷的脸,擦拭剑尖上的血:“这张脸,怎么看都是朕比较帅呀。”
第13章天子之剑
这熟悉的语气,让王安打了一个激灵,他诧异看向握剑的英挺年轻人,只见他将剑收入鞘中,眉间肃穆,腰杆笔直,握剑的手极稳,仿佛在做一件很庄严的事。王安忽然就松了一口气。
只有剑圣叶孤城教出的徒弟,才会将剑视为知己,这是绝世剑客的荣耀。小王爷虽然江湖上名声不显,却将绝世剑客的风采学得有模有样。有这份天赋,他很放心教会对方如何扮演皇上。
当今圣上,虽然内力深厚,却不善用剑。不,应该只善于用无形之剑。他曾说自己练的是天子之剑,平天下,安万民,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以身当剑,血溅五步是为天子所不取。
最终还不是血溅五步?
王安笑得灿烂。天子一死,便没人追究他挪用七座内库黄金珠宝的事,小王爷以后依仗他的地方多得是。
自南王上次入京,发现当今圣上跟小王爷长得几乎一模一样,就开始制定计划。原本是想要李代桃僵,利用小王爷来冒充皇上,再以南王世子未奉诏入京的罪名,把天子杀了灭口,将尸骨送回南王府。
有他王公公这个天子身边最亲近的人指认,事后就算有人看出破绽,也已经死无对证。没想到天要相助,当今圣上离宫,让他们轻易达成目的,原本张罗的罪名也用不上了。
未奉诏擅离封地,只要不入京城,其实算不上什么大罪。英挺的年轻人也知道这一点,双手击掌道:“都进来吧。”
客栈的墙壁应声打开,从密道里走出几个黑衣人,太阳穴高高鼓起,一看就知道是内家高手。
“小王爷!”众人纷纷行礼。
“该改口叫皇上了!”王安献媚道。这些人都是南王派来保护小王爷的亲信。
英挺的年轻人微笑,扬了扬手指挥道:“给他一副好棺材,就地埋了吧。”
王安诧异道:“就地掩埋?皇上还准备留着世子身份?”不然应该将尸骨送回南王府。
“为什么不留?”英挺的年轻人道,“此一时彼一时。南王世子病了,不宜见客,在府中静心休养。总比皇上出游时,小王爷暴毙了好。朕这趟出宫,还想去看望南王呢,可不是为了赶去吊丧!”
王安变成了苦瓜脸,天子这位嫡亲堂弟,到底是同一家出来的,跟皇上一样任性。不过任谁也不愿参加自己的葬礼。当初制定李代桃僵的计划,是因为宫里侍卫太多,容易被察觉。如今条件允许,对方任性一点似乎也没什么关系。
多一个身份,多一条退路,到底还是小王爷想得明白,王安自我安慰道。
英挺的年轻人吩咐王府亲信道:“回去告诉南王,朕这趟出宫会去看他。至于你们,埋了尸骨就都先回府里。大内高手今晚不察,不是他们没本事,还得多谢谢王公公帮忙。今后却要更加小心谨慎行事。”
他的话带着一股特别令人信任的魔力。似乎南王世子成了皇帝后,气度也变得更加让人信服,耀眼了许多。
这群黑衣高手从善如流道:“是,皇上。老王爷知道这个消息,一定会很高兴,扫榻以待恭迎圣驾。”
“朕会叫南王好好赏你们。”英挺的年轻人笑得很开心。他对伫立在一旁的王安问:“王公公,你看朕说话的方式,像不像?快跟朕说说,朕平日的喜好、习惯。”
王安顺势看向床榻上死不瞑目的英俊男子,一脸褶子都笑开了花,没心没肝道:“像!当然像!”完全没有为前主的死,表露出半点悲伤痕迹。
“皇上过去爱服丹药,清洗了宫中那些方士后,如今却爱酿酒。他过去喜欢独自一个人在御书房看书,如今却多了一个时不时把玩玉玺私印的习惯,不管是看书还是面见大臣时,都从不离手。”
英挺的年轻人立刻来到榻前,不顾对方喉间外溢的血腥,搜遍全身,翻出一枚上刻“大明受命之宝”的玉玺。
“王公公,可是这一枚私印?”
“正是这一枚。”王安瞧见上面的字。再一瞧,英挺的年轻人已经熟稔把玩手中玉玺,仿佛早已成了他的习惯。
“王公公,是这样?”
“回皇上话,正是这样。”王安笑道,对方实在聪颖,用不了多久,他们便能回宫了。他提醒道:“皇上改变习惯,都是从处置李孜省那日开始的。”
英挺的年轻人若有所思:“天子就是天子,纵然习惯有所改变,又有谁敢置喙半个字?”他已掌握了真龙天子坐拥天下的精髓。
王安赞许地点头道:“皇上纵然习惯改变,对奴才的宠幸一直不变。只要有奴才在皇上身边,皇上便可放心。”
这是在表忠心,要好处。
英挺的年轻人既然这么聪颖,怎么可能不明白:“朕不会亏待你。只要朕在位一天,就不会忘记你的好处,朕一定好好待你。”最后几个字加了重音。
王安立刻躬身道:“谢主隆恩。皇上有老奴在身边,不过要变得更像他,还需要一样东西。”
“什么?”
“龙形胎记。”王安微笑道,“当今天子胸前有一道胎记,颜色接近肤色,极淡,形似金龙。沐浴之后血气上涌,会变得明显起来,皇上可有收到我画的图?”
“纵然有图,也比不上实物。”英挺的年轻人重新坐回榻边,掀开那人衣服道。一阵让人牙酸的帛锦撕裂声过后,他手里已经多了块包起来的锦帕。
在场众人,除了武林高手,就是心志极为坚强之人,否则怎么会共同参与这件大逆不道的事?英挺的年轻人合上对方衣服,淡淡吩咐道:“将他弄下去,你们都回府。告诉南王,朕不日就会去拜访他。”
“是!”南王府的亲信们,用被褥卷起榻上渗血的尸体,换上新的被褥,快速收拾好现场,从密道中离开。和他们来时一样,无声无息。
就算再无声无息,也瞒不过修真者。这就是实力的差距。
英挺的年轻人道:“王公公,辛苦你了,明早启程,你还要伺候朕更衣呢,也早些休息去吧。”
“是,老奴告退。”王安兴奋道。
等这货一离开,那块包着东西的锦帕,便在皇上手里自燃,烧得连灰都不剩。他哪里真去扯对方胸口的皮?只不过是障眼法。
感到修为飞速增长,英挺的年轻人,从须弥戒中取出御酒,轻酌一口,笑了起来,杯中倒映出属于朱见深的英俊面容,也一同笑得风光霁月。
“天子之剑,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朱见深感叹道,“这么美的月色,得多喝一杯庆祝才是。”
第14章人似秋鸿
从南王世子刺出那一剑开始,就注定了他的结局。
修真者和天斗,连雷电都可抵挡。纵使这剑法叫天外飞仙,难道还能快得过闪电,抵得过修仙?
况且出剑的人,不是白云城主叶孤城,既便是又能拿朱见深怎么样?南王世子只不过学了点皮毛罢了,徒有其形。不过他的剑法,倒是让朱见深很想会一会那位绝世的剑圣。
——叶孤城,想必是个妙人。
南王世子出剑的那一刻便死了,剩下的自然是皇上在逗他们玩。
南王府的高手,即便再小心翼翼,也瞒不过修真者。朱见深早用神识将他们与小王爷的一举一动看在眼中,模仿起来不在话下,又假借搜身,将对方的好东西,都搜刮到了自己身上。亦真亦假中,南王府的人抬着自己小主子的尸骨离开,还洋洋得意不自知,实在是蠢得可怜。
“皇上——”大内第一高手魏子云出现在天子身侧,躬身问道:“皇上就这么放过他们?”
王安心存歹意,当今圣上早已知道,魏子云今晚配合演了一出戏。不过圣上刚才处境危险,他想出手时,却发现自己无法动弹,也不能说话。直到天子举杯饮酒,看了他的方向一眼,魏子云才恢复了知觉。不过刚才发生的事,他却只记得一点模糊片段。
当今天子不是一般人,不然酿不出枯树逢春的御酒。他魏子云何其幸运,才得到真龙天子的垂青?
武侠世界的人,都有一颗坚强的心脏。天子是上天宠爱之子,就算有一天化作金龙直冲云霄,魏子云也一点都不会觉得惊讶。
“放过?哪有这么便宜!朕当然不会放过他们。”朱见深在四周布下隔音结界,转动杯中美酒道,“世间上有什么痛苦,比得上被至亲伤害、背叛呢?南王既然想做太上皇的美梦。朕就让他多做一会儿,等梦醒来,求而不得,连送终的人也没有,才是最痛苦的时候。朕要让他们全都好好品尝自己种下的恶果。”
魏子云轻声道:“皇上切莫悲伤,保重龙体。南王既然不顾念亲情,胆敢犯上作乱,按照祖宗的家法,皇上赐死他们,也是他们罪有应得。”
朱见深笑道:“难不成魏爱卿在安慰朕?朕只是有些喟叹,这样的皇亲国戚,死一个少一个。”送经验的人当然地位越高越好,多多益善。可惜像南王这样的冤大头,还真少见。
第二天一早,由大内高手组成的护卫队伍,和往常一样启程前进。当今天子睡得很好,面色红润、神清气爽,看不出任何异常,不过王公公却有些不妙了。
年纪大的人,本就睡眠少,昨天折腾到很晚,又兴奋地一晚上辗转未眠,第二天头重脚轻,勉强伺候皇上更衣,便支撑不住,一股脑将注意事项倾倒给对方,躺在队伍中列的马车里起不来了。
朱见深体谅对方老迈,准许道:“王公公年事已高,路途劳累,就让他多休息,不用在御前伺候了。”
他早嫌对方碍眼,昨夜世子一死,就抽干了庇护在对方周身的龙气。要不是王安对他还有用处,如今已经暴毙在途中。
没有王安指手画脚,魏子云又知道皇上不是一般人,吃过上次去青楼的亏,长一智。所以皇上要怎么样,就怎么样。朱见深要体验民间风味,魏子云只另准备了一副碗筷,当然美酒还是皇上自备,从马车里搬出来,实则是出自须弥戒内。
这次的酒,比赐给魏子云时,又经过一番稀释。不然寻常人每天只能喝一杯,多则不宜。这坛酒朱见深并不打算独饮,因为他已经看到了馋酒的人。
他刚拍开坛口的泥封,一个穿着大红披风的年轻人,就顺着味寻来了。驾轻就熟坐在朱见深旁边的位子上,笑得灿烂。
“人生何处不相逢,朱公子又见面了!”陆小凤打招呼道,又对魏子云招招手,“这位高手,你也在呀,见到你们是我今天最高兴的一件事。”
魏子云嘴角抽了抽,他戴得不是上回那张易容面具,对方依然一眼认出他来,是根本没去记他的长相,光靠直觉就判定了?还是……
“你的剑!”陆小凤用指尖摸着自己嘴唇上方,好意提醒道。摸着手感不对,又将指尖讪讪放了下来。
“哈哈——”朱见深见到对方的模样,笑得前俯后仰,“四条眉毛的陆小凤,你的眉毛呢?”
陆小凤修剪成像眉毛一样漂亮的胡子不见了,现在那位置,已经变得和刚出生的婴儿一样光滑。
陆小凤摇头叹息,招呼店小二拿来两只杯子道:“一言难尽,得一醉方休呀。”
一个温柔的声音从旁笑道:“陆小凤,你抛下我先走,原来是闻到了好酒。”
朱见深应声看去,这是个俊秀而温文儒雅的男子,他站在这,如一面澄澈湖水般的淡定宁静。谦谦君子、温润如玉,便是形容他这样人的风采。望着他平静而愉快的脸,仿佛世间所有的美好都要汇聚在他周围,朱见深的龙气也有了异动。
居然是非常适合修真的无垢体质,有意思,朱见深笑了。
陆小凤移开座位,让来者坐下道:“不光是好酒,还有朋友!七童快坐。”他笑着对朱见深介绍:“这是花满楼,我的至交好友。”
“幸会。”朱见深为他俩斟上酒道,“我是朱鸿,富贵闲人一个。”富有而闲散之意。
这种自我嘲讽口吻和随口而出的假名,让魏子云的嘴角又抽了抽。
皇上……您又在玩什么?他得努力跟上节奏呀。
“哪个红?”陆小凤问。
“人似秋鸿来有信,事如春梦了无痕。”朱见深吟道,宋代诗人苏轼的诗。
“原来朱公子叫朱鸿。”陆小凤笑道,“我有一个朋友叫朱停,也总说自己是个闲人,你们一定合得来。”
“有机会我一定要见见。”朱见深并不是客套。
他知道对方在说“妙手老板”朱停。此人据说是鲁班传人,拥有一双非常灵巧的手,能做出许许多多奇怪的东西。若是抓来给朝廷当壮丁,改进农具和兵器,一定能让龙气长势喜人。
陆小凤不知道对方正惦记他的朋友,目光直直落在酒坛子上,垂涎道:“你上次说,若下回遇见,还请我喝好酒。算不算数?”
朱见深笑道:“算数。陆小凤,你没有胡子的时候,看起来比你有胡子时候年轻得多,也漂亮多了。”
陆小凤摸着自己光滑的嘴唇上沿,苦笑道:“这话之前也有人对我说过。是个小姑娘。”
朱见深憋笑道:“那她一定没说过,年轻也漂亮多的陆小凤,更让人有陪酒的欲望——今天一定要多陪我喝几杯才对。”
陆小凤开心地笑了。
作者有话要说:人似秋鸿:比喻朋友间守信用,就像鸿雁每年秋天按时从北方飞到南方那样。
皇上表示,陆小凤很好哄呀,一坛酒就搞定了o(╯口╰)o
第15章进士及第
酒一入喉,不同以往任何酒水的美妙滋味,就让人沉醉其中。陆小凤的眼神立马变了。
花满楼淡笑道:“我现在明白,陆小凤为什么要讨酒喝。”虽这么说,他却只喝了一杯,就没再动。
朱见深又为他斟满,抬头去看陆小凤。对方正摸着光滑的嘴唇上沿,纠结地看着杯子道:“这酒……”
朱见深笑道:“这酒不比上回差吧?”
陆小凤称赞道:“何止是不差!这酒喝得人浑身暖洋洋,全身经脉也被熨过一遍似的,无比的舒服。我从没喝过这么好的酒。”虽然他还没尝出更加隐蔽的促进内力功效,却也知道这是绝世的好酒。
这下陆小凤捏着酒杯,放也不是,不放也不是。像热锅里的蚂蚁,坐立不安起来。
朱见深促狭道:“你连我五十年的上等竹叶青都想喝就喝,这酒虽然珍贵,却不至于让陆小凤这个酒鬼,突然就戒酒吧?”
“我这是在后悔!”陆小凤道,“我后悔没早认识你!”他给自己斟满,将杯中酒一口饮尽,咂了咂嘴道:“我现在后悔喝它了。这样的好酒,要是以后喝不到,恐怕陆小凤就真要戒酒咯。”
虽这么说,陆小凤却一杯杯没停下,转眼半坛酒就进了他的肚子。他喝过天下第一富翁霍休的葡萄美酒,喝过剑神西门吹雪自酿的梅花酒,现在对上朱公子,自然也不会露怯。在喝酒上,他从没跟谁客气矜持过。
朱见深笑了,陆小凤能在江湖上交那么多奇怪的朋友,就是因为他的真。如果被一坛加了仙丹的御酒吓到,对方就不是陆小凤。
这酒本已经喝来稀疏平常,被对方贪杯的模样一激,朱见深端来酒樽啜了一口,竟也觉得今天这酒喝来格外香醇。
第2节
恋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