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宝还是个懵懂稚子,如同一张白纸,大人准备了什么样的颜色他就会画出什么样的色彩,在王家那一窝子人渣的熏陶下,王小宝就算教育成功了,都是个流氓。
世界上存在着很多本来是人类的异类,有猪孩、狼孩、熊孩、鸟孩等等,他们原本是人类的孩子,就是由于降临人世不久就被那些野生动物在种种机缘巧合之下当做孩子抚养,最后被同化发生异变,他们变得基本和那些抚养他们的动物相似,林夕记得,那个熊孩的脸上,甚至长了长长的毛。
可见所处族群和环境对人类影响之巨。
所以林夕有理由相信,这样一对睿智、豁达的老人如果愿意收养,王小宝的人生将不再是可以预见的悲剧。
罪不及婴孩,林夕的任务名单里,并没有王小宝这个孩子。
一旦她的计划全面展开,等待王家的,将是全家的覆灭,生不如死。
虽说虎毒不食子,可是人有时候不如畜生,谁知道走投无路之下王家人会做出什么事情来?退一万步说,就算是王家人始终宝贝着王小宝,全家都流离失所,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时候,她不觉得这个孩子会有什么好下场。
林夕事先跟老教授沟通过,他们很乐意抚养这个孩子。
林夕足足用了五天时间,才在不伤害王小宝大脑的前提下,使用遗失,让他忘记所有的王家人,只模糊留下自己的影像。
五天以后的王小宝,已经没有了那股小霸王的跋扈气焰,变得十分依赖林夕。
林夕给他买了很多益智玩具,每天晚上给他将童话故事,陪他一起看小猪佩奇。
小小的肉团,骨碌碌的大眼睛,这个属于小翠记忆中暴躁乖戾的小少爷,如今拉着她的手,叫她小溪姐姐。
早上起来林夕偷懒,小家伙会拎耳朵揪鼻子:“宝宝饿啦,宝宝要吃饭。”
林夕觉得这算是一种报应吧,她以前天天敲着破盆让王家人起来给她做饭吃。
叫了适合小孩子吃的早餐,一杯鲜牛奶,两个软软糯糯的紫薯卷,虾仁西蓝花。
小家伙叫着:“我要吃炸薯条,炸虾。”
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里闪烁着渴求。
林夕硬起心肠:“不可以,小孩子吃那个会长不高哦,像七个小矮人一样,所以最后白雪公主才嫁给了王子,因为他一个顶小矮人两个那么高。”
“哦。”粉嘟嘟的小嘴撅了起来:“那……吃这个会长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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