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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下珍贵的蛛母心,她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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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暗无光的骨室,仿佛死寂阴寒的地窖。津紧抱双腿,蜷缩倚靠床边,坐在冰冷地面,她不想沾到床,上头熟悉的味道像是催泪弹,也是触动回忆的旋钮,她不想回忆,每一幕回忆就像一只刀片,一片片削切著心肉。

彻夜未阖眼,失焦黯淡的双眸死死凝望着墙上吊掛的、一大把干枯卷萎的褐色长草,恍如灵魂出窍般,连自己都不知道期间脑子里到底跑过了什么…

鼻子仿佛还可以隐隐闻到那枯黄草叶鲜绿时的清新芬芳。

『津,这送妳。』

『这是什么草药啊?啊!该不会是…那个…』

『对呀,妳喜欢吧?!』瞧那副骄傲得意,桀真像摆尾的狗。

『嗄?喜…喜欢…?』津怀里抱着一大束翠绿稻草般的植物,纯真问道:『喜欢什么啊?』

『听说坦纳多男人都会这么送啊!送自己喜欢的女生……』难道自己弄错了?反应和想像的差距很大,男人搔搔头,原本春风得意的表情垮掉,同时出现了困惑与羞脑。

人家男生送女生是美丽鲜花,是九十九朵玫瑰花束,用优雅浪漫的包装纸、缎带;就连粗野的垩人男女都懂得送情人珍稀漂亮的牙角饰鍊。桀这个不懂浪漫的笨蛋,也不知跟谁打探了坦纳多的爱情文化,第一次送她的,却是一大把绿色长长野草,还用草绳仔细綑过,打了一个特別的结。害她收到一大把草时,先是一愣,听完缘由后整个笑到翻肚,惹得男人恼羞成怒,索性把草一丟,将女人扛上床。

姑且不论这份礼物本身的唯美度,这件事却深深打动了津。没想到,两人一次外出,津在路边闻到苳合草的香气很喜爱,仅那么一次而已,桀就记得了。看似对感情粗枝的他,竟然有在注意她喜欢的事物。

以前在城市,她也向往送自己玫瑰花的男孩出现,现在却深深爱上送苳合草的男人,比起玫瑰,津更喜欢苳合草这种长得不甚特別的细长野草,连高级珠宝都相形失色。

眼角含着泪,脑海满满,桀笨拙又自负的样子,还有每每他惹自己生气后,无赖陪笑讨好的样子,总是让自己又好气又好笑。津也多次为了生活小习惯和桀吵架,现在回想,吵那些真的好无聊耶,她忍不住噗哧笑出来,眼泪也跟著掉。

不是说好不回忆吗?津突然抖了一下,清醒过来,那些影像随即消失,周围恢复郁蓝,气温似乎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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