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彬彬一个人站着厨房里,心里想着宵夜。在老城区的小房子里,宵夜从未做过夫妻肺片和红烧肘子,看来,宵夜对她要等的这个人很是用心。汤彬彬心里泛起一丝酸意,他自笑了一下,转身跟着bottle去了书房。
电脑放在书桌上,没接电源线。
bottle利索的插上线,开了机。在等开机的功夫,两人环视了一圈书房。
汤彬彬打开书橱,随手取下几本书,没什么特别的,大部分是财经类和社会调查类图书,还有一些文学书籍。汤彬彬把书放回原处。bottle“哇”了一声,汤彬彬循声望过去,在北侧有一组暗橱,里面密密匝匝的放满了光盘。
“这个女人真是细致。”bottle赞叹到。
汤彬彬蹲下身子,一张张的翻看着暗橱里的光盘,全部是宵夜在电视台的节目复制盘,每张盘上都用日期编了号码。汤彬彬翻到最里面的一摞光盘时,发现了里面的横笛和二胡匣子。汤彬彬想起了宵夜在酒吧驻演时,拉二胡的身姿。年少清纯的宵夜,能拉出最幽怨的曲子,听了叫人心碎。曲子的酸楚,仿佛告诉人们,拉二胡的主人经历了人世间无数的风尘,与宵夜的年龄极不相符。
汤彬彬蹲在那里,愣愣的出神。
bottle凑过来端详这支二胡和横笛,琴筒下方有两个小篆的阴刻字,模糊不清,大概能看清是“自端”。横笛的尾部也阴刻了同样的小篆。自端,恐怕是附庸风雅的人自省自律的警示吧。
bottle转身坐在电脑前,从背包里掏出一块移动硬盘,插在电脑上。她迅速浏览了电脑硬盘,里面东西并不是很多,80g的移动硬盘空间足够。她复制了所有硬盘数据。然后,浏览每个文件。汤彬彬仍旧蹲在暗橱旁边,bottle说,“盯着把破二胡能看出花来?”
汤彬彬回过神,站起身,重新打开书橱,随手从文学书里抽出了几本。
“看!”
bottle回过头,汤彬彬举着一本《源氏物语》,扉页上写了一行字:暮山近晚,溪冰而上,得雪之纷飞。
“这有什么!”
“这不是宵夜的笔迹。”
“那又怎么样?”bottle有些气恼的啪的一声拍了一下键盘,键盘底下露出了纸张的一角。bottle抽出来,是一张对叠的a4纸,打开来,上面写了一句话:真要说再见了吗?
bottle把纸片递给汤彬彬,汤彬彬看了,喃喃的说,“是宵夜写的。”
这是宵夜的遗书!她没等到要等的人,绝望的选择了跳楼!
不,她不是那样的人,她是汤彬彬见过的最坚毅的女人!
“看这里!”bottle惊呼。
汤彬彬凑过去,在一个名字叫《致人间》的word文档里,汤彬彬看到了自己最想找见又最不想见到的那段文字:
三十年前,我违背父母的意愿,执拗的来到这个世界。这已经注定了我无所寄从的人生。童年的孤独,少年的恐惧,成人的泥淖,我感觉累了,整夜失眠。**********睁大眼睛,却看不见黎明的曙光,听不到早起的鸡鸣。
从认识你的那天起,寒冰融化,春暖花开,笛清箫和,丝竹入耳。你的气息散布在我身上,让我忘却了整个世界的冰冷。我也曾想放下如刀的怨恨,把它们融化在你的微风里。甚至有一个时间,我认为我做到了。在我的脑海里,一直有一幅画,现在我告诉你吧,你一定也喜欢,草长莺飞,拂堤杨柳,鸡鸭在野,耕牛遍地走,农夫荷锄归家,家妻炊烟下煮粥。我多想跟你一起,找回我们失落的童年,远离这里的喧嚣!原谅我,不似你想的那样。我来过,现在我要走了,仍旧孤单。谢谢你,慷慨的赠与我那么多时光,这于我来说,是那么奢侈,我不舍得。
岁月薄情,怨恨如刀。我舍去你,从此沙草晨牧,河冰夜渡;从此地阔天长,不知归路!
让我归于尘土,寂于宵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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